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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2015年04月15日11:56来源: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科规划办,中央党校科研部、教育部社科司、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

    为加强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在研项目管理,我办将对2009年以前(含2009年)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进行集中清理。请各管理单位及时通知到相关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并在今年11月底前将申请结项成果、鉴定结项审批书等材料报送至我办调研处;对尚未完成的项目,须在11月底前报送《国家社科基金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表》和延期申请报告,延期时间不能超过三个月。届时未提交结项材料的将作撤项处理,无正当理由长期拖延或申请结项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作终止处理。

    今后,我们将逐年清理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逾期未完成项目。请各管理单位加强本地区本部门在研后期资助项目的督促检查,引导项目承担者发扬优良学风,按期拿出高质量的成果。

    联系电话:(010)63098241、63098355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5年4月15日

    附件:国家社科基金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表

(责编:赵晶、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