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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浩:空幻的乐土 “南部宅地法”与美国黑人土地问题

吴浩2014年11月20日17:16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国家社科基金专刊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世界史博士后流动站

1862年5月,林肯政府颁布了著名的“宅地法”。然而,这一法令涉及的联邦公地分配原则只适用于西部,并不包括此时参加叛乱的南部各州。为了解决南部黑人的土地问题,内战后初期,国会又通过了“南部宅地法”,为黑人自由民申请免费宅地创造了有利条件。但现有材料显示,当时黑人并未由此而获得土地。

国内外学者对于 “南部宅地法”的研究存在两种路径:一是侧重强调北方资本在内战后对南部公地的攫取,以及北方资本对1876年国会废除 “南部宅地法”施加的影响。另一种侧重于分析内战后南部的政治重建,以及在共和党“自由劳动、自由土地”思想的背景下考察“南部宅地法”的起源。而对“南部宅地法”未能解决黑人土地问题的深层原因,则长期无人触及。事实上,只有将“南部宅地法”与1865—1876年美国南部农业发展中出现的其他问题——如租佃制度、借贷制度、黑人长期贫困等联系在一起,我们才能认清“南部宅地法”失败的根本原因。

“南部宅地法”:美丽的空想政策

1865年,持续4年的内战最终以北方共和党人的胜利而告终,但是这场战争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南部的土地所有权结构。种植园作为一个完整的土地产权单位,其所有权仍在种植园主手中。与此同时,内战解放了南部400万黑人奴隶,如何解决他们的土地问题成为联邦政府面临的首要任务。在这一背景下,共和党激进派将目光转向联邦政府在南部持有的4600万英亩公地,希望通过无偿分配这些公地来解决黑人自由民的土地问题。

1866年1月,“南部宅地法”议案由共和党激进派议员赖斯向国会提交,并于1866年6月成为正式法律。“南部宅地法”主要内容为:一家之主或年满21岁的公民,在宣誓所申请的土地只限于自己与家人垦殖和居住,以及并未参加南部的叛乱 (这一条款在1867年1月将不再生效),并缴纳5美元登记费用后,均可领取80英亩的宅地(这一法案通过两年后,申请者可以申请160英亩的宅地)。登记人在宅地上居住并耕种满5年,可以获得联邦政府颁布的土地产权证书。

从上述条款看,“南部宅地法”对于黑人自由民是相当有利的。它将申请宅地的面积限定在80英亩,这明显是为了减少来自北方和欧洲的白人申请者的竞争。因为同等条件下,他们更愿意到西部申请160英亩的免费宅地。此外,由于南部大部分白人直接或间接卷入了叛乱,因此,“忠诚宣誓条款”将他们暂时排除在宅地申请者的行列,使黑人自由民申请占得先机。然而,“南部宅地法”实施的10年中,效果并不理想。据统计,内战结束后初期,南部有将近400万黑人,但1866—1876年整个南部只有67603名登记在册的宅地申请者。可以说,绝大多数黑人自由民并没有利用“南部宅地法”的有利条件申请免费宅地。

“南部宅地法”遭遇失败

对于此现象,美国学者大多强调这一法律实施期间的各种困难。如白人对于黑人自由民获得宅地存在敌视态度;各州地方土地局管理混乱、缺乏效率;地方土地勘测局工作效率低下等。但这仍难以解释何以在近10年的时间里,黑人一直在申请免费宅地方面进展不大。笔者以为,内战后南部的黑人自由民长期贫困,缺乏开垦经营宅地的初始资本是深层原因。

黑人自由民申请经营宅地需要一笔不菲的开支,主要包括:迁徙费,从公地州到非公地州的迁徙往往需要几十美金;除了申请宅地时缴纳5美元的土地登记费用外,申请者还需支付给各州地方土地局几十美金的土地调查费;此外,还有购置农具、牲畜、肥料,建造新的房屋与栅栏的费用。当时,一般黑人自由民在普通农场开垦时第一个生产季节至少需要花费100美元购买所需的农具、种子、肥料和骡子。另外,宅地申请者还必须解决作物收获前自己及其家人的衣食消费问题。一个5口人的黑人家庭在第一个生产季节作物收获前需要支出200美元左右购买主要食物。

可见,宅地申请者从申请宅地到连续耕种满5年获得土地产权证书前,至少需要数百美元的初始资本。内战后初期,黑人奴隶解放时几乎身无分文,而从19世纪后半期到20世纪上半叶,黑人的极度贫困也一直是南部的普遍现象。如记载表明,1880年佐治亚州黑人人均财产只有8美元;1890年路易斯安那州与北卡罗来纳州则分别只有16.46美元与14.07美元。这就使他们由于难以支付这笔昂贵的初始资本而无法利用“南部宅地法”创造的有利条件。

资本主义制度无法解决贫困

内战后初期,黑人奴隶获得人身解放,南部种植园主开始采用租佃制取代原有的奴隶制。但租佃制的发展却使黑人租佃农的借贷问题愈发突出。大多数黑人自由民获得解放时身无分文,无力自备所需的生产与生活必需品。种植园主成为黑人租佃农的主要借贷来源。正是由于借贷制度,南部大多数黑人租佃农长期深陷贫困,始终缺少足够的经济实力申请经营免费宅地。

首先,黑人租佃农缺少足够的财产抵押,种植园主通常会要求他们种植大量棉花作为抵押和偿还借贷。棉花是内战后南部唯一具有经济优势,又能在世界市场大规模销售的经济作物。

其次,种植园主在借贷过程中主要利用现金与借贷价格的差价榨取黑人农业劳动者的剩余产品。种植园主的零售商品通常标注两种价格:现金价格与借贷价格。现金价格是黑人租佃农购买商品时以现金支付的零售价格。借贷价格是他们以借贷的方式从种植园主手中购买商品的零售价格。借贷价格通常比现金价格平均高出50%以上。高额的借贷价格,使借贷的黑人农业劳动者在作物收获后很难偿清债务。

最后,为了偿还债务,黑人租佃农不得不在来年继续接受种植园主的要求种植更多棉花,同时以借贷方式购买必需品。棉花价格的下降和高额的借贷价格又使他们陷入更深的债务之中,最终陷入恶性循环。北卡罗来纳州劳工统计局的一份调查报告深刻地指出了“借贷—债务—棉花生产”间的关系:“按照时间价格(即借贷价格)提供借贷的地主和商人不会让租佃农们种植大量的谷物——他们要的是棉花:由于租佃农不得不按照种植园主和商人所说的去做(种植棉花),不得不按照时间价格购买商品,因此,最终的结果是,他们常常不能偿清债务,即使他们能够这样做,也会所剩无几。”

正是由于借贷制度的剥削,内战后南部的黑人租佃农难以通过劳动积累财产,反而长期陷入 “恶性的债务循环”。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自然难以支付用于申请和维持宅地所需的初始资本,只能长期依附于提供借贷的种植园主。这是此期黑人自由民始终没有利用“南部宅地法”的有利条件申请并获得免费宅地的深层原因。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内战后美国南部农业现代化启动的困境研究:以乡村借贷制度为中心”(13FSS009)中期研究成果)

(责编:赵晶、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