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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专家
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梦

2013年04月10日10:23来源:光明日报

编者按

习近平同志对中国梦的阐释,让全体中华儿女备受鼓舞和激励;党的十八大倡导培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全国人民砥砺共进、奋勇前行的价值标杆和行为准则。“三个倡导”与中国梦之间有着怎样的联系?“三个倡导”如何促进全体社会成员共建共享中国梦?厘清这些问题,对于更好地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动实践结合起来、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光明日报国家社科基金专版今天组织刊发三篇相关文章,希望能有助于读者深化对上述问题的认识和理解。

国家、社会、个人:中国梦的价值主体

王淑芹

习近平同志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满怀深情地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这实际上阐明了中国梦互相关联的三个层次:国家富强的中国梦、民族振兴的中国梦和个体幸福的中国梦。无论是国家层面的中国梦、民族层面的中国梦,还是个体层面的中国梦,其实现都离不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这是因为,以“三个倡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中国梦所要追求的理想和目标,也是共建共享中国梦的精神保障。

作为一个梦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会凭空实现,必得依赖于一定主体——国家、社会、个人的担当。相应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功能的发挥,也通过作用于中国梦的三重主体得以彰显,表现为层层相依的三个层次: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确立了中国梦的国家价值目标,明确了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国家;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确立了中国梦的社会价值目标,明确了我们要发展什么样的社会;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确立了中国梦的个人价值目标,明确了我们要塑造什么样的个人。民族复兴的总体目标,实体化为三重主体的协调共进、有序发展,最终体现为国家富强、社会发展(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

从国家层面来说,中国梦所要实现的目标,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虽然我国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社会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GDP已超过日本而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我们不能忽视我国人均GDP在世界排名靠后的现实(我国人均GDP仅为日本的1/10,2012年世界排名第87位)。换句话说,我国是世界上最穷的“第二大经济体”,是发展中的大国而不是经济强国。所以,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尽早跨入发达国家行列。具体而言,“中国梦”的国家目标就是要发展经济、增强国力、保障社会成员的民主权利、建设清明政治、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实现国强民富、有序民主、政治文明、社会和谐。

从社会层面来讲,作为共同生活的人们形成的关系的联合体,社会不仅有共同的利益诉求,也会有共同的价值取向。在我们国家,立足社会现实、改造与完善社会的中国梦目标之一,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社会的进步,绝不仅仅是经济的发展、国力的增强,更需要创设一种适宜人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打破一些束缚人们实现合理愿望的陈旧条框,使社会成员过上富足而有尊严的幸福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框架下,社会成员人格独立,具有个人自主性的责任自由;社会成员人格平等,具有财富获取、各种权益保障的均等机会;社会成员得失公平,真正实现权利与义务的对应、贡献与索取的对应、恶行与惩罚的对应、善行与奖励的对应、作用与地位的对应;实现对公权力的有效制约以及对正当公民权利的合理保护,政府权力和公民行为均受到法律制约,司法判决具有权威性,排除社会组织和个人意志的任意性和专横性,等等。

这里需要着重指出的是,中国梦追求的目标,除了经济、政治、文化指向外,还有道德。道德不仅是对人的思想与行为的一种规定和要求,而且也是人性的一种升华,更是美好社会的一种表征。道德促进人修身养性、善化心灵,扩展才智,超出其他物类,是人之为人的一个重要特征。在我国古代《礼记》所描绘的“大同世界”中,不仅有“天下为公”的道德理想,而且也有“选贤与能”、“讲信修睦”的道德要求。社会成员具有良善的道德,是美好社会的一个重要标识。因此,中国梦不是单一的“财富梦”、“实力梦”、“强国梦”,还有“道德梦”。

从个体层面来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就是中国梦所欲求的社会成员应该具有的一种良好道德素养。爱国,是公民的社会美德。国和家一样,都是人的归属地;爱国与爱家一样,都是人必行的道德义务和责无旁贷的道德责任。敬业,是公民的职业道德。职业既是人谋生的手段,又是人发挥聪明才智、实现人生价值的场所。以虔诚的心灵、专心致志和勤恳耐劳的精神对待职业,珍惜和热爱本职工作,尽心尽力地履行好岗位职责,是从业人员的天职。社会成员忠于职守的敬业精神,既是个人幸福生活的保障,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诚信,是人的基本德性。诚信之德的要义是真实无欺、信守约定、践行承诺、讲究信誉。诚信既是社会合作、信任与发展的道德基础,也是个人心神愉悦、幸福生活的道德基础。友善,是人的善良与宽容凝聚的一种宽厚的德性。对人友善,既是心地善良的人性之美,是人的一种文明素养,也是人际交往的润滑剂,是人的一种文明礼貌。友善使人间充满爱,使社会充满温暖。

由于无论从国家、社会还是个人层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实现中国梦都具有重大意义,因此,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仅需要发展科学技术、提高生产力、创新社会管理方式,也需要在社会转型期的多样文化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与整合,形成社会成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精神动力。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加速期,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整体性跃迁明显,社会结构转换、机制转轨不仅引起了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和变化,而且使社会心理、价值观念及行为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转型所形成的不同于传统社会的新质社会结构,使原有的社会价值体系逐渐弱化了对社会成员思想和行为的引领或整合作用,急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提供价值标准,以实现价值引领和社会秩序的整合。

社会经济结构和利益关系调整引发的社会资源再分配及其社会出现的垂直分化,使社会成员逐渐分属于不同的利益群体。不同利益群体会因利益需求和社会地位的差异,秉持不同的价值观念。而中国梦的实现,需要调动不同人群的力量,统合不同人群的价值观念,使人们在主流价值观方面达成共识,从而协调我国因社会结构的多元分化而可能引致的价值冲突。所以,不同利益群体共同价值观的形成,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以便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凝聚社会力量。

在社会转型期和改革开放时代,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的碰撞、各种社会思潮的交锋等所形成的多元社会文化,加剧了社会价值标准的模糊与混乱,而后现代主义的相对价值观对社会价值标准的客观性和一致性的瓦解,又进一步肢解了社会价值的统一性。要想避免人们行为的任意与越轨而导致社会混乱,首先就要使社会上绝大多数成员认同并践行共同的价值观念。所以,共建共享中国梦,需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社会成员的思想和行为,引导人们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前行,从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作者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我国社会诚信制度体系建设研究”首席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教授)

诚信与文明:中国梦的价值基石

任 平

现代化背景下的中国梦具有深厚的价值内蕴,以“三个倡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便是中国梦价值内蕴的具体体现。这其中,诚信与文明尤为重要。这是因为,要实现中国梦的共建共享,从价值观的角度来说,我们不仅需要越来越富足的生活,也需要有越来越诚信的道德;不仅需要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也需要文明素养的全面提升。为此,倡导诚信与文明,便成为共建共享中国梦不可或缺的价值基石。

“诚信”的中国梦:中国道路的价值升华

古代中国是高度重视诚信价值的信用之邦。几千年来居于国家精神统治地位的儒家将“人无信不立”作为“仁”学的五端(仁、义、礼、智、信)之一,要求全社会成员加以奉守;不仅把“信守诺言”作为君子的良好操守,更把“取信于民”作为国家统治的民本根基。而现代化在促进社会转型的同时,一定程度上使社会遭遇了道德失范和秩序真空的困境,导致诚信缺失。这与实现中国梦的美好追求无疑是背道而驰的。

中国梦憧憬的现代化社会不仅是物质丰裕的社会,更是诚信善治的社会。人民群众迫切期待生活在一个没有欺诈、没有假冒伪劣、诚实相亲、信用良好的社会环境中。而一旦诚信阙如,不仅危及社会信用体系,而且也意味着人与社会、人与人甚至人与自我社会关系的撕裂,若任其蔓延,将动摇社会稳定的根基。因此,重建作为诚信交往的社会规范势所必然。这需要从以下两个维度着手。

第一,真诚性维度。这一道德规范和价值操守,不是一种外在面具或一种简单的法律他律,而是人格、心理和行为方式的全面提升。现代化不仅仅是物的现代化,更是一种制度和公民行为方式的伦理和价值的升华。在满足生存性需要之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价值目标之一就是要重建我们生活的道德和价值底线。我们希望过“好的生活”,而这必须要有“好的环境”、“好的信用”和“好的制度”。如果没有诚信,无论是市场经济体系还是法治社会,一切都将难以建立,更难以完善。在诚实守信的国家里,参与社会交往的多元主体之间都必须要有真诚待人之心,这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继承和弘扬,更是实现中国梦的内在素质要求。

第二,交往自尊或尊严的主体性维度。交往行为和制度具有内在的道德维度和诚信价值。诚实守信是一种德性,更是一种作为社会成员交往的自尊和尊严。当我们被人评价为诚实守信时,我们因这种肯定性评价而获得了作为人际交往主体的自尊;反之,当我们被人评价为不诚实、不守信时,我们就会因这种否定性评价而丧失了作为人际交往主体的基本尊严。为此,我们不能沉迷于“利”的诱惑而放弃对自我和他人生命尊严的尊重。无论制度设计或者道德倡导,都应当最大限度尊重社会公民作为主体性的道德尊严,这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文明”的中国梦:新现代性的价值内蕴

现代社会是文明的社会,对文明内涵和外延理解的深广度,决定了一个民族梦想对于理想价值目标追求的水平。中国梦高度体现了文化自觉、自强和自信,打破了长期以来西方文化霸权对于“文明”专断的话语解释权。站在全球化时代的制高点上,我们需要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建设“五位一体”的建设纲领,超越西方经典现代性教条的窠臼,全面开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梦。

作为文明的中国梦的内容之一,经济文明展示的不仅是产能的强大和物质财富的丰裕,而且是经济制度的伦理提升和价值完善。在经济领域,“以义生利”的善治伦理成为人们普遍遵守的规则;企业将普遍肩负起社会责任,制假造假、坑蒙拐骗将失去市场;诚信体系和信用体系将日臻完善。

作为文明的中国梦的内容之一,政治文明展示的不仅是国家富强和权力的效能,而且是宪法规定的私权和公权的边界分明、民主有序、政治清明。在政治领域,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和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切实得到保障;各阶级和各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都能合法地得到表达,并在程序正义前提下形成合理共识;我国的国际威望和政治地位进一步得到提高。

作为文明的中国梦的内容之一,社会文明展示的不仅是社会管理网络的普遍和服务机构的扩展,而且是社会组织的有序发展和功能优化。在社会领域,教育、健康、医疗、卫生等社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人将活得更有尊严、更有社会归宿感和安全感。

作为文明的中国梦的内容之一,文化文明展示的不仅是现代公民在知识素养、道德品质、个人修养等方面水平的大幅提升,而且是文化的属人化、亲近化、大众化得到充分彰显。在文化领域,建立起一种更加真诚的文化,使人们更能坦诚相待;一种尊重的文化,使人们活得更有尊严;一种奋进的文化,使创新者得到鼓励、创造者得到褒奖、奋进者得到赞扬、劳作者得到认同;一种包容的文化,使多元的社会更加和谐、多样的生活更加多彩。

作为文明的中国梦的内容之一,生态文明展示的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后现代转换,变敌对的征服与被征服、统治与被统治关系为和谐相处的关系,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使天更蓝、地更绿、气更洁、水更清,美丽中国变为现实。

(作者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马克思主义学术史”首席专家、江苏师范大学教授)

公正与法治:中国梦的价值规则

杨雪冬

中国梦是当下人的梦,是面向未来的梦。今天的中国正发生着深刻变革,使得每个人都有机会共享中国梦,成为中国梦的拥有者和实现者;这种变革激发了全社会的活力与创造力,使得每个人都有动力共建中国梦,成为中国梦的建设者和实践者。但是,要保持社会的活力与创造力,不能单单依靠市场经济释放出来的物质利益刺激,还必须构建合理有效的制度机制,使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在激发个体创造力的同时,维护好全社会整体利益。

一套合理有效的制度包含着多种构件,而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三个倡导”内含的“公正”与“法治”,是其基础性构件。这是因为,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要使每个社会成员乐于共建共享中国梦,就必须公正地对待他们,赋予他们应有的权利,并且给予破坏规则者应有的惩罚;而法治就是维护社会公正的过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个人或团体都不能超越法律享受特权。

马克思曾经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大量的实证研究发现,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在增强,对社会不公的承受力在下降,这直接推动了各类以维护利益为核心的社会冲突的快速增加,对制度的应对能力提出了严峻挑战。在这种现实下,社会各界都明显感受到维护公正、加强法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而也只有通过维护公正、加强法治,才能筑牢实现中国梦的价值规则。

其一,在实现中国梦的进程中,协调复杂的社会利益关系,需要共同的基本规则。各国的现代化经历表明,社会利益多元化必然导致需求多元化。在这种情况下,倘若没有公正和法治为核心的基本规则,各利益群体之间就不可能进行相对平和的协商对话,就可能将社会矛盾推到极端,导致剧烈的社会冲突。因此,坚持社会公正的理念,健全维护公正的法治环境,可以为各种利益相互间的博弈搭建制度化的平台,并依此为基础不断理顺社会利益关系。

其二,在实现中国梦的进程中,因两极分化产生的社会困难群体,需要得到规则保护。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曾说,“公正的原则必须贯彻到社会的最底层”。当前的中国,尽管社会总体财富在增长,但社会差距也日益凸显,城乡差别、地区差别、社会群体差别所引发的矛盾和冲突,越来越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幸福感的重要原因。在两极分化过程中形成的困难群体,亟须获得必要的保护,使他们有梦想、有机会、有奋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分享改革发展成果。而坚持社会公正,完善法治环境,是对这些群体要求的积极回应,能够为他们正当要求的表达提供畅通的渠道。

其三,在实现中国梦的进程中,国家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要依循公正与法治的原则。对于各级国家机构来说,公正不仅是一种美德,更是一种力量。国家是公共权力的代表,承担着调节社会关系、提供包括公共秩序在内的诸多公共品的责任。面对快速变化的社会经济环境和日益复杂的社会关系,国家的各项制度必须更坚定地维护社会公正、恪守法治原则,如此才能更好地约束自身的权力,履行自己的职责。

既然公正和法治对于中国梦不可或缺,那么,应当如何通过建立公正和法治的社会环境,共建共享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呢?

首先,要在全社会范围内树立规则意识和公共责任意识。中国梦需要勇于担当。一段时期以来,社会上形成了一种“破坏规则才能获益、承担责任就会吃亏”的意识,滋长了各种形式的机会主义和权力寻租行为,挫伤了社会正义,降低了社会道德底线。规则意识与责任意识的缺失,还严重破坏了社会公正与法治,导致难以从个人良知与正式规则上约束和规范人们的行为,影响梦想的实现。为此,需要在全社会范围内树立规则意识和公共责任意识——只有遵守规则,担当责任,才能成就梦想。

其次,要通过推动各项制度的落实来激励梦想的实现。中国梦需要弘扬正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已经建立,将各种形式上的制度变成实质的结果,将各种纸面上的理论转化为制度实践,是对制度建设的重要考验。公正与法治就是检验制度落实的重要标准。维护公正与坚持法治,就是要让遵守制度的人获益,让破坏制度的人受罚。只有这样,才能在全社会范围不断培育出美好梦想的花朵。

第三,要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安全网。中国梦需要共建共享。不能让任何人失去追求梦想的机会,要让社会困难群体也能拥有实现梦想的权利。因此,要通过维护公正、加强法治,不断完善社会安全网,努力消除各种差距,使社会各界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也只有困难群体的梦想得到实现,全社会的梦想才会显得更加伟大而辉煌。

(作者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运行机理研究”负责人、中央编译局研究员)

(责编:张湘忆、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