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默与写作
幽默的果
老舍写作上的幽默是与生俱来的,甚至有时到了成也幽默,败也幽默的程度。“我的脾气是与家境有联系的,因为穷,我很孤高,特别是在十七八岁的时候。一个孤高的人或者爱独自沉思,而每每引起悲观,自十七八到二十五岁我是个悲观者,我不喜欢跟着大家走,大家所走的路似乎不永远高明,可是不许人说这个路不高明,我只好冷笑,赶到岁数大了些,我觉得冷笑也未必对,于是连自己也看不起了,这个可以说是我的幽默态度的形成——我要笑,可是并不把自己除外。”我感觉,老舍的“喜剧式”幽默运用在散文里,是成功的,那是一种蕴满了灵性的智慧里的俏皮与诙谐,而一旦到了小说中,特别是早期的创作,就使作品的张力有所消解。“我极喜欢英国大小说家狄更斯的作品,爱不释手。我初习写作,也有些效仿他。……我只学来些耍字眼儿,故意逗笑等等‘窍门’,扬扬得意。”但他从来不看低幽默,因为像“英国的狄更斯……等伟大作家都一向被称为幽默作家。”“他们的爱与憎都是用幽默的笔墨写出来的。”
难得的是,老舍能够清醒地认识到,“死啃幽默总会有失去幽默的时候,到了幽默论斤卖的地步,讨厌是必不可免的。我的困难至此乃成为毛病。艺术作品最忌用不正当的手段取得效果,故意招笑与无病呻吟的罪过原来是一样的。”当老舍以成熟的悲剧家的姿态把幽默挥洒在小说里,艺术上的拿捏也是那么准确到位时,他创作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作品——《骆驼祥子》出现了。单就幽默来说,“一味幽默”的“毛病”没有了,而是“每逢遇到可以幽默一下的机会,我就必抓住它不放手。……它(《骆驼祥子》)的幽默是出自事实本身的可笑,而不是由文字里硬挤出来的。”另外,老舍在语言的运用上,到《骆驼祥子》也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他不无自得地说:“《祥子》可以朗诵。它的言语是活的。”
我以为,与老舍小说不同,他散文里的幽默,多是轻松的、俏皮的,也是智慧的。或许他这时的幽默可称得上是中国文人幽默中的一个典范,是属于给中国人挣脸面的那种幽默。至少当有人指责中国人不懂幽默时,我们还能说老舍是幽默的。可如果中国人的幽默里就剩老舍了,那实在可悲。这也是老舍不愿看到的,因为生活中从来不缺乏可供幽默的佐料。老舍幽默散文里的佐料不全来自生活吗?他打趣、针砭、讽刺的那些个人和事,都是生活本真和病态社会诸相的反照。他把它们拆散、肢解了,和上幽默的调料,放到语言的油锅里煎炒烹炸,盛出一道道色香味俱佳的菜肴。技巧全在火候上。
关于老舍运用幽默语言,也就在掌握“烹调”火候上,有两种相反的意见。一说火候刚好,调料、用油配制得当,菜肴耐读耐看,美味可口,且极易吃上瘾。心里只有佩服的份儿,学不来这门手艺,只有去做回头客。吃得多了,胃口倒也上去了。你会慢慢发现,身边的一人一事一情一境,都是可以幽默的,或消闲,或讽刺,全在调配与火候。老舍是当然的幽默烹饪大师;二说老舍的烹调火候过了,经常故作俏皮,耍幽默,结果给人一种“油嘴”的感觉。并说幽默这东西得无意间小炒,可能会是好菜。如果刻意爆炒,就会叫人吃腻了。自然,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口味不可强求。这幽默的火候也只有大师能掌握好。火小了,半生不熟,如哽在喉,难以下咽。火大了,又满嘴油滑,利落了嘴皮子,却亏待了舌头上的味蕾,余韵皆无。
我是极偏口老舍幽默散文的,是吃上瘾的那种回头客,随便哪一篇,每每读来,从没觉得过时和陈旧,他幽默的许许多多的人和物事,有许多今天仍在生活里徜徉。《当幽默变成油抹》、《考而不死是为神》、《避暑》、《习惯》、《有了小孩以后》、《多鼠斋杂谈》等篇,怎能读得烦呢?
老舍的幽默是无处不在的,且幽默里的俏皮、机锋无不闪烁出睿智的亮色。他幽默里的自嘲,也绝不仅仅就是拿自己说事儿,而是在所谓表面“油滑”的背后潜隐着深刻的文化内涵。比如老舍在追忆1924年抵达伦敦接受英国海关检查时,曾风趣地写道:“那时候,我的英文就很好。我能把它说得不像英语,不像德语,细听才听得出——原来是‘华英官话’,那就是说,我很艺术地把几个英国字匀派在中国字里,如鸡兔之同笼。英国人把我说得一愣一愣的,我也把英国人说得直眨眼;他们说的他们明白,我说的我明白,也就很过得去了。”看似轻松的调侃,却把他所接受的英语教育数落了一下,其实也就像今天我们很多学英语的人,在接受了多年的英语教育以后,仍然说着“哑巴英语”一样。
老舍的幽默不但没过时,且具有永恒的魅力和价值。他绝不是那种耍嘴皮子,卖弄搞笑那种作家,他是真正有思想、有才华,而又精通写作之道——这点顶顶重要——的语言大师。若不谙熟写作之道,思想、才华会憋在肚了里烂掉,谁人能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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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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