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收入陷阱”是经济发展的必经阶段
钱运春
从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历程来看,生产方式从初级向高级发展不仅是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的高度化过程,也是不断跨越陷阱的过程。至今人类社会共经历了农业、工业化和后工业化等三种不同的生产方式,也对应三种不同陷阱:贫困陷阱(人口陷阱)、中等收入陷阱(城市化陷阱)和福利陷阱(全球化陷阱)。
贫困陷阱是农业生产方式的主要矛盾,即处于贫困状态的个人、家庭、群体、区域等主体或单元由于贫困不断再生产出贫困,长期处于贫困的恶性循环中不能自拔。与贫困陷阱相呼应的是“人口陷阱”,即由于贫困形成的大量人口繁殖,使任何超过最低水平的人均收入的增长都会被人口增长所抵消,最终又退回到原来的最低水平。
工业化生产方式的主要矛盾是中等收入陷阱。即经济发展到达中等收入水平阶段,由于不能顺利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导致新的增长动力不足,出现经济停滞。主要表现为技术进步缓慢、社会底层贫困化、金融不稳定、社会结构二元化等问题。中等收入陷阱同时又表现为城市化问题,在工业化过程中的城市化畸形发展,形成大量贫民窟和庞大的贫困群体以及环境恶化。
后工业化生产方式的主要矛盾是福利陷阱,原因在于用传统工业化生产方式的社会保护机制来应对后工业化时代新型的社会风险,必然形成高额财政赤字、高失业率和两级分化、养懒机制和经济增长率下降,但植根于工业化的法团主义和普选制使“高福利棘轮效应”难以停止,最终陷入了福利陷阱。福利陷阱的存在还与经济全球化密切相关,特别是全球化导致的资本外流、税基流失和劳动力的跨国流动,破坏了传统的福利基础和社会一致机制,成为福利国家的解构力量。
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基本做法都是重建适应工业化生产方式的社会保护机制。以战后日韩等国为例,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时除了加快创新能力建设、加大人力资本投资、推行更有效的产业政策、加快货币自由化等外,更为重要的方面是加强工业化时代的社会保护机制建设。日韩通过加大福利投入,缩小城乡差距和最低工资制度,使居民的初始财富分配比较平均,发展机遇大致均等,形成稳定的发展预期,延续了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时间和空间,经济得以顺利转型。反之,拉美失败的教训表象是其经济发展长期徘徊不前,但根源在于社会保护机制的重建,特别是创造公平的发展环境方面远远不如日韩多。因此,摆脱中等收入陷阱的时间也大大超过前者。
再推远一些,西欧和美国也经历过中等收入陷阱。美国在所谓的“镀金时代”之后的社会动荡以及1929-1933年的大萧条,其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机制是“罗斯福新政”。其重要切入点就是重建工业化时代的社会保护机制,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使美国成为世界上最早实行系统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国家,美国也最终摆脱了中等收入陷阱,进入发达国家行列。对西欧而言,两次世界大战就是其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经济原因,它们也是通过重建社会保护机制——建设福利国家,随后迎来近30年的黄金发展期。
总体看发达国家的成败经验,可以认为中等收入陷阱实质是“社会陷阱”,是社会保护机制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阶段,对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给社会造成的冲击缺乏有效保护机制,进而反过来形成对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机制的巨大冲击。因此,中等收入陷阱不仅是一个经济概念,更是一个社会概念,即快速发展的生产力与落后的社会保护机制之间的冲突所形成的一系列社会问题。这些社会问题基本上在进入人均GDP为3000美元后会凸显出来。
中国目前正处于这种中等收入陷阱中,判断依据是,从量的规定性看,世界银行认为中等收入陷阱的收入区间为人均GDP3000到6000美元,中国正好处于这个区间;从质的规定性看,中等收入陷阱具有下列风险: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城市化进程问题突出、资本账户开放带来挑战、产业升级缺乏支持以及社会服务滞后等,中国也基本都遇到了。
中国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最主要原因也是适应工业化生产方式的社会保护机制尚未建立。当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化给中国带来巨额财富之时,中国也遭受了史无前例的风险。试图沿用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的社会保护机制来应对工业化的社会风险,只能使风险愈来愈复杂。传统计划经济消亡了,但以单位制和以熟人社会为依托的社会保护机制却仍然在运作,如工伤和维权。农业生产方式社会保护机制解体了,但新的工业化却没有提供一个更有效的替代机制,如养老和公共卫生;经济运行方式转型了,但控制两级分化的收入分配机制却缺乏系统性改革,如税收制度等;粗放发展模式解体了,但是集约式发展的支撑机制尚未成熟,如高素质劳动力和强大的国内购买力市场等。上述问题在发展主义思路下被逐步放大,演变成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
沿用传统的增长机制来解决工业化时代的社会风险,是本末倒置。那种认为蛋糕做大自然会有更多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的观念是错误的,实质上在维持传统做大蛋糕机制的同时,也制造了诸多社会矛盾和风险,不能摆脱中等收入陷阱的魔咒。
因此,中国现在不是需要讨论中等收入陷阱是否存在,而是应尽早采取措施跃出这个陷阱,避免问题累积和严重化。工业化产生了农业化时代没有的社会风险,传统农业社会保护机制的弱化产生了更为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在国家层面重建全体公民的互济机制,才能通过集体力量抵御工业化社会风险。由此,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对策不是学习外国如何通过增加投资、提升产业结构、促进经济结构转型,而是破除发展主义理念,利用政府掌握的社会资源,加大财政社会投入的力度,重建工业化时代的社会保护机制。
中国无须担心社会保护机制完善后对经济增长的冲击。研究发现,每次通过社会保障的调整和完善跨越发展陷阱,都会带来快速的经济增长,国际经验有“罗斯托起飞”跨越贫困陷阱,二战后西欧经济快速发展被称为“凯恩斯起飞”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如果美欧福利改革成功,重建社会保护体系,也许会迎来第三次起飞,姑且称为“吉登斯起飞”。中国已经完成“罗斯托起飞”,“凯恩斯起飞”是否可期,就看中国政府是否愿意加大社会投入并改革社会保护制度,调整自身发展定位,以实现和谐发展。
可以认为,政府重建社会保护机制的意愿就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动力,两者之间是正相关关系。
(作者为上海社科院世界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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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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