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正确道路
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和国家的性质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我们党和人民在深刻总结长期实践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在中国的历史和现实环境中确立起来的,是我们党和人民尊重国情、尊重历史的正确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正确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之所以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因为它符合中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在中国这片土地上生长成熟起来的,适应了拥有世界上最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谋求政治稳定的需要,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政治文明的要求,体现了党的先进性与社会主义本质的有机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在国内外形势深刻变化的条件下生长成熟起来的,顺应了世界民主的潮流,融入了时代发展的精神,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与人类政治文明建设的有机统一。符合中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正确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之所以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因为它以丰富的内涵和鲜明的特征揭示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实践路径。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这一重要论述,一方面规定了我国政治发展遵循“三位一体”的目标指向,从领导力量、民主主体和法治路径等方面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本质的先进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把这三者有机地统一为一体。另一方面明确了我国政治发展坚持四项制度的具体内容,从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实践载体和形式等方面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范围的广泛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建立在这一项根本政治制度和三项基本政治制度基础上的政治体制,以选举、协商等丰富民主形式和沟通渠道,满足了不同党派、不同民族、不同阶层、不同群体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显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宽阔前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之所以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因为它在实践中展现出旺盛的生命力。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比如,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人民实现了内容广泛的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建立健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的决策机制;建立健全为各方面优秀人才建功立业开辟广阔渠道的用人机制;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保证党和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等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能够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社会和谐发展、政治秩序稳定有序,与始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密不可分。这也充分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在实践中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经过长期发展,已经形成清晰的指向、明确的内涵和基本的框架,并在实践中展现出旺盛的生命力。但也要看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与扩大人民民主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制度方面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在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发挥人民创造精神方面还存在不足。这就要求我们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更好地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统一。
坚持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政治体制改革也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政治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既要采取积极的态度,又要坚持稳妥的原则;既不能停滞不前,也不能操之过急。应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从我国实际出发循序渐进、扎实有效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但决不能照搬西方政治体制模式,搞多党轮流执政和三权鼎立那一套。
坚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要始终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应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坚持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增强党和国家活力与调动人民积极性是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只有不断增强党和国家活力,才能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只有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才能最大限度地增强党和国家活力。增强党和国家活力,就要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调动人民积极性,就要适应人民不断提高的政治参与积极性,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不断扩大和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
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离不开法治建设。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内在要求。应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作者为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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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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