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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产业发展超前于理论研究

彭立勋  2012年05月22日15:4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自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以来,我国的文化产业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展,文化产业研究成为我国社会科学中一门热门学科。许多文化产业理论研究成果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指导和参考作用,促进了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但是,与我国迅速发展的文化产业实践相比较,文化产业的理论研究总体上仍显滞后和不足。许多在实践层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理论上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分析和说明;实践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在理论上也没有得到科学的提升和概括。为充分发挥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文化产业理论研究需进一步解决以下问题。

  公益性文化事业不同于经营性文化产业

  我国对文化产业的概念和基础理论的理解,最初多系吸收和借鉴国外的研究成果,特别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文化产业的定义,英国对创意产业概念的表述以及美国、日本关于版权产业、内容产业的提法等,都对我们形成文化产业概念和基础理论产生了较大影响。虽然,我国文化产业理论研究工作者在立足于本国实际建构自己的文化产业基本理论方面也取得了重要进展,并且尝试着建构中国特色的文化产业理论体系,不过,从已有成果看,对文化产业基本理论问题的理解仍有不同看法,在认识上也有一些模糊不清之处,运用于实践则往往捉襟见肘。

  理论研究需随实践的发展不断深化和统一认识,发展和创新理论,使其与发展变化的实践相符合。譬如关于文化产业的内涵和外延的问题,至今还有些地方界定不够清晰,区分不够明确,以致影响到文化产业的规划、政策、法规、管理、统计等实践操作。

  将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加以明确区分,是我国文化建设上的重要创新。研究文化产业的内涵和外延,必须明确界定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区别。但在“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中,文化产业核心层却包括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群众文化服务等属于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内容,这就在统计上带来较大问题。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首次对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关系作出了官方界定,明确文化创意是和影视制作、出版发行、数字内容等八大重点文化产业并列的一个概念。有人认为,这从概念上把文化创意和文化产业的关系明确了。但也有学者认为,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是不是简单的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文化创意产业的内涵如何科学界定,应该包括哪些内容等,都还需要结合实践深入探讨。最近,深圳出台了《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规划》,确定要重点发展十大文化创意产业,其中包括创意设计、动漫游戏、数字出版、影视演艺、文化旅游等,这与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中的理解明显不同。这些说明,对文化产业的许多基本理论问题,还需要结合实践发展深入研究。

  文化产业也有意识形态属性

  从实践需要出发,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实践中的重大理论问题的研究,回答实践中产生的新问题,对于文化产业研究这样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来说,尤其应该如此。这方面我国文化产业研究已经作出了重大贡献。但对于我国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于文化产业发展中遇到的许多矛盾和难题,文化产业理论研究的前瞻性、指导性还是显得比较薄弱。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使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在此前后,许多城市和地区也陆续提出要做大做强文化产业,使文化产业成为城市和地区的支柱产业。有的城市媒体宣布,文化产业已经成为支柱产业。但是,文化产业做大做强、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具体内涵和衡量标准是什么,如何推动文化产业真正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是一个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从现在各地制定的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观察,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的主要目标和衡量标准,就是不断提高文化产业增加值在GDP中所占的比重。但文化产业占GDP的比重不是考察文化产业发展状况、衡量其是否成为支柱产业的唯一标准。

  文化产业既体现着一般产业发展的普遍规律,又具有不同于一般产业发展的独特规律。文化产业除具有产业属性外,还具有文化属性、意识形态属性。考察文化产业发展状况,不仅要看文化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还要看它在促进文化发展、文明进步方面的作用。如果只以其在GDP中的比重作为衡量文化产业发展状况的标准,就会抹杀文化产业与一般产业的区别,以经济价值代替文化价值,以经济效益代替社会效益。片面追求GDP比重,还会导致单纯追求产业规模和数量,忽视结构优化和质量提高。

  文化产业大发展 文化精品却不足

  衡量文化产业的实力,不仅要看文化产品的数量,更要看文化产品的质量。现在一些城市文化产业占GDP的比重每年都在大幅攀升,但精品力作却不多,文化产业实力和竞争力仍然较弱。据统计,目前我国文化产品中,属于重复、模仿、复制的比重约占90%。文化原创力匮乏、精品力作少是制约我国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一大障碍。所以,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不能仅限于提高其占GDP的比重,还要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提高文化产品质量。而如何实现文化产业发展的数量与质量、经济价值与文化价值的统一,正是文化产业研究需要在理论上予以回答的问题。

  国外多经济学家研究文化产业 国内多文化学者研究文化产业

  以实践中的重大问题为中心,推进文化产业的跨学科、综合性研究,增强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和实践应用价值,是由文化产业的性质决定的。文化学、文艺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以及相关自然科学等,都和文化产业研究密切关联。进行跨学科、综合性研究是推动文化产业研究深入和创新的必由之路。

  文化产业实践中需要研究的一些重大课题,必须通过多学科协调攻关才能获得突破和创新。例如,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研究,不仅要有文化学的研究,还要有经济学特别是产业经济学以及科技等方面的研究。再如,推进文化科技创新研究,也需要有文化学、文艺学、传播学及高科技研究等方面的共同参与。国外在文化产业研究中取得成果的学者大多为经济学家或文化经济学家。目前,我国从事文化产业研究的学者中,之前大多从事文艺学、文化学研究,从事经济学研究的较少,致使文化产业研究缺少跨学科、综合性研究的支撑和配合,影响到成果的实践应用价值。重视跨学科、综合性研究,一定会产生更多的创新性成果,其学术价值和对实践的指导意义一定会更强。

  (作者单位:深圳市社会科学院)

(责编:秦华、陈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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