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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我國社會建設新使命、新特點和新機制【2】

王春光2018年04月02日09:17來源:《求是》

原標題:新時代我國社會建設新使命、新特點和新機制

  二、新時代社會建設的特點

  新的歷史使命決定了新時代社會建設有著鮮明特點,概括起來新時代社會建設具有明確性、系統性、專業性和法治化等特點。

  第一,新時代社會建設有著明確的目標指向。黨的十九大明確提出新時代社會建設的目標:到2030年,社會文明程度達到新的高度,人民生活更為寬裕,中等收入群體比例明顯提高,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基本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邁出堅實步伐,現代社會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社會充滿活力又和諧有序。到2050年,“社會文明”與其他文明全面提升﹔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實現,我國人民將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所有這些都是社會建設的目標指向,非常明確、清晰,當然任務也相當艱巨。

  第二,新時代社會建設的系統性得到明顯加強。一方面,社會建設內部的系統性,包括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社會組織發展、社會治理專業化和精細化、協商民主機制以及優秀傳統文化資源挖掘等,彼此相互關聯和支持,形成有系統的建設過程。另一方面,社會建設與其他四大建設之間形成系統關系,也就是我們所說的“五位一體”,這一表述充分說明了它們之間具有系統的、密不可分的聯系。

  第三,新時代社會建設的專業性要求明顯增強。十九大報告對社會治理提出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和專業化的“四化”要求。其中專業化對提高社會建設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專業的事由專業人士來做。報告還進一步提出“加強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通過社會心理服務體系的專業服務,可以有效地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有了這樣的社會心態,就可以抵御各種浮躁、短視、急功近利等不良風氣,消除社會隱患,養成風清氣正的社會環境。新時代社會建設特別需要專業化知識、技能和人才。

  第四,法治化是確保新時代社會建設長期永續的重要制度保障。不論是民生事業建設,還是社會組織、志願服務和社會多元治理、協商民主,不僅需要一套合理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而且需要參與者有法治意識、觀念,要在行動上遵守法律規則,“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一體推進。

  三、新時代社會建設的新機制

  新時代社會建設肩負新的偉大使命,需要有新的建設機制與之相匹配。

  第一,黨建統領機制。“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把黨建貫穿到社會建設各個領域、各個方面,以黨建引領社會建設,已經成為新時代社會建設的重要機制。比如,所有社會組織都要建立黨的組織,實現全覆蓋,黨組織將在社會組織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統領作用。同樣,在基層民主治理和社會共建共享的治理中,黨組織將起到把握方向、謀大局、定政策的作用。

  第二,改革創新機制。改革創新是推進和深化新時代社會建設的關鍵。隻有堅持改革創新,才能破除一切不合時宜的思想和不利於社會建設推進的體制機制弊端,才能有效地突破阻礙社會建設的利益固化藩籬,才能吸收中外有利於社會建設的各種實踐經驗、智慧和知識。在社會建設領域,隻有改革創新,才能激活社會活力,真正實現全民參與到國家治理現代化進程,才能使廣大民眾有更多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第三,多元協同機制。社會建設不可能是單方面的事,而是多方面、多主體的系統干預過程,因此,多元協同機制就顯得尤為重要。這個機制體現在社會建設與其他四大建設之間的“五位一體”總體布局之中,也體現在“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裡,更體現在社會建設內部的各個領域和方面。沒有這樣的多元協同,社會建設就會寸步難行。

  第四,價值引領機制。新時代社會建設需要價值引領。沒有價值引領的社會建設是沒有方向的,更不能實現社會和諧、人民幸福、生活美好和社會文明。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非常重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對社會建設的引領作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等,都是新時代社會建設的遵循。

   (中國社會科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 執筆:王春光,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

(責編:李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