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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裡 羅能生:市場主導未來中國區域發展

2014年09月18日15:30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

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區域發展戰略經歷了平衡發展、局部優先發展和協調發展三個階段的動態演變,其戰略實施機制也經歷了 “計劃實施—計劃主導、市場輔助—市場主導、政府引導”的演變。

新中國成立之初,中國實施了區域平衡發展戰略,這一階段的戰略目標體現為“注重空間公平”。出於國防戰備需要,我國開展了空前規模的“三線”建設,大批沿海老工業基地向西南、豫西、鄂西和湘西等“三西”地區遷移,絕大部分重工業投資與建設在腹地開展和分布,大批鋼鐵工業建設項目落戶於中西部地區。在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背景下,地區發展大致平衡,但區域比較優勢被忽視,區域發展速度緩慢。

改革開放之后,中國開始了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重大轉型,這一時期區域發展戰略可歸納為“計劃機制為主、市場機制為輔”的模式。中國區域發展戰略開始由“平衡發展”向“局部優先發展”轉變。依托東部地區在地理位置和對外開放上的比較優勢,先后建立了深圳、珠海、汕頭、廈門、海南五個經濟特區,大連、秦皇島、天津等14個沿海開放港口城市,以及珠江三角洲、長江三角洲、閩南三角洲等沿海經濟開放區。中國東部地區的快速發展,未能有效帶動中西部地區的發展,東中西部地區的發展差距逐步拉大。

為了解決日益嚴重的區域發展不平衡現象,以“九五”時期為起點,黨中央明確了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方針,這一階段的戰略目標是“統籌區域發展,更加注重空間公平”。從全國層面來看,在積極支持東部地區率先發展的同時,部署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和推進西部大開發。從地區層面來看,推進太原城市群、皖江城市帶、中原經濟區、武漢城市圈等區域發展,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貧困地區扶持力度,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這一時期,地區產業分工與協作在市場機制的作用下日趨合理,區域間的交流不斷增強。雖然“中部崛起”、“西部大開發”等戰略仍帶有一定的計劃色彩,但從微觀上看,城市群等增長極的興起都是在順應市場機制的作用下,政府因勢利導設計相應支持政策的產物。

基於我國區域發展戰略的邏輯演進,未來中國區域發展戰略的總體方向,應該以“促進空間公平”為主要戰略目標,與之相匹配的中國區域發展戰略方針、戰略內容和實施機制,都將呈現出新趨勢和新特征。

戰略方針上,未來我國區域發展戰略可能會遵循“以局部協同發展,推進整體協調發展”的戰略方針。這又包含三個層次:宏觀層面,實現政府政策主導的東中西部地區協調發展戰略﹔中觀層面,實現以市場主導、政府引導的區域集群協同發展﹔微觀層面,推進地區建設主體功能區、經濟開發區等內部的協同發展。

戰略內容上,將由推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提升到實現區域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及生態的全面協同發展。長期以來,區域發展戰略關注的是經濟發展,而這種隻片面注重經濟發展的戰略,已陷入困境且正逐步得到改善。因此,我國區域之間的協調發展,不能局限在區域經濟領域,而必須拓展在社會經濟等各個領域,推進區域之間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的協同發展。

戰略實施機制上,將進一步確立市場在推進區域協調發展中的決定作用,更好地發揮政府的引導和扶持作用。在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推進的過程中,“市場機制”正逐漸取代“計劃機制”起主導作用,但政府計劃過多、干預過度等問題仍然嚴重,地方保護主義和行政壁壘積重難返。未來將更加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同時,將進一步轉變和優化政府在區域發展中的作用。中央政府隻在宏觀層面發揮協調空間結構、引導生產力布局和統籌區域總體發展等功能,在區域發展中的政策目標,也將由“空間效率優先,兼顧空間公平”轉變為“空間公平優先,兼顧空間效率”。一方面,政府將為各區域提供公平一致的區域發展政策和競爭規則,取消各種區域特殊政策﹔另一方面,又將加大財政轉移支付的區域傾斜力度,更多地支持欠發達或待發展地區,以保障全國所有地區能夠均等地享受基本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

(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推動我國區域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及生態協同發展研究”(11&ZD012)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青年科學基金“制度安排影響產業集聚機制理論與實証研究”(71103061)階段性成果)(作者單位:湖南大學經濟與貿易學院)

(責編:趙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