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我國二元社會結構最顯著標志的戶籍制度終於要打破堅冰進行實質性的改革了,這意味著半個多世紀以來主導我國城鄉社會區隔的系統性排斥即將謝幕。戶籍制度改革對我國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社會融合、社會質量提升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
原戶籍制度阻礙城市化進程
形成於計劃經濟時代的城鄉二元戶籍制度,不是單純作為對人口進行登記管理的必要手段而建立的,而是逐步附加了各種經濟社會功能於其中,最重要的是將福利保障的提供與否與戶籍捆綁在一起。通過這種制度安排,中國社會被人為地分隔:擁有城市戶籍的城裡人,可以享受各種由國家通過單位提供的福利保障﹔擁有農村戶籍的農村居民,不在國家提供的各種福利保障的覆蓋范圍內,較少享有與城市居民相同的福利保障。
改革開放后,雖然政府對社會保障制度進行了多次重大改革,開始惠及農村人口,但是其保障程度與城市居民相比還是存在巨大差距。究其原因在於戶籍制度的壁壘沒有鬆動,很多新制度仍然與戶籍制度捆綁在一起。
城鄉二元戶籍制度的實質在於將全體國民差別化對待,並最終形成附著一系列社會經濟差別的區隔制度。進一步而言,原有的戶籍制度是對農村居民無意識的系統性制度排斥,並通過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增加城市居民享受公共服務的機會。
原有的戶籍制度嚴重阻礙了社會質量的提高,主要表現在加劇城鄉割裂,導致社會深度分化﹔制約社會流動,阻礙城市化進程﹔背離公平正義,積聚社會不滿。
改革有益資源優化配置
戶籍制度的改革將消除上述消極的社會后果,推動社會健康發展。
首先,戶籍制度改革有利於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優化公共資源配置。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發展過程中城鄉差距日益擴大,一方面,現代化的都市飛速發展﹔另一方面,廣大農村地區日漸凋敝的現象嚴重。究其原因,以原戶籍制度為核心的城鄉二元體制在這個過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城鄉割裂限制了社會資源合理配置,使得優勢資源聚集在城市,向城市居民傾斜,而廣大農村公共資源匱乏,即便生活在城市的非戶籍人員在享受城市優質公共資源時也受到種種限制。新戶籍制度的改革則強調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不斷擴大教育、醫療、養老、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覆蓋面,有利於優化公共資源配置,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
其次,戶籍制度改革有利於促進社會流動,優化人口分布結構,推進城市化進程。過去三十多年裡,我國城市化進程加快,但戶籍制度帶來的一系列新問題又成為阻礙城市化進程的絆腳石。最為突出的問題就是在城市裡工作、生活的農民工無法成為城市人,不能享受與城市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務。農村規模龐大的勞動力是推動我國城市化快速發展的巨大動力,不從根本上解決制約農民工社會流動的瓶頸問題,必將阻礙城市化進程的健康發展。新戶籍制度進一步調整了戶口遷移政策,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提出了合理引導農業人口有序向城鎮轉移、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等一系列政策安排。這將進一步促進農村勞動力的合理流動,優化人口分布結構,有力地推動城市化健康發展。
最后,戶籍制度改革有利於減少社會排斥,促進社會融合。由於戶籍制度的藩籬,不僅廣大農村居民,一些城市居民也深感不便。這項制度安排,帶給多數人的是不便,很多人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價,這種制度早就積累了巨大的社會不滿,積聚了巨大的社會風險。新戶籍制度強調以人為本,尊重居民自主定居意願,依法保障公民權利。城鄉居民可以依據自身的條件、能力和意願選擇合適的城鎮落戶方式。當然,本輪戶籍改革實施差別化落戶政策,這是當前我國不同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能力決定的。即便如此,相對於原戶籍制度所具有的系統性社會排斥而言,戶籍改革有利於促進社會融合。
改革有助彌合社會分裂
考察社會質量高低的一個重要維度是社會融合或社會包容,它是指人們接近那些構成日常生活的多樣化制度和社會關系的可能性,人們在何種程度上可以獲得來自制度和社會關系的支持。社會融合關乎個體平等的權利和價值。
戶籍制度改革最深遠的意義就在於此,這是一項促進社會融合,消除社會排斥的根本舉措。剝離附加在戶籍制度上的一切差別化、歧視性、排斥性和身份性的附屬物,使戶籍制度回歸作為單純對人口進行登記管理的必要手段的功能。公民應享有的權益不再和戶口這張紙捆綁,戶口歸戶口,權益歸權益,全體國民都平等對待。這樣有助於從深層彌合社會分裂,消除社會排斥和對立,化解社會區隔帶來的潛在風險。
一個高質量的社會必然將公平正義作為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並認真呵護。戶籍制度改革體現了追求公平正義的價值訴求,將在消除制度性排斥,促進社會融合,提升社會質量方面具有巨大的促進作用。
雖然戶籍改革已提上日程,但是,消除積弊不可能一蹴而就,從一個明晰的路線圖到具體政策的落地還有一個相當艱辛復雜的過程。但無論如何,我們邁出了第一步。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社會質量與和諧社會建設研究”(11&ZD148)階段性成果)
(作者單位:上海大學社會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