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版網站入口

站內搜索

福建省社科規劃辦認真貫徹執行
《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管理實施細則》

2014年09月16日10:18來源: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

根據中央宣傳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各省區市社科規劃辦和在京委托管理機構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精神,福建省社科規劃辦近日就近年來貫徹執行《管理實施細則》的基本情況及貫徹實施意見向福建省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李書磊作了專門匯報,得到省領導的肯定。

在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管理中,福建省社科規劃辦嚴格按照全國社科規劃辦有關項目管理的通知和文件精神做好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申報和管理工作,得到了全國社科規劃辦的充分肯定與表揚。自1996年全國社科規劃辦開展“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管理先進單位”以來,福建省社科規劃辦是為數不多的連續獲得歷次先進單位榮譽稱號的省份之一。

近年來,全國社科規劃辦不斷加大對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管理力度,項目管理日趨完善和規范,重新修訂《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管理辦法》,近期又出台《管理實施細則》。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管理,推動更多代表國家水准的研究成果,根據《管理實施細則》的要求,結合福建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管理情況,福建省社科規劃辦提出以下貫徹執行意見:

1、修訂完善福建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根據中宣部印發的《管理實施細則》,結合福建省正在修訂的《福建省社科規劃項目管理辦法》,充實完善管理辦法中有關福建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管理的內容,進一步規范福建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管理。

2、舉辦培訓班。舉辦由各單位科研管理部門負責人及經辦參加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管理培訓班,認真學習貫徹《管理實施細則》,切實提高項目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

3、加強優秀成果和優秀人才的宣傳推介。積極宣傳推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成果,及時將對實踐具有重要指導意義和決策參考價值的研究成果編輯成《成果要報》上報省社科規劃辦或全國社科規劃辦﹔積極推薦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階段性成果向《光明日報》、《中國社會科學報》、《人民論壇.學術前沿》等“國家社科基金”專刊、專欄投稿,發揮福建社科界服務黨和政府的決策參考作用,努力提升福建社科研究在全國的知名度與影響。

4、加強福建省國家社科基金資助學術期刊相關管理工作。這是《管理實施細則》賦予省社科規劃辦的一項新職責。目前福建省兩家期刊《東南學術》和《廈門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獲得國家社科基金資助,年資助40萬元。要引導期刊堅持正確政治方向,杜絕收取版面費,執行匿名審稿制度,科學合理使用資助經費,不斷提高辦刊水平。

(責編:趙晶、秦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