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華洋商事糾紛研究》(中華書局,2013年12月第1版)
該書以為,在晚清急劇轉型的社會背景下,華洋商民之間的商事糾紛,日益凸現諸多新的因子。早期主要是圍繞著外貿行為而產生的商事交易、商欠等糾紛,到后來則出現了土地房產類、票據類、海商類、商標版權類、保險類、合股類等各種新的糾紛樣態。晚清官方權力架構內的華洋商事糾紛解決范式主要有以下幾種:“交涉型”理案、上海租界會審公廨理案模式、中俄“司牙孜”會審制度、清末各級審判廳理案和西方在華司法機構對華洋商事訴訟的審理。在華洋商事糾紛的解決過程中,傳統商業行會和商會等中國商人組織,亦起到了不容小覷的作用。華洋商事糾紛與訴訟,是晚清民法立法和司法訴訟制度轉型的一種重要促進因素,也是推動傳統商事習慣法嬗變,以及中國固有法觀念,尤其是商人法觀念更新的主要外源性誘因。
作者蔡曉榮,福州大學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中國近代法律史。已出版專著《中國近代侵權行為法研究:文本、判解及學說》等多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