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版網站入口

站內搜索

庄華峰 孫曄:明清江淮地區的流行病及其防治

2014年06月09日11:13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

中國自古以來就是流行病頻發的國家。中國古代文獻中關於流行病,一般稱作疫、疫氣、疫癘、瘟疫、傷寒、雜疫等。

明清江淮地區疾疫四起

明清江淮地區(指西起大別山麓,東至黃海,北抵淮河,南達長江的區域)是古代中國的核心區域,也是流行病的多發地區。據張崇旺《明清時期江淮地區的自然災害與社會經濟》統計,明清兩代,江淮地區發生疾疫近兩百次,波及范圍廣,危害程度大。如嘉靖二年(1523)至三年,江淮地區出現了全區域性的疾疫大流行,影響范圍達27個府州縣,以至“鄉市人家,不問官民老少,悉皆傳染……一門之內多者十數口,少者三五口,甚有舉家染病,無人炊爨,闔門就死,無人殯葬者”。又如乾隆五十一年(1786),江淮地區的10多個府州縣皆流行疫災,導致“人死於道路相枕”、“疫死者彌望”,有的地方甚至“闔家盡斃,無人收殮者”。

氣候地理環境造成疫情頻發

明清時期,江淮地區的流行病頻繁發生,其原因約有以下數端。

首先,江淮地區疫災頻發與其特殊的地理環境關系甚密。江淮地區是我國東部地區南北之間的過渡地帶,交通便利,然而人口的大量流動也加大了疫病流行的可能。康熙四十八年(1709)三月,浙江湖州爆發“江南大疫”,四月就波及周圍各縣,至五月太湖縣出現疫情,后蔓延到安徽的廬州、無為、安慶和江蘇的山陽等府州縣。到六月,整個江淮地區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疫情。此外,江淮地區處於我國的要沖位置,歷來是兵家必爭之地,也是中國古代最重要的戰場之一。“大兵之后,必有大疫。”江淮地區持續不斷的戰爭,造成該地區人口的大量流動和傷亡,而死亡者的尸體腐爛后便產生大量的致病菌,造成流行病多發。

其次,氣候因素成為江淮地區疫情多發的重要推手。《巢氏病源》說:“南地暖,故太陰之時,草木不黃落,伏蟄不閉藏,雜毒因暖而生。”江淮地區的疾疫多發生在春夏季節。春夏之時,江淮地區大多為梅雨節氣,氣溫上升,加上久久不散的陰雨天氣,利於滋生致病性細菌。明清時期的無為州共發生疫災13次,其中有8次發生在春夏季節﹔天長縣共發生疫災5次,其中發生在春夏季節的有4次。這一時節不但疫情發生頻繁,且其危害程度也大,如萬歷十七年(1589)春,望江縣“疫癘甚行,十室十空,十人九病,流尸載路矣”。又如咸豐八年(1858)夏,霍山瘟疫大作,“災民填溝壑者相藉,存者大半鬻妻子以自活”。

最后,江淮地區的疫災多與其他災害相伴生。江淮地區多水旱災害,史籍中關於某年大旱或大水,繼而疫癘盛行的記載不勝枚舉。時人對這種水旱災害與疾疫流行的關系已有所認識,如清代大臣桐城人汪志伊所撰《荒政輯要》雲:“旱者,氣郁之所致也,潦者氣逆必決,決斯潦,潦必傷陰﹔郁必蒸,蒸斯旱,旱必傷陽,陰陽受傷必滯而成毒,毒氣潰發,人物相感纏而為患。”汪氏所論雖然並不科學,但卻反映了人們對災后疾疫流行現象的普遍看法。從實際情況看,江淮地區大部分疾疫的爆發都與水旱等自然災害緊密相連。原因在於,一方面,災荒之年,人遭受飢寒凍餒之苦,正氣不足,身體虛弱,極易感染瘟疫﹔另一方面,災年病人多、死人多,導致穢氣、病氣和尸氣交織蒸騰,這樣,災荒之年的流行病比較容易發生也就順理成章了。

20世紀初伍連德將西方細菌學引入我國之前,傳統中醫對於瘟疫的認識還停留在“五行六氣”或“溫病”的范疇,中醫應對的手段仍非常有限。加上古代公共醫療衛生系統的缺失,清代甚至連元明時期已有的“惠民藥局”都沒有設置,一旦瘟疫爆發,中央政府隻能進行臨時性的補救措施,因而接受治療的人群極為有限,大規模的病患與死亡就難以避免了。

江淮地區官員積極應對

清政府應對疫災的手段有限,但這並不妨礙地方官員在應對瘟疫方面有所作為。如嘉靖二年,江淮疾疫大作,影響波及15個府州縣,死者達到數萬人。面對疫情,明代廬州知府龍誥,向朝廷奏《請蠲賑疏》,為民請命。又如乾隆二十一年夏,淮揚爆發瘟疫,庄有恭“首捐俸,令有司察民病者予藥,死者予櫘,並檄管內推其法行之”。崛起於明清時期的鄉紳階層,在應對瘟疫中也發揮了一定作用。如乾隆五十年江蘇如皋縣大疫,震澤士人蔡閆齊“恤生哀死,別民與士而賑之,又別士與民而瘞埋之。故文士義塚乃他邑所無,前代所未有,而先生獨創焉”。翌年,壽州發生疫災,士人葛惟麒慷慨解囊,給罹疫者施以藥材,救活了不少人。

另外,明清兩朝統治者制定的報災和勘災制度在江淮地區執行較好,同時江淮地區還形成了蠲免、常平倉、義倉、社倉等一整套的備荒救災系統,使其在有效應對水旱蝗等災害的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疫災的發生。此外,這一時期江淮民間開始注意治理環境衛生,如保持房屋內環境的清潔、重視住宅內外水溝的修浚、關注飲用水的衛生、將居地與公共墓地分隔開、實行人畜隔離等,這些習慣對於預防疫災都具有一定作用。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 “明清時期長江下游自然災害與鄉村社會研究”階段性成果)

(作者單位:安徽師范大學歷史與社會學院)

(責編:秦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