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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俊:風險決策下的個人公平觀影響利益分配

羅俊2014年03月13日15:40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國家社科基金專刊

原標題:風險決策下的個人公平觀影響利益分配

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可能會遇到各種風險決策事件,而風險決策中的選擇結果又在很大程度上影響社會中人與人之間收入和財富的分配。同時,風險決策的結果還會影響人們在風險決策者之間所做的有關損失和收益的公平分配。這裡的影響涉及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在面對願意冒險和避免風險的這兩類人時,人們會如何在他們之間對收益和損失進行分配?二是在面對幸運的風險偏好者和不幸運的風險偏好者時,人們又會如何在他們之間對收益和損失進行分配?對以上兩個問題的討論,將有助於政府完善金融規制市場和醫療保障政策的補償機制。比如,有關願意冒險和避免風險兩類人之間收益和損失的分配的理論問題,在現實中的投射是遭遇金融危機后,美國社會就曾對是否要用並未涉及風險投資的普通納稅人的錢去援助那些金融投機者展開過激烈的爭論。與第二個理論問題相關的現實事件是,美國可能要建立一個面向金融業的緊急救助基金。人們關注的焦點是保護和救助在風險投資中失利的投資者,對那些在風險投資中獲得收益的投資者來說是否公平?

風險決策會如何影響人們在風險決策者之間的公平分配,其實關涉的是人們更在意事前機會(ex ante opportunities)還是事后結果(ex post outcomes)。持事前觀點的人們認為,初始的風險決策選擇給雙方都提供了公平獲取收益的機會,因此不主張根據風險決策后的收益與損失,在風險決策者之間進行重新分配。持事后觀點的人們認為,結果公平更為重要,主張通過重新分配來消除風險決策者之間的差距。人們對有關風險決策的公平觀的看法實際上也預示著他們在對待相應的公共政策時的立場。因此,理解人們面對風險決策者的公平觀,既可在理論上拓展對人們在一種已知的經濟情境下的行為選擇的研究,也可為政府政策的實施提供依據。

通過風險決策階段與分配階段考察個人公平觀

亞歷山大·卡佩勒(Alexander Cappelen)等人於2013年6月發表在《美國經濟評論》(American Economic Review)上的文章,第一次利用實驗經濟學方法對風險決策下的公平觀做了研究。實驗由兩個階段組成,首先是風險決策階段,緊接著是分配階段。在風險決策階段,被試需要在一系列確定的收益(有幾種不同數值的確定的收益)和有風險的收益中進行選擇。具體來說,有風險的收益是被試有一半的可能得到800挪威克朗(貨幣單位),有一半的可能得到0挪威克朗,而四種不同數值的確定收益分別是400、300、200或25挪威克朗。在利益相關者做出風險決策之前,會被告知第二階段將對風險決策階段的收益進行重新分配,但分配階段具體的規則和細節不會被透露。在分配階段,每名被試都與之前面對同樣風險決策選擇集的另一名被試匿名匹配成一對,兩名被試在風險決策階段獲得的收益會被加總起來,作為這一對被試在分配階段的共同初始稟賦。之后,分配階段的分配者會被告知兩名被試在風險決策階段的選擇,以及風險決策的收益結果,並對兩名被試的共同初始稟賦進行分配。可見,在分配階段中的每一對被試都有平等的事前風險決策選擇機會,且存在可能的不平等的事后個人收益。

除了事前公平觀和事后公平觀以外,作者還引入了一種中介的公平狀態,即所謂的選擇平等主義(choice egalitarianism)。選擇平等主義觀點是指每個人都要對他們自己的選擇負責,但是無需對自己的運氣負責。因此,抱有這一公平觀的人會支持在選擇風險收益且幸運的決策者和選擇風險收益但不幸運的決策者之間進行重新分配,但不支持在選擇風險收益的決策者和選擇確定收益的決策者之間進行重新分配。

實驗中的另一個重要設計是考察分配者角色的不同是否決定了各自的公平分配觀。一種分配者是“利益相關者”,即之前參與了風險決策,且要在自己和另一位配對者之間分配共同初始稟賦的被試。另一種分配者是“旁觀者”,他們之前並未參與風險決策,但要作為第三方來分配兩名參與風險決策的被試的共同初始稟賦,旁觀者會因參與分配任務而獲得一定數額的固定報酬。通過比較這兩種不同角色的分配者對分配結果的影響,可以檢驗人們在分配時的公平觀是否會因為與自己的利益相關而有所改變。在以往考察社會偏好的行為實驗中,要麼設定被試是利益相關者,要麼設定被試是旁觀者。而卡佩勒等的這一研究則是第一次比較利益相關者與旁觀者社會偏好是否相同的實驗研究。

實驗結果支持參與風險決策事后公平觀

該研究有四個主要的實驗發現:第一,大多數分配階段的參與者都選擇重新分配兩位被試的收益,而不是選擇保持風險決策時兩位被試獲得的收益。第二,那些選擇重新分配兩位被試收益的參與者,在對待由於選擇是否冒險而導致風險決策階段收益出現的差異,與對待由於運氣而導致風險決策階段收益出現的差異時會有所不同。進一步地說,大多數分配者認為由於風險決策的不同而導致收益出現差異是合理的,並不會在事后公平分配兩位被試的收益。大多數分配者也認為由於運氣的緣故而導致收益出現差異是不公平的,並會在事后公平分配兩位被試的收益。第三,分配者是否選擇保持風險決策時兩位被試獲得的收益(即事前公平)與兩位被試在風險決策中所面對的確定收益的數值無關。第四,即使利益相關者在分配收益時表現出自利的一面,但利益相關者與旁觀者的分配行為符合一致的公平觀,他們在面對個人不同風險決策下的收益和損失時,有著相同的公平偏好。

研究者在實驗基礎上,還構建了一個分配者的行為選擇模型,以分別刻畫持三種公平觀的分配者的行為特征,並通過對模型的估計,証實了利益相關者與旁觀者兩類人群在行為偏好上的一致性。此外,作者還檢驗了模型中對個人公平觀的估計是否能用來對人群的屬性進行分類。結果發現,被試在實驗中所展示的公平觀與其政治傾向相關,右傾主義者更願意保持事前雙方的公平選擇,而左傾主義者則更願意保証事后的結果公平。

雖然一個孤立的實驗結果還不足以得到一般性的結論,但這篇文章的發現確實可為我們理解現實世界有關社會政策的爭論提供有益的幫助。在金融危機的背景下,社會上大多數人反對在沒有參與風險投資的民眾與投資失敗的風險投資者中進行二次分配,但他們大多贊同在投資失敗的風險投資者和投資獲利的風險投資者中進行二次分配。同樣,在醫療健康的政策討論中,大多數人都認為應該通過二次分配讓那些持有高風險生活方式的人付出成本,如政府應向煙、酒、糖類企業征稅。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關於新興經濟學理論創新的綜合研究”(13AZD061)階段性成果)

(作者單位:浙江大學經濟學院、浙江大學跨學科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責編:秦華、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