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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在意識形態斗爭中贏得民主話語權

張傳鶴2013年12月11日14:15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怎樣在意識形態斗爭中贏得民主話語權

  當前,中國與西方的關系,是一種合作中隱藏著斗爭、斗爭中同時存在合作的關系。歷來西方政要對中西關系的定性,無不體現了中西關系既合作又斗爭的本質。意識形態斗爭是中國與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斗爭的重要陣線。而在中西方意識形態的斗爭中,圍繞著民主話語權的較量是最為激烈的陣線之一。能否在中西方意識形態較量中奪取民主話語權,對外關乎黨和國家的形象和外部發展環境,對內關乎國內的政治團結和政局穩定。因此,我們必須創新民主實踐和民主話語,確立一套有別於西方的、有感召力的民主話語體系。

  一是要夯實理論基礎。對民主、資本主義民主、社會主義民主這些基本概念,敢於做出自己的定義。以對民主的定義為例,我們要敢於挑戰西方主流民主理論。100多年來,西方各大主流民主理論流派對民主的定義,已經與民主的本意相去甚遠,王紹光先生在其《民主四講》一書中對此作了非常精辟的剖析。盡管西方各主流民主理論的代表人物對民主定義的表述不盡相同,但與熊彼特把民主定義為“一些個人通過競爭人民選票來獲得(公共)決策權的制度安排”基本上大同小異。這樣,“民主”在當代西方主流民主理論那裡實際上變成了“選主”。筆者認為,民主從本源意義上講,是一種國家事務和社會公共事務的決策方式,就是人民當家作主,即所有與事情有利害關系的人(利益相關方),都享有對事情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甚至決定權,在人們充分知情、參與和表達意見以后,以人民(或公民)中多數人的意見為決策依據,同時允許和尊重少數人的意見表達。民主的決策管理方式上升到制度的層面,就形成民主制度。民主歸根到底是一種利益分配的工具,工具性的事物,隻有從工具性價值的角度來認識,才能抓住其本質。我們作出以保障“五權”為價值取向的民主定義,就抓住了民主的本質,顯然比西方主流民主話語的“選主”定義更符合民主的本意和所有進步力量的民主理想。這種對民主的定義,一下便能徹底打破西方長期以來從他們認可的制度機制(多黨競爭下的議會制)角度定義民主所形成的民主話語權。按照以保障“五權”為核心的民主定義,隻要認可並千方百計通過創新制度、體制、機制,保障公民獲得“五權”,無論具體的制度、體制、機制如何,都是在搞民主。我國是否民主國家,就不能由西方按其政治制度模式為標准來衡量,而應以我國是否積極推動公民“五權”的獲得和行使來判斷。

  二是要創新民主實踐。話語的底氣來自於厚實的實踐成果。無數事實証明,經過新中國成立以來60多年的發展,我國社會主義民主實踐有了長足進步,民主實踐在各個層面各個領域都有很大發展。但應當承認,總體而言,我國社會主義民主實踐的歷史還不長,在有些方面,盡管我們搭起了基本的制度框架,即由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構成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但在一些民主實踐的細節上,還做得不夠,還比較“粗放”“粗糙”。筆者認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和法律體系,反映了馬克思主義政黨和政權建設的本質要求,吸收了現代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體現了現代政治文明擴大政治參與、崇尚政治包容和法治的進步趨勢。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在很多方面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一個13億多人口的大國經濟建設蒸蒸日上,人民生活持續得到改善,社會大局穩定。這一切都說明,我們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方向是完全正確的。但我們應該看到,如果我國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缺乏豐富的、科學設計的具體制度作支撐,就可能成為籠而統之、大而化之的東西,馬克思主義者的崇高民主思想就難以充分變為現實。也就是說,在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確定以后,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的成敗就由細節來決定。因此,今后我們需要做的就是,通過深化政治體制改革,不斷完善各項具體制度,在細節問題上“斤斤計較”、精雕細琢。隻有這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才能日益精致化、完善化,為中國人民所自豪,為國外民眾所敬仰。

  (作者為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民主社會主義及其對我國主流意識形態挑戰研究”負責人、中共山東省委黨校教授)

(責編:趙晶、秦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