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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企業發展: 難題、 困境與挑戰

劉迎秋  趙三英2013年06月08日10:12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營經濟獲得了長足發展,但發展的道路並不平坦。進入21世紀,民營經濟發展所面臨的制度和體制環境已發生許多變化,需要我們從新時代、新觀念、新條件、新發展的角度,運用新的邏輯、新的方法,探討和破解影響民營經濟持續性健康發展的難題。

深化改革

破解民營企業發展制度性難題

深化經濟體制機制改革的一個重要目標,就是要建立能夠自我校正、有助於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體制機制。由此,我們一是要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問題。要進一步完善現有制度設計,整合民間金融資本,開放中小金融市場,解決縣域銀行、社區銀行、村鎮銀行等區域性中小銀行的設立和發展問題。二是要加快解決民營企業進入難問題。企業歸誰管理,就可以按所有制進行必要劃分,同時在這些企業之上建立行業組織,通過組織對企業進行必要性自律管理,允許不同所有制企業按照資本運作的內在規律自主選擇和從事不同行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構建和完善平等競爭、效率優先的經濟運行體制機制。

加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破解民營企業轉型市場困境

當前,我國生產要素價格所發生的明顯變化,正朝著有利於民營企業技術創新的方向發展。在此背景下,破解民營企業技術創新不足的難題及其擴大發展的市場困境,需要著力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建設:一是要進一步加大鼓勵、支持民營企業自主創新的制度建設力度。說到底,就是要加強國家有關規章制度建設。這其中,尤其要加強和完善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制度建設及與其相關的法制體系建設,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嚴厲打擊在技術創新方面的搭便車行為。二是要進一步加大創新服務平台建設,有效整合民營企業創新資源。加強科研院所與企業間的聯系,構建科研與應用的有效快捷結合機制,加速科研成果向現實生產的轉化進程。三是制定民營中小企業自主創新發展規劃,並將其納入國家創新體系。站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增長結構的高度,有必要將民營中小企業自主創新及其發展上升到國家戰略的層面,將其納入國家創新體系,形成民營中小企業自主創新長效體制機制,為中國經濟社會的更好發展奠定更為雄厚的企業基礎。

制定扶持政策

破解民營企業“走出去”的挑戰

中國企業“走出去”已經邁開了堅實的步伐,但受主客觀條件的限制,企業真正實現“走出去”仍然面臨很多困難與挑戰,需要政府給予更多的法律保護和政策支持。一是要盡快制定和出台中國企業境外投資促進法。從法制的角度,明確中國企業“走出去”的法律依據,有助於各類企業依法做出有效的“走出去”選擇和投資安排。二是要積極構建支持中國企業“走出去”的信貸、保險、品牌集中推介等綜合服務與支持平台。要大力推進中國商業銀行建立跨國金融分支機構,支持中國商業銀行開展跨國金融機構並購,提高中國商業銀行的進出口信貸和國際信用投資的業務能力,引導中國商業銀行跟蹤“走出去”的中國企業及時進行跨國布點。三是要鼓勵中國企業“集群化出海”。要引導民營企業“扎堆、抱團、結盟”闖海外,以此在“走出去”過程中實現產業、人才和信息互補,較快形成集群合力,順利進入海外市場、獲得更多海外資源、創造更高經濟效益,進而更有力地促進中國經濟大發展。四是要高度重視與防范各類外來風險,保証中國企業“走出去”的質量與安全。隨著中國經濟實力的不斷壯大和對外經濟貿易往來的不斷拓展,在企業“走出去”取得顯著成績的同時,來自外部的威脅也越來越多,風險也越來越大。因此,在中國企業“走出去”過程中,必須加強對外來威脅與風險的監管與防范,保証其質量與安全。

(作者分別為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中國民營企業:發展、環境與政策”負責人、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課題組成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副研究員)

(責編:張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