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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江蘇省社會科學基金學術外譯項目申報公告

2013年05月02日14:32來源:中國江蘇網

為擴大江蘇對外學術交流,推動江蘇哲學社會科學走出去,經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批准,設立江蘇省社會科學基金學術外譯項目。現將2013年度學術外譯項目申報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宗旨

學術外譯項目立足於學術層面,資助江蘇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以外文形式在國外權威出版機構出版,進入國外主流發行傳播渠道,增進國外對當代江蘇和江蘇哲學社會科學的了解,推動江蘇對外學術交流,提高江蘇哲學社會科學的國際影響力。

二、項目要求

1.學術外譯項目是江蘇社科基金項目的主要類別之一,實行項目負責人制,項目成果內容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適合推向世界。

2.項目隻資助江蘇學者在國內已出版優秀成果的翻譯及在國外的出版發行。

3.項目資助文版暫定為英文。

4.申報成果形式為學術專著、專題論文集,篇幅控制在10—30萬字內。

5.項目成果須以外文形式,由國外權威出版機構單獨出版或中外出版機構聯合出版,並進入國外主流發行傳播渠道。

三、資助范圍

江蘇學者為第一作者的著作,包括:

1.研究馬克思主義特別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優秀成果﹔

2.研究中國傳統文化的優秀成果﹔

3.研究總結江蘇發展道路與發展經驗的優秀成果﹔

4.研究當代江蘇經濟、政治、文化、法律、社會、生態等各個領域,有助於國外了解江蘇發展變化的優秀成果﹔

5.研究江蘇歷史文化等具有文化積累和傳播價值的優秀成果。

四、申報要求

1.申請資格:(1)省內具備杰出業務水平的科研人員、與國外科研機構開展密切學術交流的省內學術機構、具有國際合作出版經驗的省內出版社均可申請。(2)申請人申請前須與國外權威出版機構簽訂出版合同,並妥善處理好所翻譯著作的版權相關事宜,即如果申請人不是所翻譯原著的作者(或出版者),必須獲得作者及原出版者的授權証明,附在申請材料中。(3)在國外已經出版的成果不能申請。已獲得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資助者不能申請。

2.申請形式:(1)省內科研人員、科研機構既可獨立申請,也可與國外科研人員、科研機構聯合申請﹔聯合申請的,須明確省內申請人為項目負責人,國外科研人員或機構為項目合作者。(2)省內出版機構須獨立提出申請。(3)省內科研機構或出版機構申請,須明確項目負責人。

3.申請材料:項目申請書請從江蘇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網站下載(網址:http://jspopss.jschina.com.cn/), 申請書須計算機填寫、 A3紙雙面印制、中縫裝訂,所在單位審查蓋章。其他申請材料包括所翻譯原著、譯稿或翻譯樣章(譯文須為2萬字以上核心章節,用外文直接寫作的須提交全文),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學術水平及其影響的相關材料。

4.申報組織:各有關高校、單位的科研管理部門受理本校、本單位的項目申報。出版社的項目申報由我辦直接受理。

五、項目評審

按照項目宗旨、資助要求及相關條件組織初步篩選,組織本學科領域具有中外雙重學術背景的專家、翻譯界知名學者以及對外出版領域專家,綜合考慮原著學術水平以及申請人學術背景、科研能力(或出版組織能力)、翻譯水平、國外出版機構資質等因素,遴選出擬資助項目。

六、資助經費

項目資助經費主要用於項目成果的改寫、翻譯及在國外的出版。參照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資助標准,每10萬字資助10萬元,每個項目總資助額度不超過25萬元。

七、申報時間

2013年4月20日至6月20日。申報單位須於截止日期前把審查合格的申請書及其他申請材料一式 3份、《課題申報一覽表》、與國外學術出版機構所簽訂的出版合同復印件及其中文譯稿、國外出版機構法律証明文件復印件及其中文譯稿等有關文件各1份以及項目申請書、翻譯樣章的電子版光盤,報送我辦,逾期不予受理。

江蘇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 70號 11號樓省委宣傳部樓內。郵政編碼:210013。電話:( 025) 88802747, 88802748。

江蘇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

2013年4月20日

來源:江蘇省社科規劃辦網站

(責編:秦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