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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魏封授周邊民族及政權首領的武官體制

李文學2013年04月25日08:21來源:光明日報

  在中國古代官僚體制中,有一套專門封授周邊民族部落及其政權首領的官爵名號制度,它是一種通過爵位和職官的封授來對周邊民族部落實施差異化管理的制度設計。從文獻和官印、碑刻等資料來看,中原王朝封授給周邊民族首領和藩屬國官員們的職位主要有爵位體系和職官體系。對外臣爵位的封授始自先秦,而完善於西漢。職官的外封(由於其與中原王朝內部官僚體制有一定差異,故以下簡稱“外封”),則分為文官和武官兩類。西漢武帝時,中原王朝的武職官員開始正式外封,到東漢、曹魏時期趨於規模化,制度逐漸完備,並與外封爵位體系共同構筑起漢魏民族首領的官爵名號封賜制度。

  西漢的武官封授

  最早的武官外封見於西漢武帝時期。《史記·南越列傳》載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南越國內屬,“即因使者上書,請比內諸侯,三歲一朝,除邊關。於是天子許之,賜其丞相呂嘉銀印,及內史、中尉、太傅印,余得自置。”此次南越國封官賜印者中,武官有中尉,源自秦代尉官,其余則為文官。

  西漢朝廷最大的外封武官對象是西域諸國。《漢書·匈奴列傳》雲:“自宣、元后,單於稱籓臣,西域服從。自譯長、城長、君、監、吏、大祿、百工、千長、都尉、且渠、當戶、將、相至侯、王,皆佩漢印綬,凡三百七十六人。”其中之都尉、將、千長等可確定為武職官員,其余則為爵位或文職。

  西域諸國之職官名號,表面上來自漢朝的封授。但並非從無到有,其原有職官制度顯然在相當程度上獲得保留,因此我們看到的《漢書》所錄西域諸國職官,其實是漢官制度、西域各國制度傳統和匈奴官僚制度共同影響的結果。如“都尉”、“將”等源自漢制,“且渠”、“當戶”則源自匈奴官僚制度,“千長”官為武職或源自匈奴,或源自西域傳統,“大祿”、“監”等官稱則源自西域自身傳統。

  東漢武官封授的擴展

  東漢時期,外封武官制度沿襲西漢做法,但在制度化的道路上向前邁進了一步,具體表現是外封武官因所加官號而有了類別的區分,使之明顯區別於內臣官號,如“歸義”“率眾”“率善”等稱號系統化地加諸不同層次的武官專門用於外封。“歸義”官號在東漢可加諸王侯爵位,也可加諸佰長等下級武官,如“漢歸義羌佰長”﹔“率眾”多封於烏桓、鮮卑酋豪,亦如“歸義”,上可加王侯爵,下可加中低級武官,如漢保塞烏桓率眾長﹔“率善”號在東漢時期一般為外封中低級武官專用,不加王侯。如率善都尉、率善中郎將、率善氐佰長等。

  除這些稱號所加的外封武官之外,還有四例都尉官、一例司馬官的外封。文獻中記載了三例外封“大都尉”職官。光武帝建武五年始置大都尉之官,立莎車王康為“漢莎車建功懷德王﹑西域大都尉”,使五十五國皆屬。光武以后,間有封授。《后漢書》西域傳、西羌傳載明帝時羌族滇岸曾加號漢大都尉、順帝時疏勒王臣盤也曾拜漢大都尉。在西漢內朝職位中,不見有“大都尉”一職,知“大都尉”為專用於封授民族首領或藩屬國王的崇號。

  東漢又有西域都護、大將軍武職的外封。《后漢書·西域列傳》記建武十四年(公元38年),“(莎車王)賢與鄯善王安並遣使詣闕貢獻,於是西域始通。蔥嶺以東諸國皆屬賢。十七年,賢復遣使奉獻,請都護。天子以問大司空竇融,以為賢父子兄弟相約事漢,款誠又至,宜加號位以鎮安之。帝乃因其使,賜賢西域都護印綬,及車旗黃金錦繡。敦煌太守裴遵上言:‘夷狄不可假以大權,又令諸國失望。’詔書收還都護印綬,更賜賢以漢大將軍印綬。”

  除“大都尉”幾次循例封授外,光武帝所封之“都護”也成為外封先例,《后漢書·烏桓鮮卑列傳》載:“任尚率鮮卑大都護蘇拔廆、烏桓大人勿柯八千騎,要擊逢侯於滿夷谷,復大破之。”此例中,亦為都護官加“大”以示優崇。除此而外,東漢還有“親漢都尉”的外封。《后漢書·烏桓鮮卑列傳》記“安帝永初三年……無何乞降,鮮卑走還塞外。是后烏桓稍復親附,拜其大人戎朱廆為親漢都尉。”

  曹魏武官封授制度的一體化

  曹魏時期,外封武官制度雖承兩漢,但作了較大改革,省並了東漢時的部分封號,並使之專門化和等級化。東漢時期較常使用的歸義、率眾、率善、破虜官號中,“歸義”和“率眾”地位抬升,成了王侯專稱,“破虜”則省去,“率善”號得到廣泛使用,基本成為中下級武官外封時的專門稱號。

  根據羅福頤的《秦漢南北朝官印征存》收錄的曹魏時期存世官印,“率善”加諸民族首領官職者目前所見有103例,涉及烏丸、鮮卑、屠各、蠻夷、羌、氐、胡、叟、倓等民族和部落。而且迄今發現的曹魏封授民族首領的106例官印中,僅“魏盧奴左長”“蠻夷邑君”“蠻夷邑長”三例未用“率善”稱號。其他官印中率善仟長28例、率善佰長54例、率善邑長20例、率善都尉1例。除大量“率善”號武官封授之外,曹魏政權還承襲了東漢的“大都尉”外封先例,如車師后王即封為大都尉。可以發現,除廣泛封授的率善仟佰長之外,曹魏時期的外封武官還有率善中郎將、率善校尉、率善都尉,漢朝以來的中高級武官加“率善”稱號都已對周邊民族及政權進行封授。

  漢魏武官外封的特點

  綜合上述,可對漢魏武官外封的特點加以總結:

  其一,漢魏外封武官制度,經歷了一個從西漢時期的初創到東漢曹魏體系化、制度化的逐步完備過程。西漢創始,往往因時因地封授,文武雜糅、名號不統一﹔東漢發展,將官號系統化,並以之加於官稱使其實現橫向類別化﹔到了曹魏時期又進行改革,使封號出現了縱向等級化的特點,武官官稱和官號結合使該項制度趨於完善。

  其二,外封之武官主體來自漢魏官制,如中郎將、都尉、校尉等,但也有中低級武官如仟佰長等則來自於匈奴或西域制度文化。也就是說,外封武官體制是民族文化融合的結果。

  其三,來自中原政權官制的武官,往往是與周邊民族最先接觸的中高級職官最易外封。內朝武官的外封,自有一個職官地位逐漸下行的歷史變遷規律作為基礎,雖然對中原政權來說該職官的實際地位在降低,但對於為這些職官領護的民族地區的首領們來說,它的地位顯然較高。這些經常接觸的、曾經地位較高的職官很容易為民族地區所認可。可以說,職官的外封使其生命力得以延續,並使其地位在不同的文化中又獲得了一次肯定和提升。

  其四,外封武官與外封爵位往往交織在一起,比照中原爵制,我們一般將較早發展成熟的外封“王侯(邑)君長”視為爵位體制。而實際上,由於大多數民族部落的體制實行兵民合一,很難將爵位跟武官分開。

  (作者單位:西南大學歷史文化學院,本文為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漢魏至隋唐中原政權授予周邊民族的官爵名號研究”〔12CMZ006〕階段性成果)

(責編:張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