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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南方民族史研究的逆向思考

2013年04月19日14:03來源: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

關鍵詞:南方民族 思維慣性 逆向思考

內容摘要:由於受到百余年來西方文化導向以及國內外政治因素的影響,中國南方民族史研究形成了一系列的思維慣性,這種思維慣性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中國南方民族史的原有形態。中國民族史的學術研究與現實政策,固然是一個無法截然分開的整體。但是民族學的研究,必須具備自身較為獨立的學術本體性和科學性,應該盡可能地擺脫西方文化導向、國內外政治因素等到思維慣性模式所造成的影響,客觀公正地深入研究民族史的各個領域及其問題。隻有這樣,才有可能避免人為地塑造超越社會經濟與文化的特殊民族的偏頗。為國家民族政策的制定提供有益的學術借鑒,

由於受到百余年來西方文化導向以及國內外政治因素的影響,中國南方民族史研究形成了一系列的思維慣性,這種思維慣性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中國南方民族史的原有形態。有鑒於此,我們有必要從本土文化的視野出發,嘗試著逆向思考的探索。這種換位思考的探索,或許對於深化中國南方民族史的研究,將有所裨益。

一、民族自決權理論的內在缺陷

“民族”一詞無論是作為社會政治的,或者是學術的概念,在中國的歷史上基本上被忽視的。長期以來,中國人隻有天下的概念,到19世紀末到20世紀20年代末,才有了民族國家意識的覺醒。當時,中國遭受列強壓迫,民族問題顯得尤為迫切。從學術角度講,中國民族國家意識的覺醒是受到西方學術思想的影響,但更重要的還是受到戰爭失敗的刺激。近代的民族國家意識具有反帝與救亡的特點,表現為強烈的民族義憤。正因為如此,近代以來,中國的“民族”理論,更多的是受到西方人類學民族學唯物論的影響。特別是二十世紀四、五十年代之后,前蘇聯列寧和斯大林的民族自決權理論幾乎壟斷了中國“民族”概念的正統解釋權。

在當時的時代背景裡,列寧和斯大林的民族自決權理論,主要是針對殖民地、附屬國反對帝國主義統治和壓迫的民族解放運動。因而這種“民族”理論自然而然地成為中國革命者所信奉的基本原則。中國 <http://www.hudong.com/wiki/%E4%B8%AD%E5%9B%BD>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在近代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會,外受帝國主義壓迫,國內存在民族壓迫和民族不平等。舊中國民族問題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是中國各民族從帝國主義壓迫下解放出來﹔另一方面是消滅國內民族壓迫,實現民族平等 <http://www.hudong.com/wiki/%E6%B0%91%E6%97%8F%E5%B9%B3%E7%AD%89>。民族自決權理論因而也在中國的近現代革命中發揮著一定的積極作用。

然而,列寧與斯大林的民族自決權理論就其理論自身及其實踐上,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著其自相矛盾和難於把握的缺陷。首先,在當時的歷史時代裡,這種民族自決權更多的指被壓迫民族爭取國家獨立的問題之上,這就有意無意地混淆了國家與民族的界限,列寧曾經說過:“對我們綱領中關於民族自決的那一條,除了從政治自決,即從分離和成立獨立國家的權利這個意義上來解釋以外,我們決不能作別的解釋。”同時他又認為,民族自決權不應當把分離的權利理解為分離的義務,分離的責任。這種要求“並不就等於要求分離、分裂、建立小國,它只是反對任何民族壓迫的斗爭的徹底表現”。

雖然如此,那麼所謂“一個民族有權選擇分離,也有權選擇不分離”的界定與實踐,又該有怎麼樣的標准依據呢?特別是當國家獨立解放的問題得到解決之后,把這種理論延用於國內的民族關系,就不能不產生一系列難於相互適應的問題。因為這種緣於爭取民族國家獨立自主的民族理論,包含著較多的民族斗爭與階級斗爭的成分。這種過分注重民族斗爭與階級斗爭的民族自決權理論,多少忽視了民族平等與民族和諧的整體目標,這對於民族與國家的長遠發展是有一定的負面影響的。

列寧與斯大林的民族自決權理論缺陷的第二個突出表現,就是在其實踐上將不可避免地出現過分強調民族特殊性的現象。就我國的民族實踐而言,當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以后,中國共產黨 <http://www.hudong.com/wiki/%E4%B8%AD%E5%9B%BD%E5%85%B1%E4%BA%A7%E5%85%9A>領導中國各民族共同建立統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http://www.hudong.com/wiki/%E4%B8%AD%E5%8D%8E%E4%BA%BA%E6%B0%91%E5%85%B1%E5%92%8C%E5%9B%BD>,在統一國家內實行民族區域自治 <http://www.hudong.com/wiki/%E6%B0%91%E6%97%8F%E5%8C%BA%E5%9F%9F%E8%87%AA%E6%B2%BB>,並逐步走上社會主義道路。這是中國各民族近百年來特別是近60年來為爭取和實現民族自決權而斗爭的歷史內容,也是形成我們國家現有56個民族格局的基本理論來源。然而不能不看到的是,這種民族區域自治的理論與實踐過程中,已經在國家的民族融合中,凸顯出一些與之不相和諧的特殊印記。並且隨著國家體制與社會的變遷以及國際形勢的變動,這種不相和諧的特殊印記將隨之有所張揚,從而影響到國家的整體穩定與民族和諧。

其三,前蘇聯列寧和斯大林的民族自決權理論的最初適用主體是壓迫民族與被壓迫民族的對立與斗爭,在這種理論下的民族關系基本上是單線性的,它忽視了民族與民族之間的相互影響與相互融合的過程。事實上,不同民族之間的相互關系是多線性的,尤其是民族文化上的影響力,往往超過社會、種族、國家等等領域的界限,具有超越時空的永久意義。並且,這種民族文化的影響力,具有不以人們的意志所轉移的堅韌力量。當某一種民族文化更具有先進文化特征時,這種民族文化對於其他文化的影響力是毋庸置疑的,也是難於阻擋的。這種趨勢,從世界文明發展史的角度來思考是合理的。因為世界文明的發展是全人類的共同財富,當某一個民族擁有更先進的文化形態時,從表面上看,它似乎具有一定的外植性,從而對其他民族產生了文化的變異。然而從長遠的歷史來觀察,則這種外植性無疑推動了其他民族文化的進步,因而也就進一步推動了世界文明的共同進步。相反的,那些囿於狹隘地域性的民族文化觀念,抱殘守缺,從根本上講,是不利於文化與文明的共同進步。

二、不同民族間文化的相互影響及其偏差

“民族學”的理論是近一百年來中國人所全新探索思考的學術名詞,既然是探索思考,自然就允許有不同的聲音和不同的觀察視野。我在上面所堅持的一個觀點,即是民族的發展以及民族關系的發展是多線性的,民族的發展與民族關系並不僅僅局限在爭取民族自決權的方面,民族的發展與民族的和諧關系是離不開文化的相互影響與相互融合的。基於這樣的認識,我們可以以中國南方民族的發展歷程來做一逆向的印証。

中國上古時期的南方地區,是眾多少數民族散居的區域。而在其北方地區,則是社會經濟與文化均呈現出先進的所謂“華夏文明”。先進的“華夏文明”對於南方少數民族的影響是不可阻擋的。魯西奇教授近來提出的“中國文化史上的南方脈絡”概念,值得引起人們的注意。有關中國古代史的傳統闡述,從總體上看,是以北方中原地區的歷史發展為主要闡述脈絡的,甚至可以表達為一種“北方中心論”或“中原中心論”。相較而言,中古史的研究,主要是兩漢魏晉南北朝隋唐史的研究,雖然也表現出一些多元化的傾向,但總的說來,仍然是以北方地區的歷史發展為主要脈絡的。長期以來,我們及學界的大部分研究者一樣,相信傳統文獻中有關南方社會、經濟、文化乃至環境等方面的記載,藉以研究問題。但是在北宋中期以前,有關南方地區歷史的記載,可以說主要出自北方士人或持華夏正統觀念的南方士人之手,他們對南方地區的描述,主要是立基於華夏正統觀念以及中原士人觀念的,主要反映這種觀念下對南方地區的看法,而並非南方社會經濟文化乃至環境的客觀實際。正史中的記載尤其如此,其實更主要的反映的仍然是中央王朝的觀念。

在這種“中原中心論”文化觀念的支配下,宋以來,中國南方的士子們在繼承和補強中國正統的倫理文化規范上作出了杰出的貢獻,以朱熹為代表的南方理學家群體對於中國后世的文化貢獻成為眾所周知的事實。然而我們在閱讀早期南方士子們求道為學的著述時,不難從中看出他們津津樂道於自己已經成為一名“正統文化者”的心態。而這種“正統文化者”,自己已經不知不覺地演化成為一名亦步亦趨的北方文化中心標識的追隨者。我們在楊龜山的家鄉,看到了他立願逝世后葬身於墓門朝北遠望北方師門的墳塋﹔我們在游酢的鄉裡,到處可以聽到和看到關於他“程門立雪”的傳說。這種多少有些矯情的傳說,其背后似乎隱藏著一個難於言諭的心態,即把自己變成一名北方式的“士子”為榮耀。正因為如此,我們所看到唐宋時期許多南方人所留給我們的文獻,與其說是“南方人的著述”,倒還不如說是“南方人替北方人著述”,恐怕更為妥切。即使是到了南宋時期朱子學形成之后,這種局面發生許多的變化。但是我們還是必須看到,朱熹以及同時代的南方知識分子們,一方面依然如他們的前輩一樣,不斷反復地闡述著來自北方的正統意識,而另一方面,又不能不在南方於北方文化分野的夾縫中有所表現自己的某些意志。這種兩難的行進,需要幾代人的努力。我們認為,一直到了明代中后期,像李贄、陳白沙等南方士子,才能夠比較明顯地表露了南方文化的某些價值意願。

“中原中心論”的文化影響力並不僅僅局限在南方的士大夫和知識分子層面,它對於中國南方民間社會的演變以及民族關系的調適都產生了不可估量的深刻影響。研究中國家族史的學者都注意到宋明以來中國的家族制度及其組織,南方地區普遍發達於北方地區。朱熹在重構宋以來中國家族制度的理論和實踐上都作出了極為重要的貢獻,但是他的這一貢獻顯然被學界普遍低估了。學者們對朱熹最感興趣的是他的理學與治國平天下的關系,而對於社會基層的文化建設,似乎認為屬於下裡巴人之類。然而我們翻開中國南方漢人姓氏的族譜,朱熹的文化影響處處可見。而從另一方面看,中國南方漢人的族源追尋,也無不以來自中原世家為自豪。這樣的族源追尋,以及南方地區家族制度及其組織的發達,朱子學究竟在其中發揮了怎樣的文化影響力,這同樣也是我們必須高度重視的,因為社會的基層組織,是文化得以生存和繼承的最基本的載體。

現在東南地區的一些家族史研究,對於族譜資料的執著,不少人幾乎到了迷信的地步。人們根據自家族譜的記載,而不顧及其他文獻所呈現的綜合史實,就非常自豪地對外聲稱自己的家族是中國最純正的中原漢民族世家望族的嫡傳血統。研究中國漢族史的學者都知道,即使是中原的漢族,也早已不存在所謂純正的血統了。中國的漢民族是經過多民族的長期融合而形成的。更不用說中國東南地區的漢民族,除了其北方先祖多民族的融合血統之外,來到南方之后,與當地土著、阿拉伯人后裔的血緣融合也不在少數。所謂的“最純正的漢民族血統”,顯然極為不符合中國民族發展的真實歷史。顯然,如果說早先的中國南方民族歷史文化是由北方中原人基於“中原中心論”而塑造出來的,那麼其文化的影響所及,到了宋代以至明清,乃至於現在的許多南方漢民,在已經在其潛意識裡根深蒂固地根植了自己是源於中原的文化認同。在這樣的文化認同之下,“中原中心論”的南方家族史、民族史以及各種與此相關的歷史文化命題,就由南方人自己創造出來了,而再也無需由北方中原人代勞了。

不但一些漢民家族史的研究者如此,即使是一部分少數民族家族族源史的研究者,也存在類似的情況。唐宋時期,北方漢民開始大量遷入中國南方地區,擠壓原先民族的生存空間,原先民族為了適應突變的社會變遷,開始變更其初,把自己塑造成漢民。南宋時人王象元曾在《輿地紀勝》中說:“閩州越地,……今建州亦其地。皆蛇種,有王姓,謂林、黃等是其裔。”現存於福建及東南地區的許多少數民族家族,從明代以來開始仿效漢民家族修撰族譜。這些地區的少數民族如畬族、蛋民,以及唐宋以后從波斯海地區東來的阿拉伯人的后裔,逐漸受到漢民族的影響以及其生活環境的需求,也不得不把自己的祖先,攀附在中原漢民的世家望族之上。我們現在所閱讀到的東南地區畬族、回族的族譜,雖然其中或多或少保存了他們自己族源追溯的某些特征,但是從始祖的塑造上,則是毫無例外的變成了與漢族相關聯的共同的祖先,其中有一部分自然而然地也成了光州固始縣人的后裔。再如現在東南地區的藍氏家族,往往是畬族的后代,改革開放后政府為了落實少數民族政策,把其中一部分的藍姓家族確定為畬族。但是由於族譜已經把自己的族源塑造成中原望族的后裔,致使今天的一些藍姓的族人特別是那些遷移到台灣的藍姓族人,很難接受他們是少數民族的身份,從而形成了他們在福建的祖家是少數民族畬族而在台灣是漢族的奇怪現象。同樣的,在中國南方的一些關於畬族族性的認定中,也出現了本來源自同一血緣系統的家族如閩西鐘氏,因為居住地的不同,在有的地方為畬族,在另外一些地方卻為漢族。

這種源於“中原中心論”的文化思維模式,滲透到中國南方社會史、民族史研究的各個主要的層面,包括語言、風俗、藝術、文學、宗教的許多領域,甚至於近年來剛剛興起的民族基因學,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這種先入為主的思維慣性的影響。這種思維慣性一方面體現了不同民族間文化相互影響力擴展的必然趨勢,而再另一方面,它也必然給中國南方民族的研究蒙上重重的文化迷霧,從而導致了中國南方民族史、文化史研究過程中的歷史與現實的偏離。

三、中國民族學理論的建構亟須回歸學術主體性

乍看起來,我在以上兩個段落中的論述是兩個毫不相干的命題。然而我們必須知道,關於中國民族史的學術研究與現實政策,是始終無法分開的一個整體。如果我們有責任把我們的學術研究能夠更好地為現實政策提供一定的借鑒價值的話,那麼我們就應當透過這兩個貌似不相干的命題,做出一個可以相互依存和相互連接的分析。

眾所周知,中國改革開放的成功,其根本之道在於既堅持了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又不拘泥於馬克思、恩格斯等經典作家的片言隻語,從而形成了有中國特色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大大推進與豐富了馬克思主義的現代意義。實事求是的講,我們現在賴於遵循的一些改革開放大政方針,在許多層面上與當初經典作家的論述是有一定差距的,但是這並不影響我們對於馬克思主義的繼承和發揚。這也正是馬克思主義一貫反對機械唯物主義的唯物辯証史觀。

從這一唯物辯証史觀出發,我們可以發現,我們所堅持的列寧、斯大林的“民族自決權”理論,很少有新的發展,甚至連起碼的反思都顧慮重重。如果要從馬克思主義理論中去探本究源,我們不難發現,馬克思、恩格斯由於當時的關注點不同,他們很少對於民族問題進行理論上的論述。“民族自決權”理論的發端與運用,基本上局限在前蘇聯區域內。這種理論在前蘇聯的運用,經驗與教訓並存。特別是前蘇聯的解體,導致了許多不同民族的分裂。前蘇聯在民族政策上的經驗與教訓,是很值得我們刻不容緩認真反思的。隻有這樣,才能更好地繼承和發揚馬克思主義的民族理論,形成有中國特色的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與實踐。

列寧、斯大林的“民族自決權”理論除了存在我在前面所談到的三方面的缺陷之外,其實他還與馬克思主義的最核心的價值觀-----平等原則,存在著某些模糊的關系甚至差距。這種平等原則延伸到民族關系上,就是“民族平等”。在當今文化多元化的趨向之下,民族與民族之間的關系,是絕不能允許存在民族歧視的,但是也不能過分強調某些民族的特殊化,人為地塑造超越社會經濟與文化的特殊民族。依照這種民族平等的原則的民族關系及其發展走向,最為合理的推動力應該是民族文化的相互影響與相互交融。這正如前面所言,民族文化的影響力與融合力,具有不以人們的意志所轉移的堅韌力量。我們運用這一民族平等文化發展的唯物辯証史觀來印証中國南方民族史的演變歷程,我們就不難看出,中國南方地區這種民族文化的相互滲透與影響,其過程是最為溫和、理性的,由此所形成的民族關系是最穩當和最和諧的。而任何人為的短視行為,從表面上看,似乎是用心良苦,用心良善,但是其長遠的效果,往往是恰得其反。

即使是從整個中華民族發展史的視野來觀察,也是如此。中國民族史的這一發展歷程,其中無不體現了歷史與文化演進的巨大足跡。正是由於這種超越歷史真實感的文化意識的自我追尋與文化的自我認同,這才促成了中華多民族國家的形成與延續。文化意識的超越力量,把不同血緣的中國人連接在一起。假如沒有中國民族歷史上“歷史與文化”的演進,這種大融合的“文化認同”是不可能出現的。同樣的道理,我們今天探討中國南方民族史的發展軌跡,假如非要一意孤行地尋找什麼純正的“中原血統”或少數民族的純正血統,其結果必然是恰得其反而又糾纏不清。我們隻有在文化認同的基礎上一道認識中華文化的多樣性及其包容性,才能從無限廣闊的空間來繼承和弘揚我們祖國各民族傳統的優秀文化。正是由於中華傳統文化中的多樣性和包容性特征,造就了多民族統一的國家的形成與延續,造就了中華民族較少含有種族歧視與民族血統論的偏見。我們完全可以說,文化的超越與文化的認同,是中華民族凝聚與發展的基本要素之一,任何過分強調或刻意彰顯不同民族特殊性的做法,都是與中華民族的發展潮流所不相吻合的。

當然,我們在反思民族學理論以及探索文化的超越與文化的認同的同時,並不意味著民族學的學術研究,僅僅只是依附於民族現實的派生物。相反的,隻有從各個不同角度、不同視野地深入探討中國南方民族史發展歷程的方方面面,我們才有可能對於民族歷史與文化發展及其演變有著全面而客觀的把握。從而加深人們對於中國南方民族文化相互影響與相互融合的認識。譬如,在以往中國南方移民史的研究中,人們過多地關注於北方中原士民對於南方區域開發的壓倒性作用,中國南方原有土著對於南方區域的開發與貢獻被大大忽視了。

再如關於中國南方地區方言的研究,以往的思維慣性模式是現存的南方方言,是北方中原正統語言的傳承。絕大多數的研究者們幾乎都是從現在的東南方言是從北方移植過來的這一前提作為出發點來研究這一問題的。其結果是不論是那種方言,所得出的研究結論全部是:我們的方言保存了最豐富的上古、中古時期中原的古音﹔中原古音在中原已經逐漸消失,我們的方言是中原古音的活化石,諸如此類。研究結論上的雷同,本身就失去了學術上的創新意義。北方中原語言作為當時政治核心的語言,對於南方新開發區域的影響是不容置疑的,然而,原先流傳在南方各地的地方語言,同樣也在現在的東南方言中被部分地傳承了下來。最新的研究表明,南方漢語的形成既非完全是“土生土長”,也絕非完全是“北方遷入”。這是一個多元結構體,它的最底層系以古百越語言為基礎的南方“區域共同傳統”,其中又可劃分為若干個文化區系,如福建的閩越,廣東的南越,江西的干越,江、浙的吳越等。這是現代南方漢語方言分區的基礎。但先漢以前(即秦漢以前),南方與北方,南方各區系之間的語言文化交融已很頻繁,例如閩越、吳越與楚關系密切,反映“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文化特點。秦漢時期,隨著漢人中央政權的確立,南北關系實質上表現為一種“中心∼邊緣”,“華夏∼蠻夷”,“中央∼邊陲”的關系。此時的南方土著更多的是在文化和政權上認同北方,隨著六朝、唐宋時期大量的北方移民遷移南方,南方民族成分結構發生根本性的變化,大量南方土著變成南方漢人。但這並非意味北方漢語消滅或同化了南方土著語言,而是南北族群經過長期的語言文化的互動過程,從而形成獨具特色的古南方漢語,它的來源是多樣,多層次的,包括:1,古百越語(如古南島語、南亞語)﹔2,百越民族后裔-壯侗、苗瑤語(例如由壯侗、苗瑤語混合而成的畬語)﹔3,自漢、六朝、唐宋各個時期由於科舉等“文教傳習”作用而南播的北方漢語文讀系統,這也包括北人南遷傳播的北方漢語。我們曾經考察東南區域“客家”族群的方言,發現其語言特征與其他漢民方言區的語言差異甚大,反而跟少數民族的畬族語言,卻又諸多相通之處,甚至於可以相互交流。這種狀況,更說明了南方少數民族的地方語言,對於東南漢民方言的相互傳承作用。因此,一味地預設文化核心與邊緣區域的單線傳承前提,就不能不對東南地區民族歷史及其文化的研究,產生許多偏頗甚至不切實際的負面作用,不利於民族文化的融合與演進。

中國民族史的學術研究與現實政策,固然是一個無法截然分開的整體。但是民族學的研究,必須具備自身較為獨立的學術本體性和科學性,應該盡可能地擺脫西方文化導向、國內外政治因素,以及文化思維慣性模式所造成的影響,客觀公正地深入研究民族史的各個領域及其問題。隻有這樣,才有可能吧中國南方民族史的研究,扎扎實實地推向前進。並且隻有這樣,才有可能從科學價值的范疇內,為國家民族政策的制定提供有益的學術借鑒。如果我們的民族學研究一味地跟隨著政治政策的導向做些注解式的論述,那麼其學術價值與現實價值顯然將大打折扣,甚至起到某些相反的效果。也正是出於這樣的考慮,我認為嘗試對於中國南方民族史研究的逆向思考,還是具有刻不容緩的時代意義的。

(責編:秦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