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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課題第一階段工作匯報

2013年04月19日13:40來源: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

根據《課題研究計劃和時間安排》,2011年1月到2011年9月是“新疆維吾爾民族察合台文契約文書整理與研究”課題工作的第一個階段,即察合台文契約文書採集階段。根據課題研究計劃,課題組全體成員充分利用2011年寒、暑假,無課的教師還利用其他時間,分赴天山以南和以東地區維吾爾民族聚居的城市和鄉村,利用收購、拍照和掃描的方法,共採集契約文書5527張。其中:

和田地區1000張﹔

喀什地區800張﹔

阿克蘇地區899張﹔

巴音郭勒地區1101張﹔

吐魯番地區1177張﹔

哈密地區550張。

課題組對每一地區的負責人提出的要求是,每一地區必須要採集1000份契約文書。根據這一要求,喀什、阿克蘇和哈密地區尚嫌不足,需在年底以前補齊1000份。但這並不影響進入第二階段的工作。

從9月開始,根據工作計劃,課題組成員已開始第二階段的工作,即對所採集的契約文書進行篩選工作。《篩選要求》是:

1、 要認真辨偽,剔除仿制文書。

2、 文書的頁面基本上要完好無損,所有內容都要完整(如像年代、地點、立約人和証人姓名等),不能殘缺不全。

3、 文書的字跡要清晰,頁面上的所有文字都要能辨析清楚。

4、 文書要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特點,同一地區和同一類型的文書不宜選擇過多。

5、 根據地名和語言特點要准確地辨別出文書的產出地,杜絕文書的異地混用

6、 所選文書不規定時間上限,下限定為1935年。

7、 每份文書都要標出類型和序碼。

8、 本課題隻篩選契約文書,不要檔案文書或其他文書。

9、 文獻的篩選比為1/2,即從1000份文書中篩選出500份文書。

在篩選的過程中,進行分類工作。篩選和分類工作2012年2月底完成,其后進入對文書的國際音標轉寫、漢譯和注釋階段,這一階段的工作2012年12月底結束。

(課題組供稿)

(責編:秦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