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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農村公共文化生活

蒯大申2013年03月07日16:08來源:浙江日報

農村文化正受到重視。從中央到地方,大量資金投向基層,農村的文化基礎設施快速覆蓋,政府提供文化產品和服務的力度逐年加大。然而惠民不是終點,我們很難說真正懂得了農民的需求,甚至不能輕易斷言已經了解農村文化的全部內涵。

任何一種文化都有其歷史淵源,都根植於特定的環境。今天對農村文化的關注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而從另一個角度考慮,我們在面對諸多經濟高速發展帶來的問題時,可以嘗試從文化視角尋找答案,那不僅關系現在,更關乎未來。

重建農村公共文化生活

●公共文化活動應當以群眾主動參與、廣泛參與和自我管理為主要特征,具有很強的教育功能和文化整合功能。農民群眾滿足自身精神文化需求的過程,也就是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組織、自我提高的過程。

●公共文化活動不僅僅是滿足娛樂的需要,更重要的是通過公共文化活動形成公共空間,形成公共文化生活和對公共價值的認同。

●在農村文化建設中,應當充分尊重農民群眾的主體地位,並在此基礎上培育農村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社會組織,逐步完善農村的社會自治功能。

中國現代化的成敗取決於農業,沒有農業的現代化就沒有整個國家的現代化。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是農村現代化的基礎工程。從全國來看,當前農村公共文化建設特別是村一級的文化建設,仍是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最薄弱的環節。農村文化建設難在基層,貴在基層,越到基層就越見功力,越見水平。

培育新型農民是核心

從現代化發展的一般規律來看,一個國家的現代化,最難也是最關鍵的就是人的現代化。現在講到文化建設,大家往往比較關注文化設施,比較關注文化產業創造了多少經濟價值,並以此來衡量一個地區、一個城市文化發展的程度和水平,往往忽略了人,忽視了人的文明素質、文化修養、精神氣質的養成。實際上,文化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都應該是人。離開了人來談文化,離開了人的文化素質和精神面貌來談文化建設,就必然會忽略文化建設的根本。

新農村建設包含三個方面的內容:新的農村發展環境、新的農村發展模式、新的農村建設主體。其中新的農村建設主體就是要培育新型農民,這是農村現代化的關鍵,也是新農村建設的關鍵。沒有新農民,就沒有新農村﹔沒有農民文化素質的提升,就不可能取得新農村建設的成功。加強新農村公共文化建設是提高農民素質的必由之路,文化建設必須滲透於新農村建設的全過程。

公共文化活動應當以群眾主動參與、廣泛參與和自我管理為主要特征,具有很強的教育功能和文化整合功能。農民群眾滿足自身精神文化需求的過程,也就是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組織、自我提高的過程。因此,農村公共文化建設對於農村基層治理和新型農民培育具有不可忽視的重要意義。

滿足公共文化生活需要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農民群眾對文化知識、科技信息、文化娛樂、精神生活的需求日益強烈。群眾的精神文化需求可以大致分為三個層面:休閑娛樂需求、知識性需求、精神生活需求,我們現在往往理解為前兩個層面,而忽視了更重要更核心的精神生活需求。

一個人吃飽了,穿暖了,物質生活基本滿足了,還需要與人交往,需要得到親人朋友的關心,需要得到周圍人的認同、肯定。如果更進一步,還需要覺得自己的人生有價值,自己的生活有意義。這種人際交往、精神交往、精神慰藉,就是精神生活。這種對生活意義的尋求,對人生價值的追求,就是精神生活的核心內容。

目前從全國來看,特別是農村地區,上述三個層面的需求都還沒有得到很好的滿足,特別是在精神生活層面。在一些貧困地區更是表現為普遍的精神貧困。如今電視、影碟機等已普遍進入農村尋常人家,知識性、娛樂性信息與以往相比大為豐富,但由於農村還普遍缺乏自主性、參與性強的公共文化活動,因此公共文化生活和精神生活顯得普遍貧乏。

改變這種狀況靠什麼?要靠文化建設,特別是公共文化建設。文化是一個民族的靈魂。文化建設要解決的就是精神的問題、靈魂的問題。文化能夠振奮精神,豐富人的精神世界,提升人的精神境界,文化能夠增進人的自信自強,能夠凝聚人心,培育群體的共同價值觀。

傳統鄉村社會也有公共文化活動,如廟會、祭神等民間宗教活動,祭祖、修譜等民間宗族活動,社戲、社火等民間娛樂活動以及各種民俗活動。這些公共文化活動成為傳統鄉村精神生活的主要載體,起到了建構鄉村社會組織,豐富農民文化生活,促進社會價值認同的重要作用。公共文化活動不僅僅是滿足娛樂的需要,更重要的是通過公共文化活動形成公共空間,形成公共文化生活和對公共價值的認同。今天新農村建設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要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重建農村公共文化生活,借助公共文化載體重建新的農村精神生活。

尊重農民建設主體地位

在農村文化建設過程中,一定要使農民真正成為農村文化建設的主體,讓農民自己說話,自主辦事。這一點不能只是停留在口號上,在我看來,什麼地方真正解決了這個問題,什麼地方就一定會有真正的發展。

一切外部協助力量,其作用都是對作為主體的農民進行引導,其目的都是為了引發農民群眾內在的變革力量和創造性、主動性。如果外來力量變成管理者和主體,就一定會影響農民積極性的發揮,造成農村對外部力量的依賴,從而阻礙農村自我變革、自我發展的力量得到真正的成長。可以通過民辦公助、政策扶持等措施來鼓勵農民自辦文化,開展各種面向農村、面向農民的公共文化事業和文化經營活動,使農民群眾真正成為農村文化建設的主體。在農村文化建設中,應當充分尊重農民群眾的主體地位,並在此基礎上培育農村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社會組織,逐步完善農村的社會自治功能。

韓國“新村運動”的最大特點是,政府對農業的扶持沒有簡單地停留在財政物質支持上,而是重在激發農民自身的潛能,重視“精神啟蒙”,引導他們依靠自身的聰明才智、自主性和創造性進行新農村建設。其中很重要的一條經驗,就是將國家發展農業的需求與農民自身的興農積極性有機結合起來,把提高農民組織化水平看作是實現農業與農村現代化的基礎,這一點非常值得我們借鑒。

(作者系上海社會科學院研究員)

(責編:秦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