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版網站入口

站內搜索

王衛平:重建文學批評價值體系

2013年02月19日08:47來源:光明日報

  近幾年,在談論文學時,有一個規律性的現象:幾乎所有的問題最終都要牽扯出或歸結到文學的價值尺度問題。比如,如何評估中國當代文學的成就和不足?如何重構文學史?如何遴選經典?如何增強當下文學批評的有效性和現實力量?這些都涉及到文學的價值觀問題。溫儒敏認為:“說到底,現今非常要緊而又缺少的還是相對認可的某種價值評價標准。”孟繁華說:“讓批評有是非觀、價值觀和立場,是糾正當下批評被詬病的最好手段,也是維護批評最高正義的有效途徑。”丁帆一以貫之地嚴厲抨擊新世紀文學中價值立場的退卻和亂象的形成。可見,這是一個核心問題,也是一個原則問題,亟待進行深度的反思、廣度的整合和系統的重建。

  文學有淪為各種欲望的競技場與表演場的傾向

  當前,價值重建的呼聲越來越強烈,是因為一個時期以來,社會上出現了一些新的情況,以往單一的、單純的人生觀與價值觀,走向了多元與多樣。消費主義、享樂主義、物質主義,沖擊著人們的精神防線。在這種情況下,文學就不僅是審美的對象、精神的聖殿,也有淪為各種欲望、欲求的競技場與表演場的傾向。創作上的紛繁復雜,產生出批評中的價值迷失。

  首先是價值的混亂。在經濟多元、文化多元、生活方式多元、價值觀念多元的形勢下,出現了創作和批評的價值混亂。不同的人在價值立場、價值觀念、價值取向、價值尺度上存在著分歧甚至沖突,不同的批評主體面對不同的批評客體,甚至是面對同一個批評客體往往是各吹各的號、各唱各的調。以往一元的思維方式、單一的價值觀念、統一性的評價標准已經不能適應紛繁復雜的文學現實了。這原本是歷史的進步,但問題也隨之而來,在混亂的局面中,一些荒謬的價值觀大行其道,比如對暴力的欣賞、對強權的歌頌、對色情的縱容等在文學創作中屢見不鮮。

  再是價值的虛無。文學批評就是文學評價,評價就要有標准,有尺度,有價值判斷。文學批評的任務之一就是確定作品的價值如何,因此,價值判斷本身必不可少,很難實現價值中立,文學批評也不應該追求價值中立。文學評論家謝有順說過,許多批評家,可以對一部作品進行長篇大論,旁征博引,但他惟獨在這部作品是好還是壞、是平庸還是獨創這樣一些要害問題上語焉不詳,他拒絕下判斷,批評對他來說,更多的只是自言自語式的滔滔不絕,並不觸及作品的本質。這種批評的特點是晦澀、含混、在語言上繞圈子,它與批評家最可貴的藝術直覺、思想穿透力和作出判斷的勇氣等品質無關。一個批評家,如果不敢在第一時間作出判斷,不敢在審美上冒險,也不能在新的藝術還處於萌芽狀態時就發現它,並對它進行理論上的恰當定位,其價值就值得懷疑。”其實,長期的價值缺失,或者說缺乏批評立場,是導致上述價值混亂的重要原因之一。價值虛無更為嚴重,表現為對以往公平、正義、崇高、奉獻、理想等固有的、正確的、先進的價值觀進行消解和嘲笑。

  人類社會的歷史和現實、人的精神世界有多復雜,文學就有多復雜

  建構適合當下的文學批評價值體系,應該體現出時代性、全局性、包容性、復合性和穩定性等原則和特征。由此出發,就會發現以往一些批評家的提法存在著偏頗和局限。

  比如,有人以“啟蒙”、“人性”或“人道主義”作為文學評價的最高原則和標准。這自然是重要的,但不是文學的全部,它容易導致對文學社會內容的否定和對作品其他價值的忽略。

  有人提出應該不折不扣地遵循“真善美”的標准。其實,它也不是唯一的評價標准,正像作家閻連科所說:“文學是非常豐富的,卡夫卡的《變形記》並沒有給我們帶來美的感受,難道我們不認為它是經典嗎?18世紀和19世紀,文學作品的確帶有更多的真善美的感受,但是到了20世紀的文學,真善美的元素在逐漸減少,比如《第二十二條軍規》、《鐵皮鼓》等,幾乎所有20世紀的文學經典都不再像19世紀的文學那樣存在大量真善美的東西。”

  文學在變,文學的評價標准也要有相應的調整。文學作品除了具有內容的、藝術的、美的要素以外,還有精神的、情感的、趣味的、消遣娛樂的等諸多內容,這些東西怎麼能視而不見呢?還有人認為文學批評沒有恆定的價值標准,如有,那一定是美學的標准。這種觀點更站不住腳。美學的標准怎麼能包打天下?這不是典型的“一元論”嗎?

  任何單一的“主義”、“標准”都不能覆蓋所有文學。文學是極其復雜的,人類社會的歷史和現實有多復雜,文學就有多復雜﹔人的精神世界有多復雜,文學就有多復雜。因此,必須尋求多元復合的文學批評價值體系。

  文學批評要有精神內涵價值維度。這是最為重要的維度。文藝作品,不論是一首詩、一篇小說,還是一出戲、一篇雜文,也不論長短,都要承載、包含一些精神內涵。這種精神內涵越豐富、越深邃、越獨到,作品的價值也就越高。批評家的任務之一就是要把作品中承載的、隱含的各種精神內涵揭示出來,這是一個無限寬廣的“世界”。這裡不用“政治”,也不用“思想”或“內容”,而用“精神內涵”來表述,就是要體現寬廣,避免狹隘,同時也意在突出文學的本質屬性之一——精神性。這種精神內涵,需要正確的價值觀作為引領。

  文學批評要有情感價值維度。文學的特殊價值,與其謂之“審美”,不如說是“感人”。這樣的觀點,繼承了兩位偉大作家的衣缽。托爾斯泰說過:“要區分真正的藝術和虛假的藝術,有一個肯定無疑的標准,即藝術的感染性。”他還指出:“感染越深,藝術則越優秀。”魯迅在談到文學與學說的不同時說過:“學說所以啟人思,文學所以增人感。”這裡的“感”,指的是感受、感人。古人說:“感人心者,莫先乎情。”今人也常說,文學不是曉之以理,而是動之以情。可見,情感價值維度是一個重要的維度。有些作品的生成,就是作家的情感宣泄和自我救贖。

  文學批評要有趣味價值維度。這是以往文學批評中嚴重缺失的一個維度。在分析、評價文學作品時很少講到“趣味”,其實,作品既然屬於藝術,首先就應該生動有趣,隻有這樣,才樂於被讀者接受。所以,趣味價值是文學批評價值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可或缺。尤其在文化藝術創作多樣化的當下,作品如果沒有趣味,甚至味同嚼蠟,是難以讓人接受的。“關注現實”與“好看耐讀”是一部優秀小說的兩個面相,相輔相成。作家鄧剛說得好:“無論寫沉重、寫輕鬆、寫幽默、寫痛苦、寫荒誕,都要寫得有意思,因為讀者需要好看。”批評家在批評實踐中應該重視趣味價值維度,這樣才有可能引起作家對趣味的關注和追求。

  文學批評要有藝術價值維度。這是衡量作品在藝術上所取得的成就如何的維度,是對藝術的創新與堅守及其程度如何的價值判斷。過去,“藝術價值”和“審美價值”常常被混為一談,將“美學的觀點”混同於“藝術的觀點”。其實,藝術價值不等於審美價值。藝術價值存在於作品本身,雖然有些作品的藝術價值中可能包含一些審美價值,但藝術價值更多的是指作品的技術、技巧、方法、手段等層面的東西,是作家、藝術家才能的體現,而審美價值則是審美主體領會作品中的美並由此產生的價值。長期以來,由於對作品的藝術價值和審美價值混淆,並對其說不清、道不明,導致對藝術價值揭示的弱化,習慣於在作品中挖掘思想、尋找意義,而忽視或輕視對作品的技術分析、技巧探尋,這使得作家失去了一個基本的技術支持。所以,有出息、有遠見的作家,期待文學的技術性批評,希望當下的文學批評在當好“精神教父”的同時,更要當好“技術教練”。

  文學批評要有審美價值維度。長期以來,審美價值被認為是文學的根本價值或首要價值,把審美視為文學的最高屬性與特殊屬性,於是,文學價值就應該以審美價值為核心。直到前一段時間,才有學者對文學審什麼“美”提出嚴正質疑,糾正了在審美問題上的偏頗。審美價值只是文學批評價值體系中的一個維度,而不是全部或根本。有必要以本體的、朴素的觀點來理解審美和審美價值,真正領會作品中到底有沒有“美”,“美”在何處,以提升作家的審美能力和讀者的審美境界。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中國當代文學價值評估體系的重建與文學價值新探”(項目編號:11BZW025)的階段性成果,作者為遼寧師范大學文學院教授﹞

(責編:秦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