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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國家一般課題開題報告之三十六:
幼兒教師職業准入標准研究

2013年01月10日15:50

2011年12月10日,國家一般課題“幼兒教師職業准入標准研究”(批准號:BHA110056)在湖南省桃源師范學校舉行開題報告會。受邀請評論專家有湖南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與師范教育處處長賀安溪﹔湖南師范大學學前教育學教授、博士、碩導楊莉君﹔湖南第一師范學院教育管理學教授、碩導袁小平﹔湖南省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研究員李小球以及課題組共10余人參加了開題報告會。

該課題對發達國家幼兒教師資格准入與管理制度的特點和發展趨勢、我國幼兒教師資格准入與管理制度的特點和問題、制定《幼兒教師職業准入標准》的理論基礎與原則、《幼兒教師職業准入標准》的指標體系、具體標准、實施辦法、可行性等方面進行了深入研究。從而豐富我國教師資格認証與管理理論,推動幼兒教師資格認証理論創新,提高幼兒教師資格認証水平,並為國家教師任職資格與管理改革試點提供決策參考。

評論專家組對該課題的觀點主要有四方面:一是選題符合我國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的需要和方向,符合我國教師資格認証改革的研究需要,具有重大理論與實踐價值。二是領導高度重視,前期准備工作扎實,研究方案、實施工作計劃齊全,開題論証報告規范,質量高。三是課題界定准確,國內外研究述評較全面、深入,理論依據准確、到位,研究目標明確、具體,研究內容合適,研究方法恰當,研究思路清晰,預期成果具體,完成課題的保障措施較到位,項目與人員分工具體,研究方案可行。四是幼兒教師職業准入標准的指標體系假設與國家《幼兒教師專業標准(征求意見稿)》有一致性,又體現幼兒教師職業准入的要求尺度和申報條件,構想較好。

評論專家組提出了三點建議:一是加強研究團隊建設,聘請國內高水平專家指導,合作單位可延伸到幼兒園。二是建議適當擴大全國調研樣本。三是建議指標體系中“職業能力”與“職業知識”並列﹔“實踐能力”分為“教育能力”和“保育能力”為宜,不提“教學能力”,或者將實踐能力分為學習活動組織指導能力、生活活動組織指導能力、游戲活動組織指導能力。

根據評論專家組提出的建議,課題組提出將加強研究團隊建設,聘請國內高水平專家指導,合作單位延伸到幼兒園﹔適當擴大全國調研樣本﹔根據專家組建議調整幼兒教師職業准入標准的指標體系,突出准入標准的特點,考慮與幼兒教師專業標准和幼兒教師教育標准的銜接。

來源:全國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

(責編:張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