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版網站入口

站內搜索

化解征地糾紛需借力法律

趙旭東2013年01月09日08:20來源:光明日報

伴隨我國城鎮化進程的加速推進,因征地問題引發的社會矛盾日益增多。完善土地征收制度、構建適宜的征地利益平衡機制和糾紛解決機制,應從以下幾方面著力:一是嚴格界定公共利益。建議在《土地管理法》修訂中對公共利益以列舉式加以概括規定﹔確立征地中公共利益界定的法律程序,完善相關司法救濟程序﹔規范公共利益界定的聽証程序。二是設置公正透明的征地程序。完善土地征收公示程序和聽証制度﹔明確規定先補償后征收的程序,強制執行隻能發生在法律裁決書生效之后。三是堅持公平補償原則,適當提高征地補償標准。建議《土地管理法》修訂應進一步明確土地征收的公平補償原則﹔以市場為導向,按征收時土地的市場價格確定土地補償標准。四是拓展司法救濟途徑。應在法律中明確規定,被征地人對征地存在異議時,除可以採取申請裁決、行政復議等措施外,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作者為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和諧社會建設中的利益沖突及其法律調整研究”首席專家、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責編:張湘憶、秦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