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社科規劃辦,中國社會科學院科研局,中央黨校科研部,教育部社科司,全軍社科規劃辦:
為進一步加強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管理工作,促進多出優秀成果,我辦將於近期開展重大項目中期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2008年度立項的國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標項目。
二、檢查內容 1.項目研究進展情況。包括研究計劃的總體執行情況,各子課題進展情況,主要課題組成員變更情況及原因,研究工作推遲或終止的原因等。
2.項目研究的階段性成果情況。包括成果名稱/成果形式/作者/刊物年期、出版社和出版日期等,要列出成果清單。
3.代表性成果簡介。包括代表性成果的基本內容、主要觀點、學術價值或實踐意義、宣傳與推介情況、社會影響等。
4.調研計劃落實情況。包括問卷調查、個案調查、調研數據整理及運用、調查報告、學術會議、學術交流等情況。
5.項目管理和經費使用情況。包括報送工作簡報、成果要報稿、經費開支款項、后續經費使用計劃等。
三、檢查要求 1.重大項目中期檢查工作對於加強項目跟蹤管理,提高項目完成質量有著重要意義。各地社科規劃辦、在京委托管理機構和項目首席專家務必高度重視,積極配合,切實把這項工作抓實、抓好。
2.檢查以書面形式進行,項目首席專家須按本通知要求撰寫《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中期檢查報告書》一份(不少於3000字)。責任單位科研管理部門要認真審核、嚴格把關,蓋章后由各地規劃辦或在京委托管理機構統一匯總,於9月25日前寄送我辦,電子版發送至我辦電子信箱,同時報送主要階段性成果一套(已報過的除外)。
四、檢查結果 本次檢查結果將作為我辦評估重大項目進展情況和實施續撥款的基本依據。凡出現下列情形的項目,我辦將視情況作出調整資助計劃、暫停撥付經費、撤項並追回已撥付經費等處理。
1.自立項以來一直未開展實質性研究工作,未取得任何進展﹔
2.項目負責人因長期出國、工作變動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主持研究工作﹔
3.未經批准擅自變更項目負責人﹔
4.經費使用嚴重違規。
本次檢查工作結束后,我辦將以簡報形式對檢查情況進行通報,對檢查合格的項目撥付項目中期款(佔資助總額的50%)。凡中期檢查不合格或未按時提交檢查報告的項目一律不撥付后續經費。
聯 系 人: 董俊華 孫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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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
2010年8月23日
(責編:秦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