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清華崛起看現代大學制度建立
侯欣一2011年04月26日14:38來源:深圳特區報

從左至右分別為70多年前創辦清華國學研究院的趙元任、梁啟超、王國維、陳寅恪、吳宓等五位學術大師。陳丹青油畫《國學研究院》
清華學堂見証清華的百年歷史。 1 獨立經費保障與教授治校制度 在中國眾多的高等院校中僅就辦學水平而言,清華大學無疑是最好的幾所學校之一。從辦學的時間方面講,1925年才創設大學部的清華相對較晚,較之中國第一所現代意義上的大學——北洋大學已整整晚了30年,開設的時機還生不逢時,其時的中國經濟凋敝,社會崩潰,政局更是動蕩不安,然而這一切卻都沒能阻擋住清華快速發展的腳步,隻用了十幾年的時間,即到抗戰爆發前就成了國內首屈一指的高等學府。
是什麼導致了這一奇跡的發生?
諸多的清華校友都不約而同的解釋說是清華的精神和梅貽琦等個別能力人品俱佳的校長。差別只是對清華精神的表述與理解,如朱自清說清華的精神是“實干”,季羨林說是“清新俊逸”,而在曾任過清華大學校長劉達的眼裡則是“百折不回,追求真理”等等。這種當事人的說法固然有其道理,但筆者則更為認可台灣學者蘇雲峰的觀點:一獨立經費之保障,是庚子賠款使清華的經費獨立而充裕,免受了政潮的影響﹔二踏實的教授治校制度,是教授治校使清華能始終保持思想之自由,學術之獨立。
2 “評議會”和“教授會” 教授治校是現代大學的一項基本制度。所謂教授治校是指教授參與大學決策與管理的制度,它與校長專制校務完全不同。在中國教授治校理念是與現代大學制度一起被引入的,並被寫入了1924年頒布的《國立大學校條例》。
清華大學從成立之初就堅持了這一正確的制度,而且比《國立大學校條例》走的更遠。1926年,新成立的清華大學制定了影響深遠的《清華學校組織大綱》,該大綱規定清華的權力機關有二:“評議會”和“教授會”。其職掌和人員構成分別為:
評議會:以校長、教務長及教授會互選之評議員7人組成,校長為當然主席,職掌如下:
一,規定全校教育方針。二,議決各學系之設立廢止及變更。三,議決校內各機關之設立廢止及變更。四,制定校內各種規則。五,委任下列財務、訓育、出版、建筑四種常設委員會委員。六,審定預算決算。七,授予學位。八,議決教授、講師與行政部門各主任之任免。九,議決其他重要事項。
大綱同時規定,評議會在行使一、二、三、六項職權時,應先征求另一機構——教授會的同意,其決議如“經教授會三分之二之否決時,應交評議會復議”。
教授會則以全體教授及行政部門各主任組織之,以校長為主席,教務長為副主席,職權為:
一,選舉評議員及教務長。二,審定全校課程。三,議決向評議會建議事項。四,議決其他教務上公共事項。
教授會實行多數表決制度。此外,按照該大綱規定各學系主任之產生,也由本系教授、教員於教授中推舉,任期二年。
總之,通過“評議會”和“教授會”,清華的教授擁有了較之當時國內其他高校更大和更具體的權力。清華也由此在當時的中國高校裡開始了獨樹一幟。
當然,一項制度寫入條例是一回事,真正能夠良好運作則又是一件事。
3 獨立學術組織與學術尊嚴 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執政的國民黨加強了對大學,特別是國立大學的控制,不斷強化中央教育主管部門和校長的權力,千方百計地削弱教授會的權力。與此同時,社會各界,包括不少大權在握的軍閥也都嘗試著將手伸進新成立的清華大學。此外,面對著咄咄逼人的日本軍國主義,一些熱血沸騰的愛國青年學生也試圖把年輕的清華大學拖進政治的洪流。這一切都在考驗著教授治校制度的效果。
當年,清華教授們經受住了歷史的考驗。先是1930年,清華教授會不畏強權,不卑不亢地拒絕了軍閥閻錫山武力推薦的喬萬選校長。緊接著又趕走了與國民黨關系密切的部任校長吳南軒。其次,創辦理工類系科,滿足社會對發展實業的迫切要求﹔但同時又不動聲色地抵制著當局對學校意識形態方面的侵蝕。最后,在不干涉學生信仰的前提下,嚴肅校紀,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
更值得一提的是,在教授會的主導下,清華大學短時間內延聘了一大批好的老師,師資之優良其他大學望塵莫及﹔裁減了不必要的行政機構和冗員,集中精力與財力辦學﹔購置了大批教學研究所需的圖書和設備,擴建圖書館、體育館等場所。1935年參觀過清華的北洋工學院院長羨慕地說“以具有四十年歷史之北洋工學院,與現在之清華大學工學院相較,不啻天壤之別”﹔形成文、理、法、工四院的學科格局,使清華成為國內少有的真正綜合大學﹔制定了好的教學計劃﹔樹立起了學術至上的研究風氣。
走上正確道路之后的清華大學風清氣正。學生趨之若鹜,以能考取清華為榮。廣大教師開始埋頭工作,追求著好的學問。據《朱自清日記》載,早已名滿天下的他曾兩次夜間做夢夢見清華不再續約聘其為教授,理由是在他在專業上尚有不足。夢醒,全身冷汗,起身拼命工作。
而與此同時,國內其他一些高校則政爭不斷,難有作為。
綜上所述,正是因為踏實地實行了教授治校制度,清華才能后來居上。
大學是獨立的學術組織,研究是大學永恆的任務。而惟有教授才真正懂得怎麼研究和如何組織研究,才能保証學術自由,這就是現代大學為什麼要實行教授治校的淺顯道理。
(作者系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
(責編:秦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