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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4月21日16:10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教育、藝術、軍事學科規劃領導小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社科規劃領導小組,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 為適應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管理情況的變化,根據財政支出管理改革的要求,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社科基金項目經費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我們制定了《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經費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經費管理辦法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