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乾嘉史家的著述價值觀
金久紅 羅炳良 楊志芳2012年01月05日08:56來源:光明日報
在20世紀的中國史學史研究中,分歧最大的莫過於對清代乾嘉史學的評價。有的學者認為清代乾嘉時期的史家沒有撰寫出像司馬遷《史記》和司馬光《資治通鑒》這樣大部頭的史書,因而得出清代史學成就較前代大為遜色的結論。這一認識表面上看來似乎合理,但實際上卻存在明顯的偏頗。我們認為,必須考察清代乾嘉史家撰述史書的時代背景與價值觀念,才能夠對清代史學作出恰如其分的評價。
由於時代不同,不僅各個時期史學研究承載的歷史使命不同,而且史家對自身歷史使命的認知也不相同。漢宋以來的史家之所以撰寫出各種體裁的大部頭史書,是因為他們遵循“直書”、“實錄”的治史觀念,認為記載和保存的歷史事實越詳細越完備,就越能夠發揮史學的經世作用。這一時期史家不僅注重採用不同的體裁記載歷史,而且唐宋時期還出現了通史撰述的高潮。這種大部頭通史的編纂,適應了時代賦予史家的使命,在當時較好地發揮了史學的功能,應當充分肯定其價值。但到清代乾嘉時期,中國傳統史學歷經兩千多年的發展,無論在歷史文獻還是在史學思想方面,成就固然巨大,弊端也積習頗深,亟須做一番認真清理和總結。乾嘉史家認識到當務之急是考訂和審查歷代遺留下來的大量史料,如果依據錯誤的史料撰寫史書,那麼編撰得越多出現的錯誤也就越大。這一治史觀念反映在乾嘉史家的著述價值觀上,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其一,好著書不如多讀書。在清代乾嘉史家中,王鳴盛和章學城在這方面的認識最具代表性,集中反映出清代乾嘉史家的著述價值觀。王鳴盛在其代表性著作《十七史商榷》的序言中說:“好著書不如多讀書,欲讀書必先精校書。校之未精而遽讀,恐讀亦多誤矣﹔讀之不勤而輕著,恐著且多妄矣。”面對數量頗豐卻錯漏屢出的前代著述,王鳴盛深刻地意識到澄清歷代史書的謬誤,才能促進史學的健康發展,校勘訂訛才是當代學人讀書治學的基礎工作和根本任務。在他的史學意識中,隻有根據確切、內容征實的考証之作才真正有價值,所以王鳴盛極力倡導一種力圖使考據與撰述相互統一的治史學風,闡述了關於歷史編纂學的辯証思想。他說:“予豈有意於著書者哉?不過出其讀書、校書之所得標舉之,以詒后人,初未嘗別出新意,卓然自著為一書也……然則予蓋以不著為著,且雖著而仍歸於不著者也。”(《十七史商榷·序》)章學誠與乾嘉考據學派的觀點多有不合,但在慎言著述這一點上,卻是所見略同。他在《知非日札》中說:“楊文庄公言學者取三多:看讀多,講論多,著述多也。夫看讀與講論,則洵貴乎多矣﹔著述安在其必多哉!著述多則必不精,精則必不能多。”由此可見,好著書不如多讀書的觀念被當時學界所認同。乾嘉時期記載歷史和編撰史書已經不是史家的主要任務,當務之急是考証歷史,避免史書以訛傳訛。於是勘誤、糾謬類型的考史之作成為史學著作的主要表現形式,而記載歷史類型的著作則降至次要地位。
其二,考誤訂疑,護惜古人。歷代遺留下來的史籍浩如煙海,但經過千百年傳抄鏤刻,尤其是人為裁奪取舍,脫誤已多,積重難返。王鳴盛感慨書籍“每為無學識者改壞,一開卷輒嘆千古少能讀書人”(《十七史商榷·黎斐》),可謂真實寫照。乾嘉史家自覺地承擔起考誤訂疑、正本清源的時代責任。王鳴盛指出:“生古人后,但當為古人考誤訂疑。若鑿空翻案,動思掩蓋古人,以自為功,其情最為可惡!”(《十七史商榷·通鑒與十七史不可偏廢》)替前人著作考誤訂疑,並非志在窮責究過,而是一種護惜古人的態度﹔那種不顧時代的責任,一味鑿空翻案,掩前人之功以為己著的做法,最終隻會毀滅學術。錢大昕也指出:“史非一家之書,實千載之書,祛其疑乃能堅其信,指其瑕益以見其美。拾遺規過,匪為前人,實以開導后學。”他表明自己“桑榆景迫,學殖無成,惟有實事求是,護惜古人之苦心,可與海內共白”(《廿二史考異·序》)。闡明如此治史不但可以揭示前人著述的真正價值,而且還可以繁榮學術事業,嘉惠后學,最終促進史學的延續與發展。崔述作為清代辨偽成就最高的學者,曾經遍考群書,整理古代史料,刊落百家謬妄。他在《考信錄提要》中也明確提出:“古之國史既無存於世者,但據傳記之文而遂以為固然,古人之受誣者尚可勝道哉! 故余為《考信錄》,於漢、晉諸儒之說,必為考其原本,辨其是非。非敢詆先儒,正欲平心以求其一是也。”崔述窮其一生所致力的目標是不使古人受誣於后世,其間所體現出的護惜古人之情,與錢大昕等學者如出一轍。這並不是簡單的歷史巧合,而是時代精神所使然。
其三,力戒妄言和馳騁議論。乾嘉史家在著述觀念上還有一個特點,就是極力反對妄為大言,馳騁議論。這主要是針對宋明以來所形成的那種褒貶予奪的空疏學風。這種治史方法往往強立文法,擅加予奪褒貶,嚴重背離了歷史評論要以史實為依據的治史宗旨,受到了乾嘉史家的嚴厲抨擊。王鳴盛聲明:“如所謂橫生意見,馳騁議論,以明法戒,與夫強立文法,擅加予奪褒貶,以筆削之權自命者,皆予之所不欲效尤者也。”(《十七史商榷·序》)他批評那些動輒妄為大言的人,“高自位置,蔑棄前人,而胸馳臆斷,其實但可欺庸人耳,自有識者觀之,曾不足以當一笑。后之學者,尚其戒之。”(《十七史商榷·馬融從昭受漢書》)錢大昕也指出:“世之考古者,……皆文致小疵,目為大創,馳騁筆墨,夸耀凡庸,予所不能效也。更有空疏措大,輒以褒貶自任,強作聰明,妄生疻痏,不卟年代,不揆時勢,強人以所難行,責人以所難受,陳義甚高,居心過刻,予尤不敢效也。”(《廿二史考異·序》)在乾嘉史家看來,讀史之人對歷代典章制度不必橫生意見,對善惡事跡亦不必強立文法,隻要考証清楚就可以起到懲惡勸善的作用。而前人那些凌駕於歷史事實之上的馳騁議論著作,不但無法與歷史事實完全符合,而且搞亂了歷史事實,無益而有害。這表明當時力避空疏、實事求是的治史觀念已經在無形地規范著他們的治史活動,促使他們注重征實考証而不輕易撰寫通史著述。
在上述著述價值觀的指導下,乾嘉時期的史家以前所未有的理性意識,對先秦以來的史學遺產做了一次全面清理,詮解蒙滯,審核舛駁,考証異同,補苴罅漏,為史學的健康發展做出了突出的貢獻。同前代史家相比較而言,通史撰述更容易名揚后世,但訂疑規過卻往往只是為他人作嫁衣。身為史家,何人不想代聖立言,垂范后世,而乾嘉史家能順應時代需要,選擇自任其勞而讓后學受益,自甘寂寞而成他人之美,無疑需要一種更深刻的歷史理性和更寬廣的學術胸襟。誠然,乾嘉時期的學術特征不排除有在政治高壓之下,學者不得暢言的成分,但是除了外在的政治原因,史家對於時代責任的認知及其在著述價值觀上的變化,更不容忽視。因為不同時代歷史編纂學的內容和形式,取決於各個時代社會給史學提出的任務。由於治史的任務在不同時代各不相同,所以不能把它固定為某種形式,或以某個時代特定的形式作為典型,並以此為標准衡量其他時代,評價其史學成就大小,這種方法是不科學的。
(本文為河北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成果)
(責編:秦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