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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前后的獄制改良與監獄學研究

劉曉梅2011年11月30日13:15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

  辛亥革命摧毀了中國兩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也極大地推動了中國法治現代化的進程。在這一進程中,監獄制度的改革尤其引人注目。

  “半吊子”修律開啟監獄改革大門

  清朝末期,治外司法主權的失落促發了中國監獄改良動機的形成,沈家本等人提出對獄制的改良主張(詳見光緒三十三年四月十一日《沈家本奏請實行改良監獄折》)。1908年,清政府聘請日本小河滋次郎為顧問起草《大清監獄律草案》。該草案首開監獄單獨立法之先河,但是因清政府滅亡未頒布實行。清末的“半吊子”修律瓦解了舊獄制,為中國監獄改革開啟了永遠無法關閉的大門,對后來的監獄制度產生了重要影響。

  監獄學是沈家本一生中極其重要的文化和學術實踐領域,借改良監獄而實現其改良中國清末社會是他的夙願。沈家本監獄學思想中最重要的主題是如何改良中國舊式監獄。他提出“感化教誨”的行刑宗旨、“數字管理”思想和依法治獄的思想,形成了較為完整的監獄改良觀。他留下了豐富的學術遺產,如《獄考》、《釋慮囚》、《監獄訪問錄序》、《實行改良監獄宜注意四事折》等。

  作為沈家本聘請的獄務顧問,小河滋次郎將日本化的西方監獄學傳播至中國,親自參與了中國監獄改良種種事宜的具體規劃並出謀劃策,為中國監獄制度近代化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除起草《大清監獄律草案》外,他還設計了模范監獄圖式。沈家本為實行改良監獄,所奏請四事之一是主張改進監獄。1909年12月,法部上奏擇地建造模范監獄獲准。小河滋次郎的輪輻式設計理念及各種變通建筑法則,對民國以降的監獄建筑產生了深刻影響。

  國民政府獄制仍是專制型的

  1911年10月,孫中山發起的辛亥革命推翻了腐敗沒落的清政府。而1912年以后的中國獄制改良較之以前的變化,並不像辛亥革命所傳達給人們的信息那樣,可以用劇變來加以形容。面對全國人民反帝反封建斗爭情緒的日益高漲,特別是廢除治外法權的呼吁和民主觀念日益深入人心的形勢,北洋軍閥政府不得不援用清末監獄法規,將《大清監獄律草案》翻版為《中華民國監獄規則》(1913年12月頒布)。借鑒國外做法,北洋軍閥政府還陸續完成了有關獄制改良的其他法規和細則的規定,如處務、教誨、醫藥、作業、保釋、假釋等規則,比清末監獄制度有所完善。這一時期,大多數沿海省份和東北地區按照國際樣本推進監獄改良,建立新監,以王元增任典獄長的京師模范監獄最具代表性。王元增所編的《北京監獄紀實》一書完整而翔實地介紹了北京監獄——作為清末改良運動中第一所新式模范監獄的創辦經過及其運行中所推行的各項改良實務。它不僅為其他新式監獄的創建提供了學習借鑒的范本,而且為評估清末民初監獄改良運動的實績、了解當時所受西方監獄文化影響的程度,提供了可靠的一手資料。

  1927年,蔣介石發動了“四一二”政變,建立南京國民政府。這個披上民主法制外衣以掩蓋其獨裁本質的政府,其所推行的監獄制度也具有畸形發展的特點:一方面,貫徹國民黨政權“一黨治國”方針,頒行法西斯性法規,諸如《危害民國緊急治罪法》、《共產黨問題處置辦法》、《反省院條例》等,並在全國建立了大量特別監獄,如上饒、息烽集中營,西北勞動營等,殘酷迫害共產黨人、愛國進步人士以及廣大勞動人民。另一方面,國民黨政府又打著孫中山三民主義的旗號,繼續實行清末和北洋政府的獄制改良。1928年10月,國民黨政府以北洋軍閥政府的監獄規則為藍本,制定頒布了監獄基本法《中華民國監獄規則》,共14章109條,並且陸續修訂完善了其他監獄法規和細則。表面上看,國民黨統治時期的監獄法規和監獄制度比較健全,且具有教育矯正方面的內容,但實際上,這些制度並沒有真正施行。這一時期的獄制仍然是專制型的。

  民國監獄學研究繁榮

  民國時期的監獄改革進程在清末的基礎上,盡管政府作出了種種努力,也曾經試圖對監獄進行改良,並且在一些地方取得了成效,但其間軍閥混戰、社會動亂深刻地影響監獄制度的近現代化進程。因此,戰爭時期民國監獄改良注定無法實現預期的構想和初衷。然而,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民國時期監獄學研究的繁榮,幾乎達到了近現代學術研究的高峰。這一時期監獄學研究的主要代表人物首推王元增。他在擔任京師模范監獄典獄長期間以及1932年以后主政司法部監獄司相當長時期內,一直致力於改良中國監獄的事業,並在比較監獄學、監獄改良實務、監獄學原理等方面留下了豐富的遺產。王元增在清末民初對於我國監獄學的誕生和發展以及他在當時學術界和實務界所產生的影響十分顯著,其歷史地位無可替代。他的后輩學人芮家瑞稱之為“尤為吾中國發明監獄學之約翰·霍華德”。

  除王元增外,孫雄、李劍華等人深受日本、歐美監獄思想的影響,曾提出諸多有遠見卓識的主張,直接呼應於當時的監獄改革趨勢。孫雄的早期代表作《獄務大全》(商務印書館1920年版)作為中國第一本監獄實務工具全書以其當時所發揮的實際作用而言,理應載入監獄學研究史冊。但是,奠定孫雄監獄學學術地位的作品應推其代表作《監獄學》(商務印書館1937年版)。書中對中外監獄沿革及其我國近代監獄改良緣起與現狀的介紹較同輩學者更翔實,對監獄的構造原則、種類、主要結構和附屬結構以及建筑形態與行刑制度的關系等介紹更為細致。他提倡,監獄行刑應當以感化教育為主導。這一主張對推進當時的獄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論先導作用。

  李劍華的監獄學研究的一個顯著特點是注重監獄社會問題探討。他所著的《監獄學》(中華書局1936年版)凸顯了民國時期監獄學研究的社會學維度,使監獄學在社會的或人性的方面有所探索。他在書中將“犯人的性欲問題”當做獄中的社會人生問題予以專章討論,贊成有條件地實行犯人配偶同居制度。除了探討監獄社會人生問題,他還對立法或監獄行刑中的缺陷提出諸多批評意見。比如,他反對設立單獨宗教教誨活動,對於當時將教誨與教育在立法及其實行中加以分離的做法也極力反對。他認為,良好的知識教育具有道德教誨的作用,應將道德教誨寓於知識教育之中。

  (作者單位:天津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
(責編:秦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