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知表征與功能構造:探索情緒奧秘的兩條進路
劉高岑2011年12月14日10:15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
近年來,情緒成為認知科學、心智哲學和心理學重要的研究對象。關於情緒的研究主要包括兩種進路,一是佔主導地位的認知表征型傳統研究,二是近些年興起的功能構造研究。
第一種進路是伴隨著認知科學的產生而形成的。其核心內容包括:一是認為情緒就是諸如恐懼、羨慕、憤怒等典型性情感,研究情緒就是研究這些具體的情感﹔二是以認知科學的認知表征理論來研究情緒的本質和形成機制,認為情緒與信念、願望等意向狀態一樣,是在同樣的精神層面上進行表征—計算操作的結果。該研究進路首次把人類情緒問題納入科學探索的架構,面臨三個嚴重困難:首先,情緒與具體的典型性情感有著實質性不同。典型性情感狀態是對象性的,但情緒是主體的精神活動。處於特定情緒的人會把所遇到的一切都“涂抹”上這種情緒的色彩。其次,各種典型性的具體情感往往是即時性體驗,而情緒則具有一定的持久性和“頑固性”。看到對象A你可能會即時性地產生厭惡的情感,轉眼看到了B你則又可能隨即產生喜歡的情感。但如果你處於憂郁的情緒中,即使看到以前令你感到愉快的對象也將會對之了無興致。再次,這種研究把情緒限制於信念、願望等意向狀態的精神操作層面,不僅無法對人類情緒作出解釋,反而會陷入矛盾和循環。由於典型性情感是對象性的意向狀態,因而對典型性情感反應可以作出合理性的辨明。例如,對向你走來的持刀陌生人產生恐懼這種情感反應,是因為你相信向你走近的持刀陌生人是危險的,使你感到自己處於危險之中。而當你逃離危險時,你的恐懼情感也就隨之消失。但情緒具有非理性的特征,難以在意向表征的層面上作出合理性的辨明。例如腳部受傷所引起的憂郁情緒,其影響要遠遠大於腳部從正常到疼痛的變化。情緒的這種普遍而深刻的影響顯然是難以合理性辨明的。
第二種進路是近年來形成的研究情緒的功能構造進路及一種新的情緒理論。其代表人物包括莫裡斯(W. Morris)、戴維森(R. Davidson)、格裡夫斯(P. Griffiths)和席澤爾(L. Sizer)等。他們認為,情緒研究必須關注“思想的模式”和“概念化的方式”,而不是指向對象的精神狀態的語義內容。因為使情緒具有特征的東西是我們“怎樣”思想,而不是我們思想“什麼”。由於情緒是非意向的變量,識別和解釋情緒的是產生或影響這些狀態的過程。基於這一認識,他們提出:第一,情緒是在功能構造層次運作的、認知上不可穿透的精神現象。第二,情緒是作為整體的認知有機體的功能建構過程,是非認知的自我調節系統,其回應的是主體的整體狀態,而不是對特定對象的回應。第三,情緒在功能構造層次上的運作方式的改變對於表征層次的狀態和過程具有普遍影響,而且這種改變獨立於這些狀態的語義內容,廣泛地影響各種思想、感情和態度。第四,情緒作為改變信息處理模式的首要機制,其功能是調節認知,使之具有某種傾向,而認知對情緒影響的實質是間接的。第五,情緒通過影響處理規則和啟發規則對諸如記憶、注意配置、概念和應用等基本認知過程發生影響。第六,情緒原則上能夠通過特定的神經化學狀態來識別,一種情緒狀態就是一種神經化學條件,該條件改變神經事件的傾向,進而改變主體的功能類型。
情緒是普遍而深刻地影響著人類其他精神活動的重要精神現象之一。它不僅影響我們記憶什麼和怎樣記憶,還影響我們怎樣分類和怎樣理解我們所知覺的東西。正向情緒對我們的認知、思維等精神活動具有積極影響,而負向情緒則有消極影響。關於情緒的實驗研究也表明:當人們處於正向情緒時大腦將被更加靈活地組織,傾向於接納更廣泛范圍的信息,作出具有創造性的思想並在各種思想之間建立更加頻繁的聯系﹔而當人們處於負向情緒時,腦活動的組織僵化,更傾向於拒斥信息,反應也更加緩慢和遲滯,思想則被限制於更狹小的范圍。對情緒的形成機制、運作機制和影響機制的研究,將會有助於我們更加深刻地理解情緒的本質,掌握控制負向情緒和激發正向情緒的方法。
(作者單位:洛陽師范學院政法學院)
(責編:秦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