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哲學簡論
潘小慧2011年06月27日13:04來源:光明日報


兒童哲學是一門發展至今約40年的新興學術領域,目前在世界各地正蓬勃發展。兒童哲學作為一門學科,除了是哲學的一個分支領域外,也可視為一種“兒童研究”或“兒童學”。什麼是“兒童研究”或“兒童學”呢?就是以兒童為研究對象的學術,確切地說,是以“研究兒童身心發展、人格特質、行為表征和思想的一門有組織、有系統的學問”。如果按照研究的領域,可以粗略分為哲學的與心理的,前者包括兒童人類學與兒童哲學,后者包括兒童心理學與兒童發展。
兒童哲學的緣起與三重意涵 兒童哲學是在20世紀70年代,由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哲學教授李普曼創始的一項以兒童為對象的哲學教育計劃。也因此,李普曼教授被稱為“兒童哲學之父”。兒童哲學的英文原名不是“Philosophy of Children”,不是“關於兒童的哲學”﹔而是“Philosophy for Children”,也就是“為”兒童設計的哲學教育計劃,或者可以說是針對兒童的哲學訓練。其中包括編撰一系列的思考故事、哲學小說與教師手冊。李普曼將兒童哲學建立在兒童思想的研究上,也就是兒童哲學的主要內容在於“思想的思考”上,於是人們開始思索:(1)關於兒童的思想﹔(2)對於兒童思想改進的問題。因此,此計劃的內容簡言之就是:帶領兒童親身體驗哲學討論的過程,藉此改進及增益其推理能力。這影響了美國兒童哲學的基本觀點與實踐方向,較強調兒童的思考與推理。也因此,美國的兒童哲學具有教學技巧與方法的特點。這是兒童哲學的第一種意涵。
由於哲學背景與家庭制度的差異,歐洲的兒童哲學特點與美國的兒童哲學特點有所不同。歐洲承續古希臘愛智能的哲學傳統,因此,其兒童哲學的重點在於教導兒童喜愛智能。歐洲的兒童哲學,英文為“Philosophy with Children”,涵義為“伴隨兒童的哲學”,強調“和”兒童一起做哲學。並不著重使用嚴謹設計的課本或教材,而是強調帶領人和兒童一起做哲學,大人和小孩都可在過程中受益、有收獲。在此強調的是以兒童為中心的觀點與視野,而開展出的大人和兒童的互動。這是兒童哲學的第二種意涵。
兒童哲學的第三種意涵,是“Philosophy by Children”,意即“兒童的思維方式和兒童的思考特質”。事實上,小朋友的想法沒有成年人想象中的那麼簡單與幼稚,它常是具有哲學的趣味與思辨的復雜,值得我們欣賞與品味。例如美國兒童哲學家馬修斯所撰寫的《哲學與幼童》一書,以生活裡唾手可得的兒童談話為例,論証兒童思考哲學問題的能力與可能性。《與小孩對談》一書,作者在一所小學內與八位小孩一同對談故事,他們也許不懂什麼是哲學問題,但是他們的談話和推理卻充滿了哲學趣味,這些對話經過作者細致的分析,使讀者產生對兒童思考的好奇,這便是大人與小孩相互傾聽和對話的起點。《童年哲學》一書,作者作為專業哲學的工作者,發展出他對“童年哲學”的想法,他在書中以哲學的方式闡述童年,闡述兒童的哲學潛能﹔他探索了孩子的思考方式,也反思了我們對孩子的想法,並試圖將童年與成年間的裂縫彌補起來。以上三本書,都在哈佛大學出版社出版,也都已被翻譯為十二種語言版本。
台灣學者詹棟梁以為:“讓兒童喜愛智能比讓兒童喜愛思考與推理,范圍廣得多。因為喜愛智能,包括了目的與手段,而推理與思考則是手段而已。因此,美國的兒童哲學在意義上是狹義的,歐洲的兒童哲學在意義上是廣義的。”
反映在實踐上,美國的兒童哲學較強調思考與推理,而歐洲的兒童哲學較強調分析與判斷。美、歐這樣的差異,筆者以為,其實並無損於他們對兒童哲學的重視與發揚。
綜上所述,筆者也以為,兒童哲學並非一門純理論哲學,而更像是如政治哲學、教育哲學之應用哲學。兒童哲學的這三種意涵,其實並不沖突對立,發展中的兒童哲學應當同時關注到這三層意涵,因應不同的實務需求而可以有所側重或取舍。也就是:
第一,認識與意識到兒童的思維特性,尊重並欣賞兒童的創意與表現﹔
第二,大人願意花時間和精力陪伴兒童一起從事哲學思考活動,願意以兒童為核心的方式在各種具體情境中一起做哲學﹔
第三,靈活運用並開發適當教材教法,包括如何敘事、如何說故事、如何提問、如何厘清問題、如何討論、如何對話等之規劃,引導兒童從事哲學思考活動。
這樣的兒童哲學,由於同時關注到三層意涵,因而會是廣大而中和的兒童哲學,容許多元並進的做法,也容易與各項活動結合。
兒童哲學的目的 兒童哲學的目的是引導與啟發兒童原有的思考潛力,藉由團體合作和借助與他人的對話來發展討論的能力,進而培養兒童推理、判斷與創造的能力,讓兒童避免過度的獨斷,以幫助自己做自主的思考﹔同時在個人獨立思考與經驗合作的歷程中,學得尊重別人的意見,並且能合理判斷他人意見的價值觀,相信可信任的証據,體驗做哲學思考的過程。所以兒童哲學就是要教育孩子學習的態度,培養他們推理、判斷、創造的思考能力,並養成隨時反省、檢視自我、為自己思考、尋求意義的哲思習慣。
李普曼認為兒童哲學的主要目的在幫助兒童學習如何為自己思考,他在《教室裡的哲學》一書中曾明確指出兒童哲學欲達成的具體目標有以下五點。
——改進推理能力:當兒童開始問“為什麼”時,就開始在進行哲學性的推理。哲學性的推理在於幫助兒童發現關系,練習辨別,培養兒童的洞察力。兒童哲學意在創造一個鼓勵兒童推理的環境,幫助他們界定現象,辨別推理上的錯誤,並鼓勵做更好的推理。
——發展創造力:傳統的教育認為要訓練嚴密的邏輯,必須犧牲想象及創造力。兒童哲學卻認為創造性的活動會促進邏輯思考,而發展邏輯的能力也會增進創造力,二者相輔相成。
——增進個人及人際關系的成長:對兒童而言,與他人的討論過程及討論之后的反省是學習哲學思考的適當時機,討論會使兒童覺察他人的人格特質、興趣、價值觀、信念及成見。這種敏感性的增益是討論最有價值的副產品,有助兒童對跟他分享的他者做合理的判斷,這是兒童社會性發展的首要條件。
——發展倫理的理解力:兒童哲學強調採用倫理的探究,而非少數成年人的特定道德規則。李普曼認為讓兒童使用邏輯性的推理有助其解決各項問題,包括道德層面的問題。因此要鼓勵兒童去了解合理的道德判斷的重要性,並要求兒童倫理的敏感性及倫理關懷的發展。
——培養發現意義的能力,其中有七個方向:探索替代性:養成兒童考慮相反意見的習慣,並認為相反的意見也有可能是正確的﹔探索公平性:發現每個不同的角度都有正確的可能性,使得兒童產生更客觀、更公正的態度﹔發現一致性:發現文字、言行和行為本身的一致性並發現生活經驗的意義﹔探討支持想法的理由的可能性:鼓勵兒童向彼此的想法挑戰﹔探索理解力:幫助兒童將所有想法聯結起來,建立自己整體的主張、思考和價值體系,能夠面對未來的生活﹔探索情境:學習掌握情境中的重要因素,並將其做正確的解讀﹔探索部分和整體的關系:協助兒童將部分建構成全體,發現屬於自己的生活哲學。
由上可知,兒童哲學除了增進思考能力,訓練思考技巧,還兼顧人際互動的關系,以及強調理論和生活的結合,可以說是一個協助兒童知識、技能、情意均衡發展的教學教材。
兒童哲學與探究團體 兒童哲學的目標之一,也可說是其教學方式的特點在於強調形成一個“哲學教室”,這個教室就是一個“探究團體”。“探究團體”是美國實用主義哲學家皮爾士提出的觀念,他認為哲學探究可以依照一定的程序,以團體對話和討論的方式合作完成,以達“共同思考”之目的。皮爾士認為所謂“探究”就是:“由懷疑到相信的過程”,亦即“人類思維進而獲致觀念的過程”。而整個過程如下:不安→懷疑→尋求答案→形成假設→對照經驗→消除懷疑→安定→再次不安→……故“探究的目的在使信念固定”。
由於學習者在探究過程中扮演主體的角色,因此必須主動參與探究,主動思考,並且反省整個過程,親自體驗討論的內容,了解議題的內涵,才能夠得到兒童哲學實驗計劃的最大成效。換言之,即是杜威所謂的“做中學”:經由自身的實際參與,學會自我學習的方法。這也是兒童哲學強調的兩項目的:“為自己思考”及“尋找自己的意義”。
探究團體透過對話的討論方式,讓兒童學習“聆聽他人說話與表達自己意見一樣重要”的觀點,及培養“共同思考與共同解決問題”的責任感。這種對“群己關系”的重視,充分展現公民倫理教育的意義。兒童在對話討論的過程中,除了可自由地表達自己的意見外,更學習如何合理的表達自己的意見及尊重每個人均有公平的發言機會。這種借著“自由”、“公平”及“合理”的討論,更能增進其溝通技巧,為日后參與社會生活奠定良好的基礎。
(作者單位:台灣輔仁大學哲學系)
參考書目
1.[美]馬修斯《哲學與幼童》,三聯書店,1989。
2.[美]李普曼《教室裡的哲學》,山西教育出版社,1997。
3.[意]費魯奇《孩子是個哲學家》,海南出版社,2002。
4.[瑞士]皮亞杰《發生認識論》,商務印書館,1982。
5.[日]池田大作《孩子們是〈未來的寶貝〉》,中國文聯出版社,2005。
6.[美]波茲曼《童年的消失》,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4。
7.[美]杜威《天才兒童的思維訓練》,京華出版社,2001。
8.[英]費舍爾《教兒童學會思考》,北京師范大學,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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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法]拉貝等《寫給孩子的哲學啟蒙書》,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9。
11.[美]懷特《寫給孩子們的哲學》,天津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8。
12.詹棟梁《兒童哲學》,廣東教育出版社,2005。
13.潘小慧《兒童哲學的理論與實務》,輔仁大學出版社2008。
14.劉曉東《兒童精神哲學》,南京師范大學,1999。
(責編:秦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