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証據、論點與敘事:社會科學方法檢討

2011年12月14日10:24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

  美國芝加哥大學社會學系教授趙鼎新於2011年11月9日在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發展研究所作了一場有關社會科學研究方法的學術報告,頗具啟發意義。趙鼎新認為,在一定程度上,社會學以“講一個好故事”為旨趣。因此,如何講一個“好”故事成為每一位社會學研究者繞不開的問題。在此意義上,對社會科學方法的檢討便圍繞如何發現、組織和講述“故事”展開。

  他從以下幾方面展開論述。

  首先,要得到足以支撐敘事的有效証據(evidence)極為艱難。有效証據的獲得取決於三方面因素:文本的真實性(authenticity)——被訪者是否說出了真相﹔文本的性質(the nature of a text)——哪些是文本(文字材料)中隱而未現的,文本中呈現的可信度有多高﹔研究者對自身(價值傾向)的認知。這就要求研究者能夠對文本進行社會機制性的考証﹔擅於捕捉文本中無意透露的信息﹔嘗試系統地建構証據間的關聯,並盡可能減少偏見。隻有當研究人員具有一定的社會閱歷並對自身的價值傾向有明確意識時,才能洞察文本的真相,意識到事實與自身價值觀的沖突,進而真正發現和尊重事實(証據)。

  其次,好論點(argument)的獲得面臨諸多問題:証據缺乏導致論點有誤﹔証據有效,論點卻錯誤﹔把論點建立在神話和想象基礎上﹔迷失於論點的海洋,不對其進行分析和歸納,以至於隻見樹木不見森林。這就要求研究者既要具備對証據准確的判別力,又要有對論點的提煉和歸納能力。研究者不但要尊重証據與論點間的真實關聯,而且要有意識地擴大論點的解釋力,有把小故事講“大”(能容納的復雜性大)的能力。

  最后,在故事的講述方面,應注意區分線性故事與空間故事,並留意社會學家、歷史學家和人類學家不同的講故事的邏輯。盡管故事隻能以線性(符合邏輯)的方式被講述,但故事本身一定是空間性的,是諸多線索的匯合,因此,在講述故事時應清楚每一次敘述所呈現的只是故事的一個側面,並自知敘述的局限所在。

  歷史學的合法性建立在“這件事的發生與不發生是不一樣的”基礎上,歷史學家注重事件發生的時間序列,強調轉折點和重要歷史事件。如此,歷史學勢必面臨一個問題:不同歷史學家根據自身偏好所確立的不同的歷史轉折點在何種意義上能夠獲得他人認可?人類學的合法性建立在“人是意義動物”(meaningful creatures)的假設之上,人類學家並不嘗試對現象進行客觀性說明,而是期待自己的“解釋”有朝一日能被普遍接受。他們對解構的迷戀和對認識不確定性的強調,的確促發了其他領域研究者對自身的反思,但人類學家並不關注也無法解釋像“為什麼有些意識形態和意義導向的實踐能夠在競爭中獲得社會支配地位,而其他的一些則不能”之類的問題。

  社會學的努力在於提供對特定現象的結構性解釋,但這種解釋模式容易僵化,因而需要在與歷史學和人類學的對話中進一步豐富自身。雖然歷史學家擅長對文本的細致解讀,人類學家精通於對現象推陳出新地理解,但真正的好故事不應該僅出自意見式的解讀和奇思妙想式的理解,而應該能夠在一個理論框架之中解釋更多問題,社會學恰恰可以做到這一點。從歷史學家那裡,社會學家可以學習如何從多個層面上獲取有解釋力的線索,學習以開放的態度面對理解中遇到的暫時性困難﹔從人類學家那裡,社會學家可以學習領會意識形態和意義導向的實踐的重要性,進而探究為什麼特定的意義系統或意識形態在給定的時空中佔主導地位。社會學家有提供整體性解釋的能力,但需要通過結構分析與機制分析相結合的方法,通過提出多重因變量來實現講好故事、講大故事的抱負。並且,社會學的魅力正在於可以在敘事中實現科學與藝術的精妙結合——一個好的故事正如一曲好的樂章,令人回味無窮。

  此外,“不要太堅信自己的故事,一步一步學著走路”、“用情感做學問,用理性來安排自己”才是學人應有的姿態。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發展研究所李凌靜/整理)
(責編:秦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