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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力達:恐怖與反恐的意識形態困境

2011年09月13日15:10來源:中國民族報

劉力達:恐怖與反恐的意識形態困境
  “9·11”十年:白宮的難言之隱

  反恐重在鏟除恐怖土壤

  警惕道德恐怖主義彌漫

  預防和懲治恐怖主義:國外檢察制度發展的新特征

  
 人們在“9·11”事件遺址的工地上獻花。 資料圖片


  10年前的9月11日,4架在美國上空飛行的民航客機同時被恐怖分子劫持,變成極具殺傷力的武器:其中兩架掠過紐約港的自由女神像撞向曼哈頓的世貿雙塔,美國的標志性建筑在人們驚恐的叫喊聲中轟然倒塌﹔另外兩架直扑首都華盛頓,其中一架由於乘客的奮起反抗而墜毀,另一架則把五角大樓撞掉了一角。在整個“9·11”事件中,近3000條鮮活無辜的生命頃刻間灰飛煙滅,令全世界錯愕。

  “9·11”事件發生即將10周年,這10年發生了什麼,改變了什麼,又有哪些值得我們去反思?

  反恐戰爭變成了摻雜著信仰、價值觀和現實利益等諸多因素的意識形態的對抗。當意識形態之戰開始,原先的相對敵人互成為絕對敵人后,最終的結局隻能以其中一方的毀滅而告終。這無疑是殘酷的,冷戰如此,反恐戰爭亦是如此。

  當所有的選擇隻剩下強者的游戲規則與毀滅的暴力時,所謂的政治的妥協和選擇的自由又有什麼意義呢?要對恐怖主義釜底抽薪,需要對國際政治秩序進行反思和改變。

  文明的沖突還是意識形態的對抗?

  鑒於“9·11”事件的制造者是激進的宗教極端主義者奧薩馬·本·拉登及其建立的基地組織,而受害者是以白人清教徒為主流群體的西方超級大國——美國,因此,不少觀點認為這是民族與宗教的沖突,是“文明的沖突”。該事件使政治學家塞繆爾·亨廷頓飽受爭議的文明沖突論似乎得到了驗証或者“自我實現”。那麼,“9·11”事件到底是不是文明的沖突?

  有意思的是,在接受蜂擁而至的媒體採訪時,亨廷頓表示他本人並不認為“9·11”事件是一場真正的“文明的沖突”,而且美國政府對反恐戰爭的定位也旨在阻止這樣的沖突成為可能。按照亨廷頓的觀點,文明的沖突在微觀上應發生在文明斷裂帶上相鄰的集團之間,在宏觀上應發生在不同文明的國家之間。盡管本·拉登宣稱這是對美國的聖戰,是對美國霸權和西方文化泛濫的反擊,但恐怖主義並不代表伊斯蘭文化,恐怖行動也並非國家行為。事實上,在“9·11”事件發生后,眾多伊斯蘭國家(除了伊拉克)紛紛公開表達了對於這一事件的嚴厲譴責,甚至包括伊朗、利比亞、巴勒斯坦、阿富汗等與美國關系不友好的國家。由此看來,將“9·11”事件視為文明的沖突並不恰當。

  在“9·11”事件發生以來的10年中,人們一直擔心美國的反恐戰爭會擴大化,演變成文明的沖突,但事實是,盡管美國並未增強與伊斯蘭世界促進溝通和互信的願望、伊斯蘭國家對於反恐戰爭心情復雜,但雙方並未發生嚴重的沖突,有些伊斯蘭國家,如巴基斯坦,還成了美國的反恐盟友。縱觀這10年,美國主要還是從意識形態的角度尋找和確定敵人的。2002年1月,時任美國總統的喬治·布什在國情咨文中將伊朗、伊拉克和朝鮮列為“邪惡軸心”,理由是這些國家支持恐怖主義並尋求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同年5月,即將上任美國常駐聯合國代表的約翰·伯頓又將利比亞、敘利亞和古巴列為等同於“流氓國家”的“邊緣邪惡軸心”﹔2005年1月,即將上任的國務卿賴斯提出“暴政據點”的概念,涉及一系列美國認為實施暴政、壓迫人權的專制獨裁國家,除“邪惡軸心”外,還包括古巴、白俄羅斯、津巴布韋和緬甸。

  美國把對阿富汗和伊拉克這兩個伊斯蘭國家的戰爭定義為反恐戰爭,這樣做,一方面固然是為了防止戰爭滑向文明的沖突,另一方面,美國對反恐對象的定位是從其所理解的自由、民主、人權等價值觀出發的,那些所謂的“邪惡軸心”、“流氓國家”、“暴政據點”都是與美國價值觀不相符的國家,而且對其他國家也態度明確:“要麼站在我們這邊,要麼站在恐怖主義那邊。”這使得反恐戰爭變成了摻雜著信仰、價值觀和現實利益等諸多因素的意識形態的對抗。意識形態之戰並未隨著冷戰的結束而結束,而是帶著以民族和宗教為背景、以政治和安全為主題的訴求,重新回到國際政治的漩渦之中。

  從游擊隊員到恐怖分子

  基地組織的創始人和領導者本·拉登是如何走上恐怖主義道路的?對於他的經歷人們並不陌生:為了幫助阿富汗人民抵抗蘇聯的入侵,身為富家子弟的本·拉登成為一名游擊隊戰士,其所創建的基地組織為贏得阿富汗戰爭立下了汗馬功勞。上世紀90年代初,美國在海灣戰爭期間駐軍中東,本·拉登及其領導的基地組織便把矛頭轉向美國,並制造了一系列震驚世界的恐怖活動,本·拉登從一名游擊隊員變成了一個徹頭徹尾的恐怖分子。但是,本·拉登本人並不承認自己是個恐怖分子,始終認為其所實施的恐怖活動都是合法的,屬於“不對稱的”游擊斗爭方式。

  眾所周知,恐怖襲擊具有不確定性的特點,即恐怖分子發動襲擊的時間、地點和方式難以預料。恐怖事件往往引起巨大的恐懼、焦慮和驚慌,讓人高度緊張,擔心什麼時候又會發生下一次襲擊。就這一點而言,游擊隊與恐怖主義有很大的相似性,都是利用高度靈活的戰斗形式、神出鬼沒的奇襲戰術來達到讓敵人產生恐怖心理的目的。當年的阿富汗游擊隊員開展殘酷無情的武裝斗爭是為了趕走蘇聯侵略者,而“9·11”事件則是對入侵伊斯蘭世界、實行霸權主義強權政治的美國的有力反抗。也許在本·拉登看來,這兩者並無本質區別:“9·11”事件屬於反擊美國霸權的游擊戰中的一部分,也是為了保衛家園、抵御外敵,隻不過在戰略上由防守型調整為進攻型罷了。為更好地了解本·拉登和基地組織對自己行為的態度,我們姑且拋去“恐怖主義”這個標簽,將其放在更大的歷史和社會背景中來考察。

  大致說來,現代游擊戰的發展從性質而言有兩種類型。第一類是共產主義革命和反殖民反侵略斗爭。自1927年開始,“世界廣大地區發生了慘烈的游擊斗爭”。從蘇聯的衛國戰爭到中國的抗日戰爭,從印度支那反法殖民軍的游擊戰到拉美熱帶叢林的游擊戰,這一階段的游擊隊大多立足本土,為了民族(國家)的獨立或是為了民族能擺脫殖民或傀儡統治成為真正獨立的民族國家,而反抗外來民族國家的侵略。第二類是在民族國家獲得獨立之后,亞文化層的社群通過武力為帶有族群、文化和宗教色彩的政治訴求尋求“承認”,比如:弱勢族群,如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巴斯克分離主義組織“埃塔”、泰米爾伊拉姆猛虎解放組織、車臣反政府武裝等為了獲得不同程度的民族自決權而開展武裝斗爭。盡管“9·11”事件后這些組織大多被歸為恐怖組織,但就其組織形式和採取的戰術而言確實具有游擊隊的性質﹔還有文化社群特別是宗教的少數派要表達帶有宗教色彩的政治主張,諸如早期的基地組織。

  由此可見,游擊戰總是不同程度地與民族主義情結聯系在一起,只是第一類更偏向於民族國家獨立的民族主義,而第二類更偏向於族群或文化社群尋求承認的民族主義。對於基地組織而言,美國“阻礙阿拉伯世界的獨立、毒害伊斯蘭教的純潔”,是現實政治和意識形態的最大敵人,必須予以反擊,因此襲擊美國就成為了基地組織“游擊戰”中的一部分。

  在某種程度上,游擊隊組織和恐怖組織的距離隻有一紙之隔。兩者雖然有許多相似之處,但還是有區別的。政治哲學家施密特在《游擊隊理論》中歸納了游擊隊員的特征:非正規性、高度靈活性、強烈的政治責任感和依托土地的品格。基地組織成員與前3個特征基本相符,而第四個特征如果說是“大地性”的話,那麼,基地組織成員卻是“懸空性”:沒有固定的群眾基礎、並不固守在本土而保衛本土、不是為了建立一個主權國家、依靠現代技術出現在全球任何一個他們需要出現的地方。除此之外,游擊隊多是因外敵出現而產生的“消極”的軍事組織,並且一般隻針對軍事人員發起攻擊。而在“9·11”這起事件上,基地組織成了一個“積極”的軍事組織,為了意識形態,它把所有的美國人都當做絕對敵人,對非軍事目標進行襲擊,使無辜的平民慘淪為政治犧牲品。因此,“9·11”事件——基地組織眼中的城市游擊戰實質就是一場恐怖主義襲擊。

  絕對敵人的生死對決?

  “9·11”事件發生后,美國動用其強大的軍事力量、傾其國力之可能予以反擊,接連發動了阿富汗戰爭和伊拉克戰爭。正如施密特所說:“對手們相互消滅之前必先將對方推入全盤貶低的深淵,在這樣的一個世界上,不產生新的絕對的敵對關系才怪。”“相對敵人”和“絕對敵人”的區分,表達的是從古典戰爭法到現代戰爭規則的轉變。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古典戰爭法仍然支配著世界各處的戰爭,即“區分戰爭與和平、作戰人員與非戰斗人員、敵人與罪犯”,是國家對國家的戰爭,不涉及價值道義,即使“作為敵人也相互尊重”。

  然而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后,隨著帶有強烈意識形態的戰爭在全球的鋪開,“相對敵人”逐漸變為“絕對敵人”:與“防守型——依托土地的故鄉保衛者”式的游擊隊員不同,對於那些滿懷意識形態的革命戰士型的游擊隊員,敵人不再單純地是敵人,而是成了罪犯,有了道德和價值意義上的高下之分,敵人的一切理念都被視為意識形態的欺騙和毒藥。在本·拉登眼中,美國是一個侵犯神聖伊斯蘭領土的“最大的惡魔”,是“真正的恐怖國家”,是國家恐怖主義﹔而美國政府則將反恐戰爭定位為捍衛自由民主而進行的十字軍戰爭。這樣的敵對性把傳統的存在媾和的可能性完全拋開,因此隻能“通過恐怖與反恐怖上升為絕滅”。也就是說,當意識形態之戰開始,原先的相對敵人互成為絕對敵人后,最終的結局隻能以其中一方的毀滅而告終。這無疑是殘酷的,冷戰如此,反恐戰爭亦是如此。

  在反恐戰爭進行到第十個年頭時,本·拉登被美國雪豹突擊隊擊斃,宣告了美國及其西方國家盟友的暫時勝利。縱觀整個絕對敵人的對決,其吊詭之處在於美國及其盟友對內將國家中立化、對外將國家道德化的邏輯。一方面,自由主義作為西方國家的立國之基,認為國家應中立化和去政治化:對經濟不過多干預、政黨政治、價值多元等,且西方國家多是從帝國剝離而成的民族國家,本身就是力求政教分離、價值中立的產物,“國家”在此似乎是一個無關價值的、中立的載體。另一方面,西方國家將西方文明價值觀所推崇的諸如自由、民主、人權等視為普世價值,動輒批評不符合其價值觀的國家,甚至將與其有沖突的伊斯蘭國家塑造成極端主義的前現代國家、世界和平的威脅等等。此外,通過意識形態來定義“絕對敵人”,將自己推崇的價值觀凌駕於其他國家之上,這種試圖將世界政治文明單一化的做法,其邏輯與恐怖主義背后的政治訴求並無二致。在充滿意識形態之爭的多元時代,不論是自由主義還是宗教極端主義,懷揣著理想主義的使命感欲將自己的意識形態向全世界“輸出”都是無益且難以實現的。

  恐怖主義從哪裡來,到哪裡去?

  反恐十年,美國及其西方盟國投入巨大,敵對雙方的軍事人員以及相關國家的平民都遭遇了大量的傷亡。龐大的反恐開支嚴重地削弱了美國的經濟,同時自伊拉克戰爭以來,美國兩黨的政治分歧越來越大,妥協和團結越來越困難,美國在國際社會上的形象也滑至低谷。反恐付出的代價如此之大,可是,恐怖主義之虞是否已經根除了呢?恐怕還難以得出樂觀的結論。

  亨廷頓指出,“恐怖主義是弱者的武器,即那些不擁有常規軍事力量者的武器”,恐怖主義是政治中的“弱者”表達訴求的極端手段。人們不禁要問,這些“弱者”為什麼要採取這樣的極端方式?當今的國際社會本來應該是一個能夠通過國際組織的斡旋和協調使不同利益和訴求得以達成妥協的空間。然而,政治的弱者往往並沒有選擇將自己組織成為具有合法性的政治力量,這個現象本身就表明我們正身處意識形態和國際政治結構的險境:當所有的選擇隻剩下強者的游戲規則與毀滅的暴力時,所謂的政治的妥協和選擇的自由又有什麼意義呢?恐怖活動是非人道的,理應受到強烈的譴責,這一點毋庸置疑,而且極端的手段和封閉的宗教極端主義意識形態也是難以持久的。但是,它背后的政治訴求是否因為手段的恐怖就應該被全盤否定或忽視呢?是否貼上反人類、反理性、反文明的恐怖主義標簽再施以武力打壓就可以解決得了的呢?

  在國際社會中,法的制定、合法性的給予和剝奪往往由強權國家決定:強權國家將自己的價值觀作為普世價值推向國際社會,隻有符合這些所謂普世價值的國家才可以對話和同行﹔不符合的國家則被視為“違法”、“反動”、“無賴”,從而被置於文明的國際秩序之外,成為“多邊或雙邊對抗措施的合法目標”。而事實上,在這種意識形態話語的掩蓋下,是戰略的擴張、資源的控制、對全球的支配、對其他文明的無視。要對恐怖主義釜底抽薪,就需要突破“恐怖與反恐怖螺旋式上升的怪圈”,需要對以這種意識形態話語為基礎的國際政治秩序進行反思和改變。否則,對恐怖主義的打擊往往不過是一幅鏡中映像。
(責編:高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