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社會管理是政府職能轉變新課題
王 亮2011年05月09日13:55來源:黑龍江日報
加強社會建設和管理,推進社會管理體制創新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內容。強化社會建設和管理職能已經成為政府職能轉變面臨的一項新的重大現實課題。
一、加強社會建設和管理的重要性、緊迫性 黨的十六大以來,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在深化對共產黨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和人類社會發展規律認識的過程中,越來越深切地認識到社會建設的重要性。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首次提出“要加強社會建設和管理,推進社會管理體制創新”,從而完善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總體布局,實現了由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兩手抓”,到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四位一體”的飛躍。
今年,胡錦濤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社會管理及其創新”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的講話,是在國內外形勢發生深刻變化背景下的一次重要講話,意義非同尋常,把加強社會建設、創新社會管理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從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看,當前我國正處於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從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從傳統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轉型期,社會結構、社會組織形式、社會價值理念等都已經和正在發生深刻變化,原有的權力高度集中、政府統管一切的社會管理方式已經不能適應新的現實要求,因此,必須轉變政府行政服務職能 加強社會建設和管理。
二、社會建設和管理的內涵、目標、重點和組織體系 1.社會、社會建設、社會管理的內涵:“社會”是指特定土地上人的集合。在現代意義上社會是人類相互有機聯系,互利合作形成的群體。“社會建設”就是不斷建立和完善各種能夠合理配置社會資源和社會機會的社會結構和社會機制,並相應地形成各種能夠調節社會關系、化解社會矛盾的社會組織和社會力量。“社會管理”是指以政府為主導的包括其他社會組織和公眾在內的社會管理主體在法律、法規、政策的框架內,通過各種方式對社會領域的各個環節進行組織、協調、服務、監督和控制的過程。
2.社會建設和管理的目標:胡錦濤總書記講話中提出的總要求是,最大限度激發社會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黨章中明確要建設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3.社會建設和管理的重點領域:當前中國社會建設最重要的領域,主要是三個方面,即基本民生建設、社會安全建設和現代社會管理模式建設。社會管理的重點工作有八個方面:即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社會管理格局﹔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務﹔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體系﹔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公共安全體系﹔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管理﹔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信息網絡管理﹔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思想道德建設。
4.社會建設和管理組織體系:現代社會的組織體系主要由三大部門構成:第一部門是以政府機構為主體的政治組織﹔第二部門是以企業為主體的市場經濟組織﹔第三部門是以非營利機構為主體的社會組織體系。也就是說除了“政府的”和“市場的”,剩下都是“社會的”。我國非營利機構的組織框架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一是人民團體,包括工會、婦聯、共青團、科協、文聯等。二是事業單位。三是居民自治組織,主要是我國城鄉居民的基層自治組織,在城市是社區,在農村是村委會。四是社會組織,主要包括社團、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和中介服務組織等。
三、政府加強社會建設的方向和重點 “十二五”時期,在市場經濟和開放社會的條件下,地方政府履行社會管理職能,應擺脫傳統的單純依靠政治動員和行政管制模式的束縛,立足於實現社會公平和正義,以緩解社會矛盾、調節社會利益為重點,以實施有效的社會政策為手段,積極探索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機制,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導、社會多元參與的社會管理體制。
1.創新社會管理重在創新理念、轉變觀念。在社會管理和創新方面,要按照中央加強社會管理和創新的八個方面要求,重點把握社會管理規律,結合地方實際,從完善社會管理體系,拓展社會公共服務,創新體制機制,整合社會管理資源,加強社區建設等方面入手,推動社會管理由被動管理向主動管理轉變,由剛性管理向柔性服務轉變,由政府統一管理向社會共同治理轉變,進一步激發社會活力,增加和諧因素,減少不和諧因素,為發展營造良好社會環境。
2.創新社會管理重在以人為本,重在民生上下功夫。以人為本是科學發展觀的價值取向,重視人的幸福、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指數是任何政府執政理念的必然取向。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從客觀上要求現代政府關注民意,為人民謀幸福,堅持以人為本是創新社會管理的必然准則。隨著社會急劇轉型,城鄉差距、貧富懸殊、區域差異日漸明顯,弱勢群體等民生問題日益突出。這些問題若得不到及時有效解決,各種潛在的抗拒力必將危及中國改革發展的全局。現實國情決定政府的執政理念必須實現轉變,即把強調民生幸福作為政府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具體地說,就是要把分配、就業、醫療、教育等民生的主要方面作為一切政策制定的前提。因此,建議加大中央和省級財政對基層社會建設的專項投入和轉移支付力度。基層政府在可用財力有限的情況下,對社會建設和民生事業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建議中央和省級財政增加對基層社會建設的支持力度,可採用專項投入、轉移支付和以獎代投等多種形式加大投入,解決社會建設方面的實際問題,增強基層社會建設和管理創新的積極性。同時應遵循管理是手段,服務是根本的原則,要在真誠服務群眾中實現社會有序管理。進一步加強社區服務能力,筑牢社會管理的基層基礎。地方政府應從陣地建設、經費投入等方面加大社區建設力度,充分發揮社區作用,實現政府行政管理與基層群眾自治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進一步完善、推廣“大城管”、“大警務”改革實踐,積極探索城區管理體制改革,完善城區社會管理和服務職能。進一步拓展便民服務,促進政府各項服務職能向基層延伸,不斷拓展政企聯動、城鄉互動等多種模式,在提供更多、更好、更便捷的服務中彰顯人性化管理理念。
3.創新社會管理重在公平正義、和諧穩定。要從群眾關切的事情做起,從群眾不滿意的事情抓起,建立訴求有回應、監督有保障、矛盾能化解的維權機制,進一步拉近黨委政府與群眾的距離。現在實行的信訪責任屬地化管理,簡化了信訪問題解決程序,提高了應對效率,但也暴露出治標不治本、立竿見影卻經常反復的弊端,不利於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在創新社會管理過程中建議完善信訪責任落實機制,採取屬地與屬事、屬責相結合的原則,便於一些積案和纏訪問題得到根本解決。充分發揮諸如市長熱線、基層司法所、信訪服務站等平台作用,暢通群眾訴求渠道﹔積極推進陽光行政,建立多種形式問政於民、問計於民、問需於民,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強化司法為民意識,倡導釋法說理,彰顯人文關懷,有效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加強生產安全和食品安全保障,增強群眾社會安全感。同時要發揮信訪部門直接、直通、直言的優勢,把民思、民想、民盼的問題反映上來,把政府真誠待民的執政理念和惠民舉措傳遞下去,增強黨委、政府解決社會問題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在切實維護群眾權益中增進共識、維穩減壓。
(作者單位:中共牡丹江市委黨校)
(責編:秦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