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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12月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
成果驗收情況報告

2011年04月22日11:23來源: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

  2010年11—12月,我辦共審核、審批了227份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成果鑒定結項材料,其中162項成果質量較好,准予結項,結項率為71.4%,65項成果因存在不同程度的問題未能結項。
  一、成果結項情況及部分成果介紹
  本月結項的162項成果中,鑒定等級為“優秀”的有32項,佔結項總數的19.8%﹔“良好”80項,佔49.4%﹔“合格”42項,佔25.9%﹔免於鑒定8項,佔4.9%。共有1500多篇階段性成果公開發表,有35項階段性成果獲省部級社科類優秀成果獎。等級為“優秀”的成果主要呈現出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構建了比較完備的內容體系。例如,鑒定專家認為,北京大學仲躋昆教授主持完成的《阿拉伯文學通史》“縱向上系統全面地描述了阿拉伯文學從萌發時期直至21世紀初1500年間的發展歷史,橫向上探討了近20個阿拉伯國家的文學家與文學現象,第一次完整地搭建了一個阿拉伯文學的總體框架”﹔浙江大學朱則杰教授主持完成的《清詩考証》“全書雖為單篇考証文字匯聚而成,卻有共同的目標指向,每輯內部自成系統,各輯之間也有內在聯系且彼此支撐,契合為一個完整、嚴密的研究系統,體系比較完備”。
  二是開展了富有創新的理論探討。例如,鑒定專家認為,“一般的中日關系研究都是從政治、經濟、外交關系的角度進行”,而首都師范大學史桂芳教授主持完成的《中國共產黨的對日戰略與中日關系研究》“根據中國政治體制的特色,從政黨的角度對中日關系進行深入探討,是一種重要的創新性研究視角和方法”﹔哈爾濱師范大學馮毓雲教授主持完成的《科學視野中的文藝學》“從科學文化與人文文化交叉融合的視野,重新解讀、闡釋文藝學理論並發掘科學與文藝學之間相互融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打破了學科壁壘、更新了學術思維、拓展了學術視野”。
  三是推動了相關學科的研究發展。例如,鑒定專家認為,河北大學白貴教授主持完成的《中國近現代回族報刊史研究》“對豐富中國新聞傳播史,特別是少數民族新聞傳播史,完善中國本土新聞傳播學系,推進回族歷史文化研究具有重大意義”﹔寧波大學王文斌教授主持完成的《英漢動詞語義特性及其句法行為的系統對比研究》“將國內目前尚處於初創階段的從理論角度對動詞句法語義界面的研究向前推進了一大步,為同類研究提供了范例,對理論語言學、語言類型學和對比語言學理論的發展具有重要影響”。
  二、復審項目的研究修改情況
  本月驗收了47項以前申請結項未通過、需參照專家意見修改后報我辦復審的項目,經仔細審核和嚴格審批,准予結項。這些項目課題組在系統歸納整理專家建議基礎上,認真修改成果,進一步提高了質量,端正了學風。例如:
  《收入滿足度和收入滿足度差距研究》課題組根據鑒定專家意見,多次討論后確定修改方案,對成果中的核心概念予以明確,使論述分析更加系統嚴謹,並認真進行了文字校對。課題組在修改說明中寫到,“通過修改成果,認識到科研工作應該講求規范性,無論是選題、構思、推理論証,還是文獻引用、文字表達等都要一絲不苟、精益求精”。
  《明清以來黃土高原地區的民生用水與節水》課題組在接到修改意見后,逐條落實,對成果作了進一步的補充完善。課題組深有感觸,認為“全國社科規劃辦通過暫緩結項、修改后復審的辦法從嚴管理、把好質量關,對課題質量的提升和正式出版都大有裨益”。
  《南明文學研究》課題組參考鑒定意見對成果進行了更全面、更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在內容系統性、文字表述、學術規范等方面作了細致的修改,提高了成果的理論深度和創新水平。課題組來信寫到,“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資助制度是推動我國哲學社會科學發展中惠及面最廣、作用最為顯著、影響最深遠的制度。通過評審和鑒定結項,嚴把立項和結項關,源源不斷地催生了一大批學術精品”。
  三、未結項成果存在的主要問題
  本月審核、審批的227項申請鑒定結項成果中,65項成果未能結項,佔28.6%,其中52項需參考鑒定專家意見修改后報我辦復審,6項需修改后重新申請鑒定結項,7項終止研究。這些成果中突出存在以下幾類問題:
  一是概念界定不清。例如,《東南亞民族史》(07BSS009),對“民族”、“族群”、“支系”等重要概念缺乏明確界定﹔《漢語俗語詞辭書史及其語料庫研究》(08BYY057),對“俗語”、“俗語詞”、“方言”等概念雖花了不少筆墨辨析,但仍不清晰透徹。
  二是邏輯結構散亂。例如,《西南民族地區新農村建設農業保險發展模式研究》(08XJY033),各章節間的邏輯不夠嚴密,連貫性不強,結構合理性也有待提升﹔《和諧社會的微觀經濟理論研究》(07BJY017),整體感不強,理論及現實分析之間沒有一條邏輯主線,各章節之間的邏輯關系不清晰,給人凌亂之感。
  三是調查樣本不足。例如,《城市空間擴展的經濟效應研究》(08CJY020),實証研究選擇的樣本城市僅有濟南、青島兩個山東省內城市,選擇樣本量過於狹小,由於中國幅員廣闊、地域差異較大,僅以一省的兩個城市為樣本研究很難有普遍性和說服力﹔《強化企業社會責任問題研究——以民營企業為例》(07BJY004),研究樣本僅選擇浙江省的民營企業,且樣本量較小,代表性不夠。
  四是統稿校對不力。例如,《刑事訴訟法修改難點問題研究》(08XFX017),各章節水平參差不齊,寫作方法、思路存在較大差異,一些觀點甚至互相沖突、抵牾,明顯缺乏認真統稿﹔《殖民主義和澳大利亞小說》(05BWW014),在撰寫體例、注釋、標點符號、參考書目及排版等方面均比較粗糙,文字表述也未認真打磨。
  四、各省(區、市)社科規劃辦和在京委托管理機構組織成果鑒定工作的基本情況
  在本月成果驗收工作中,教育部社科司、中國社科院科研局和北京、遼寧、吉林、黑龍江、福建、江西、山東、重慶、貴州、青海等省(區、市)社科規劃辦在遵守鑒定時間、執行雙向匿名、專家遴選與回避、分值統計等方面均嚴格執行我辦有關規定。
  個別單位在組織鑒定工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有一些管理單位項目鑒定和審核時間超過我辦規定期限,個別管理單位未採取專家回避和執行雙向匿名,少數管理單位分數計算錯誤。對這些單位,我辦在逐項復核並校正其工作失誤的同時,已去函提醒,並要求其抓緊整改。
  五、成果鑒定專家信譽記錄
  參與本月驗收成果鑒定工作的近1100多位專家,絕大多數能夠按照要求履行鑒定專家職責,其中有74位專家因鑒定態度非常認真負責,評價意見客觀中肯,被記入我辦“成果鑒定工作認真負責的專家檔案”。名單如下:
  教育部在京直屬高校(8人):中國人民大學夏建中教授、陳璋教授,北京師范大學陳紱教授、李運崗教授,北京大學劉曙雄教授,北京理工大學劉國福教授,清華大學傅延中教授,中央民族大學宋才發教授。
  雲南(7人):雲南省社科院黃光成研究員、陳利君研究員、李向春研究員、劉鼎寅研究員,雲南師范大學李士文教授,雲南大學任新民教授,雲南財經大學王學鴻教授。
  中國社會科學院(6人):數量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所沈利生研究員,外國文學研究所章國鋒研究員,世界史研究所湯重南研究員,農村發展研究所李周研究員,民族學與人類學研究所王希恩研究員,俄羅斯東歐中亞研究所吳偉研究員。
  浙江(5人):寧波大學劉滿達教授、周志鋒教授,浙江大學吳次芳教授,溫州大學馬貝加教授,中共浙江省委黨校汪岩橋教授。
  湖南(5人):湖南大學曾令華教授,中共湖南省委黨校雷國珍教授,湖南師范大學彭繼紅教授,湖南農業大學李明賢教授,湖南理工學院余三定教授。
  廣東(5人):華南師范大學陳金龍教授,華南理工大學羅世平教授,廣州大學鄧成明教授,廣東商學院張建濤教授,廣州體育學院呂樹庭教授。
  上海(4人):華東師范大學陳融教授、楊凱教授,上海交通大學陳業新教授,中共上海市委黨校黃力之教授。
  江蘇(4人):中共江蘇省委黨校王慶五教授、汪夕奎教授,南京大學張建軍教授,江蘇大學金麗馥教授。
  山東(4人):濟南大學叢曉峰教授,中共山東省委黨校賈英健教授,曲阜師范大學徐振貴教授,中國海洋大學冷衛國教授。
  湖北(4人):武漢大學何國華教授、鄧曉芒教授,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龐鳳喜教授,湖北大學田子渝教授。
  四川(4人):四川大學鄧玲教授、曹順慶教授,西南財經大學趙曦教授,中共四川省委黨校張星煒教授。
  河南(3人):河南省社科院王永寬研究員,鄭州大學付立宏教授,洛陽師范學院劉高岑教授。
  遼寧(2人):遼寧師范大學喻大華教授,中共大連市委黨校張道航教授。
  吉林(2人):東北師范大學郭鳳志教授、付亞庶教授。
  廣西(2人):廣西民族大學范宏貴教授,廣西財經學院周英虎教授。
  重慶(2人):西南政法大學李昌林教授,中共重慶市委黨校戚攻教授。
  中央國家機關(2人):中共中央黨校張玉杰教授、左鳳榮教授。
  北京(1人):首都師范大學黃天樹教授。
  天津(1人):南開大學高永久教授。
  福建(1人):廈門大學陳光明教授。
  安徽(1人):安徽大學吳春梅教授。
  甘肅(1人):西北民族大學尹偉光教授。

(責編:陳葉軍、張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