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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文學的傳播方式

2011年05月15日16:48

  武漢大學文學院王兆鵬教授主持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宋代文學傳播方式研究》(批准號為97BZW015)於1997年立項,2004年4月結項,其最終成果為同名專著。現將該成果的主要觀點和基本內容摘編如下:

  宋代文學的傳播方式,較之唐代有了長足的進步和發展。印刷術的發展,使得宋代文學的傳播更迅捷、更方便,傳播方式也更加多元化。宋代文學的傳播方式,有口頭傳播和書面傳播兩大類型。其中,書面傳播的媒介、方式又多種多樣,既有單篇傳播,又有書冊傳播。不同的文體,傳播方式又有差異和變化。詞和話本,最初是以口頭傳播為主,其后又以書面傳播為主。而詩文,則一直是以書面傳播為主導。

  一、口頭傳播

  口頭傳播的文體主要是詞和話本。宋詞的口頭傳唱,既有“職業”或“專業”人員的演唱,也有業余愛好者隨機自發地傳唱。職業或專業的演唱者,主要是女性歌手。宋代的女性歌手,絕大多數是“職業化”與“專業化”的歌妓。宋代各級地方政府都配備有相當數量的歌妓,州級政府的在籍官妓大約有數十人甚至上百人。宋人蓄養家妓非常普遍,而且不滿足於一、二人,有的多達十幾人、幾十人,甚至數百人。宋代的官妓、家妓,一般都有專業分工,吹拉彈唱,各司其職。在演奏樂器方面,常見的有吹笛、琴、琵琶和古箏等。

  宋代歌妓唱詞,主要是在公、私宴集等娛樂環境和酒店、茶樓、歌館、妓院等娛樂場所。宋人的公宴,都有歌妓奏樂唱詞以佐歡侑觴。公宴中用歌妓奏樂唱詞,是官方認可的慣例。至於家中私宴,更少不了歌妓的演唱助興。除官府私宅的公私宴會,酒樓、妓館、旅店等營業性公共場所,也是唱詞之處。除長期駐店的歌妓外,茶樓酒店中還有一些臨時來“走穴”趕場唱歌的。逢年過節,有些歌妓、藝人還四處流動,沿街賣唱。

  歌妓在宴集中唱詞,唱什麼人寫的詞,唱什麼內容的詞,往往由宴會主人而定。如果主人是詞人,一般是演唱自己寫的詞﹔如果客人中有詞人,宴席的主人有時會讓歌妓唱客人所作的詞,讓客人獲得一種認同感和榮譽感,從而達到賓主俱歡的目的。有時宴會主人即席填詞給歌妓演唱,或者歌妓當場請主人即席賦詞。歌妓演唱,是為取悅於人,調節活躍氣氛。總是唱陳詞濫調,會缺乏吸引力,因而,如果宴會主人或客人沒有特殊的安排和要求,歌妓在演唱時會盡可能地選唱新詞。

  宋詞的演唱方式有多種。其中的“小唱”,是當時比較流行的一種演唱形式,主要演唱小令和慢曲。“小唱”,一般是執板清唱,有時還表演舞蹈動作。從演唱的規模看,當時有個人獨唱和多人合唱等方式。宮廷中歌妓眾多,因而常常是合唱。

  歌妓演唱對宋詞的發展有著深刻的影響。首先,歌妓的演唱強化了詞的藝術魅力,擴大了詞的社會影響。詞的藝術魅力首先是通過歌妓的演唱傳播得以實現的,女性歌妓演唱時,既有形體動作的表演,又有美妙音樂的伴奏。她們的美色艷容、嬌姿媚態本身就具有視覺上的沖擊力,她們清脆嬌軟的歌喉加之美妙音樂的伴奏,又具有聽覺上的震撼力,詞作文本更有語言意義的感召力,因而詞在當時是融表演性、音樂性和語言意義於一體,合悅目、娛耳、賞心的功能於一身。詞的日益流行和廣為傳唱,又提高了詞人的社會知名度,給詞人帶來廣泛的社會聲譽。社會需求的擴大和詞人聲譽的提高,又會激發詞人的創作熱情。其次,歌妓演唱對宋詞的題材取向和風格基調的形成又有制約性影響。宋人重視女聲唱詞,而女性歌妓演唱的場所又多半是在娛樂性和消遣性的宴會酒間、歌樓妓院,聽眾到此的主要目的是尋求感官刺激。為適應這種演唱的氛圍和演唱者歌妓的身份,詞的題材就隻適宜於表現帶有刺激性的嫵媚動人的女性和女色。女性演唱,聲音軟美。宋詞柔美婉媚風格的確立和本色觀念的形成,與女性歌妓的演唱有著互為因果的關系。

  宋代的話本小說,也主要是通過口頭說唱來傳播。話本小說,屬於“說話”藝術的一種,宋代的“說話”演出,比較普遍,勾欄瓦肆和茶樓酒店、露天空地和街道鄉村、寺廟宮廷和私人府第,都可以演出。因為話本小說是靠口頭傳播,直接面向市井民眾,所以語言是用通俗的白話,人物是市井民眾熟悉而感興趣的同一階層的人物,故事也是取材於他們身邊的日常事件。這與依靠書面傳播、屬文人案頭讀物的唐人傳奇小說明顯不同。

  二、書面傳播

  書面傳播又分單篇傳播和書冊傳播兩類。單篇傳播,類似於當今報刊雜志一篇篇的刊載﹔書冊傳播,則跟現在出版社出版的一本本書差不多。

  1、單篇傳播

  宋代文學的單篇傳播,主要有三種方式:雕印、刻石和題壁。

  單篇詩文的雕板印賣,始見於晚唐。到了宋代,隨著印刷術的發展,單篇詩文的刻印傳播日益盛行。著名作家的詩文,更是每出一篇,即被人刻印流傳。私人或書商雕板印賣詩文,一般都帶有營利的目的。詩文的廣泛印賣,需要相對集中和專門的圖書市場。較之以往,宋代的圖書市場規模更大,也更普遍。北宋都城開封的相國寺,就是當時一大圖書市場,文人學士常光顧於此。當時汴京城內,還有流動售書商。南宋書肆,以都城杭州為最盛。

  宋人十分明確石刻作為傳播工具、傳播媒介的理念。在宋人看來,石刻既可以穿越時間的礙障,使作品、文字傳播無窮久遠,又可以超越空間的阻隔,傳布四方。宋代詩文刻石的數量,一般是一篇篇的作品單刻,但有時則是將數首詩合刻,拓印出來便成一卷或一帙,相當於一部小型選本。刻石的范圍,沒有限制。任何形式、體裁的作品都可入石。宋代詩文的刻石,主要有作者“自刻”與“他刻”兩種,而以“他刻”為最常見。“他刻”有官刻與私刻之別。從刻石的性質、目的來區分,又有營利性(商業性)刻石與非營利性刻石之別。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專營刻石的寺廟僧侶。因為寺廟乃文士、游人、香客頻繁過往會集之處,石刻拓印本便於傳播,也利於過客拓印或傳抄。石刻傳播的途徑之一是拓印傳賣。石刻碑本的售價一般視碑文作者和書法者聲名地位的高低而浮動。其二是朋友同好的相互贈送。第三種途徑是過往行人自行拓印、傳寫。石刻傳播,具有便捷性、可復性、廣傳性、久延性、傳真性與鑒賞價值等功能、特點。

  題壁,是作者或“好事者”將自作的或他人的詩詞題書於驛壁、館壁、寺壁、橋梁等建筑物的壁上,供行人觀覽、傳抄。相對雕印、石刻的動態傳播而言,題壁是一種靜態的傳播方式,然而,題壁又是一種“免費”的、非商品性的、不費工時的傳播方式。詩文的創作者可以在各種建筑物上簡便免費地發表作品。題壁傳播,中唐已開始流行。到了宋代,題壁更是詩人自由“發表”作品的園地。宋代文人每到一處,必留意觀覽牆上的題詩。周邦彥《浣溪沙》詞就說:“下馬先尋題壁字,出門閑記榜村名。”宋人對於題壁詩,很注意保存,以便讓更多的人誦讀、傳抄,尤其是名人的題壁,更倍加愛護,很少有涂擦的。

  由於單篇雕印的普及和石刻、題壁的盛行,宋代作家的詩文作品得以及時地廣泛傳播。而宋人閱讀、接受當代在世作家的詩文作品主要是靠單篇鏤印本和石刻碑本,一篇篇零散地閱讀了解。這就引起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宋人既有單篇傳播和書冊傳播兩種類型,那麼在考察宋人對其當代作家的評論時,就必須留意評論者所見所評的是“全集”本,還是部分作品的單篇傳本。因此,我們今天在理解、分析宋代(乃至其他時代)文學批評家的觀點時,必須審慎考察批評者是否掌握了對象的全部作品,他是就部分作品而言,還是針對全部作品而發,否則會引起誤解。

  2、書冊傳播

  書冊傳播,又有別集和總集、詩話詞話和野史筆記等形態。就個人作品的傳播而言,最集中的是其別集的傳播。

  宋人文集,除少數由官方編定之外,絕大多數是由私人編定的。文集編定的時間,有的是在作家的生前,大多數是在身后由子孫、門人等親屬故舊編定的,有的甚至是幾十年、百餘年后才得以編定刊行。

  宋人生前自編文集,一般要經過選擇,不是有作必錄,旨在求精。而身后親屬所編文集,則是有存必錄,旨在求全。作家自編文集時,哪些作品收錄,哪些作品刪汰,各有標准。有些詩人,在編文集之前,對自己不滿意的作品干脆焚毀,以絕“后患”。

  宋人文集的編排形式,主要有三種:分體、系年和分地編排。至於文集收錄的范圍,相當廣泛,幾乎什麼作品都收,無論是為政府撰寫的公文,還是私人書信或民間往來的應用文字,都一概收錄,連為兒女訂親的請柬,也不遺漏。但唯有一種作品是例外,那就是在北宋人編的詩文別集裡,都不收詞作。這反映出北宋人輕視詞體的觀念。到了南宋,詞學觀念有所變化,詞體的文學地位逐漸提高,詞體的文學價值得到認同,詞作為文學之一體,才逐漸被編進詩文別集中。但大多數的詞集還是獨立刊行。

  文集編好后,印刷出版,似乎比較自由。隻要有錢就可以刻印。宋人文集的刻印出版,大約有三種情況,一種是自編家印,一種是自編官印,一種是自編坊印和坊編坊印。

  宋代詩文,無論是單篇還是文集,都可以印賣,表明宋代文學開始走向“商品化”,盡管當時有些作家的“商品” 意識還沒有最終形成。宋代文學的商品化,對文學的發展有著深刻的影響。首先,它造就了一批以詩文創作為生的“職業”文人。其次,文學的商品化,加速了文學作品的傳播與消費,擴大了作家在當代文壇和讀者中的影響,不僅促進了本地文學的發展,也增進了各民族之間的文化交流。
(責編:陳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