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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中國信息分化問題研究

——《信息分化——社會信息化轉型中的社會分化研究》成果簡介

2011年05月15日16:36

  湖南師范大學謝俊貴教授主持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信息分化——社會信息化轉型中的社會分化研究》(批准號為02BSH023),最終成果為《信息的富有與貧乏——當代中國信息分化問題研究》。課題組主要成員有:賀修銘、文軍、龔長宇。  一、當代社會的信息分化問題

  我們正處在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的信息化發展階段,人類社會正在遵循著一種發展的信息邏輯,按照一種全新的發展模式——信息化發展模式加速地運行和發展。總的來說,人類社會確實取得了不小的進步。然而,不可回避的事實是,社會的發展必然伴隨著社會問題,社會問題總是與社會發展同在。在當代社會發展過程中,信息分化就是伴隨著社會的信息化發展而出現的一個新的社會問題。

  信息分化是社會學領域的一個新的概念,其基本涵義是:在當代社會信息化發展過程中,由於信息技術的迅速發展和有效應用而導出的一種人類社會的不同信息活動主體之間的信息差距及其不斷擴大的社會分化現象。它是當代社會信息化過程中凸顯的一種新的社會分化現象,也是當代社會信息化過程中出現的一條新的社會分化途徑。它具有多方面的特征,包括客觀性與必發性特征,技術性與社會性特征,普遍性與劇烈性特征。它也可以進行多角度的分類,如規則的信息分化與不規則信息分化,存在狀態的信息分化與活動狀態的信息分化,原生性信息分化與派生性信息分化,過慢的信息分化與過快的信息分化,公平的信息分化與不公平的信息分化,有益的信息分化與有害的信息分化等。

  任何一種社會現象都既有正功能也有負功能。信息分化的正功能主要體現在它對基於信息與知識的社會分配的促進作用和對現實社會中智力勞動的認可作用。從這個角度看,信息分化的正功能是非常值得研究的。但是,正如迪爾凱姆所說,分化不同於分工,分化的基本功能在於它對社會機體的消解作用和對社會秩序的破壞作用。信息分化的負功能,也即它的社會危害主要是:造成貧富分化的加劇,導致社會結構的失衡,引發社會關系的沖突。

  二、中國信息分化的群體層面

  該成果通過對我國中部地區一個社會信息化中等發展水平的省份——湖南群體層面信息分化的調查研究,重點分析了湖南群體層面信息分化的基本狀況,並依此統計分析結果和其他有關資料對當代中國群體層面的信息分化狀況進行了一個總體的估計。此次調查樣本2000個,實際獲得有效問卷1708份。

  湖南群體層面信息分化調查主要項目數據的分析結論是:(1)在城鄉兩大居民群體之間,信息分化非常嚴重,體現出一條很大的城鄉“信息鴻溝”。(2)在不同文化程度者之間,信息分化非常明顯。調查數據體現出文化程度越高,家庭信息技術條件越好,獲取信息的渠道層次越高,進而家庭信息擁有狀況越好的規律。(3)在不同單位就職者之間,信息分化也客觀存在。一般來講,在三資企業、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就職者在獲得與擁有信息方面明顯優於在私營企業、鄉鎮企業、其他單位(主要指農村)就職者。(4)在不同身份地位者之間,信息分化的程度也不在小。干部、知識分子是信息的富有者,無明確身份或不願透露身份者、工人、服務人員是信息擁有的一般情況者,而農民則是信息的最貧乏者。(5)在不同經濟收入者之間,信息分化可謂極其明顯。調查數據顯示,家庭信息獲得和擁有的狀況與家庭經濟收入之間呈現出嚴格的強正相關。

  根據湖南群體層面信息分化調查的分析結果和其他佐証材料,該成果對當代中國信息分化狀況作了一個總體估計,即:在當代中國社會裡,城鄉居民群體的信息分化是不爭的事實﹔不同教育群體的信息分化呈明顯的態勢﹔不同職業群體的信息分化乃客觀地存在﹔不同收入群體的信息分化有突出的表現。

  三、中國信息分化的區域層面

  信息分化的區域層面是從全球范圍、國家范圍的角度考察國家與國家之間、地區與地區之間的信息分化狀況的一個研究層面,屬於宏觀研究的范疇。該成果重點分析了中國區域層面的信息分化狀況,具體內容包括中國國際層次的信息差距,中國地區層次的信息分化,區域信息分化的湖南例証。

  該成果具體比較了中國與美國、日本以及與其他國家的信息差距。其中,中國與美國之間的信息差距是最大的,具體表現在四個方面:(1)信息能力方面的差距﹔(2)信息化發展速度與發展水平方面的差距﹔(3)信息技術普及應用方面的差距﹔(4)IT資源佔有方面的差距。

  中國地區層次的信息分化是本部分研究的重點所在。該成果通過利用全國及各地區信息化水平數據,全國各地區電視機、計算機擁有量及上網情況,全國各省知識發展指數差距比較,全國各地區信息差距比較,全國各地區網民分布情況等數據資料,對各省市區的信息分化、東中西部的信息分化和地區意義上的城鄉信息分化狀況進行了分析,進而認為:各省市區的信息分化體現出分化的嚴重性、涉及的廣泛性和結構的梯度性﹔東中西部的信息分化則主要是信息化發展水平嚴重分化,信息化基礎結構嚴重分化,信息的社會交流嚴重分化。至於城鄉兩地之間的信息分化,則主要體現在三大方面:一是信息基礎存在巨大差距﹔二是信息交流存在巨大差距,三是信息消費存在巨大差距。

  四、當代信息分化的解釋模型

  通過對當代社會信息分化進行技術、經濟、社會的多角度考察,研究認為,“信息化發展的非均衡性”、“信息分配中的不平等性”和“信息主體條件的差異性”三個方面是造成當代社會信息分化的重要原因,由此確立了一個當代社會信息分化的三因素解釋模型,以對當代社會的信息分化進行必要的解釋。

  按照非均衡發展理論的基本思路,可以建立一種非均衡信息化發展理論,這種非均衡信息化發展理論就成為我們所要建立的信息分化理論的主要組成部分之一。非均衡信息化發展理論的基本觀點是:當代社會有如工業化時期的非均衡發展一樣,無論在國際還是國內,社會信息化的發展也是非均衡的,而這種非均衡的信息化發展,便直接導致了世界不同國家之間和一國之內不同地區之間這種區域層面的信息分化,並在一定的程度上對群體層面的信息分化產生某種現實的而不是可能的嚴重影響。

  按照學術界對社會分配中平等/不平等現象的理解,尤其是對社會分配中不平等現象的理解,可以建立一種信息不平等理論,這種信息不平等理論也就成為我們所要建立的信息分化理論的主要組成部分之一。信息不平等理論的基本觀點是:在當代社會中,信息的分配是不平等的,由於信息分配不平等現象的存在,不同信息主體之間的信息分化便不可避免。

  按照人類社會實踐活動條件差異理論的基本思路,可以建立一種信息主體條件差異理論,這種信息主體條件差異理論就成為我們所要建立的信息分化理論的主要組成部分之一。信息主體條件差異理論的基本觀點是:當代社會的不同信息主體之間,由於主觀和客觀上的原因,總存在著某些信息活動條件的差異,而這些信息活動條件的差異,便直接導致了不同信息活動主體之間的信息分化,這種由信息主體條件差異所導出的信息分化,不僅包括群體層面的信息分化,也包括區域層面的信息分化。

  五、中國信息分化的社會調控

  探討社會信息化發展過程中信息分化問題的社會調控對策,為政府和社會管理機構開展信息分化問題的社會調控提供咨詢是本研究的重要目標之一。筆者從三大方面探討了中國信息分化的社會調控問題,即:信息分化的社會調控取向、信息分化的社會調控原則、信息分化的社會調控策略。

  通過確立了影響信息分化社會調控取向的兩個因素,即信息擁有量和信息公平度,該成果劃分出了信息分化社會調控取向的四種理想類型,即:信息貧乏/信息不公,信息富有/信息不公,信息貧乏/信息公平,信息富有/信息公平。在對信息分化社會調控取向的四種理想類型進行充分比較的基礎上,結合當前中國社會經濟發展目標的要求,研究認為,當代中國信息分化社會調控行為的主導取向應該是“信息富有/信息公平”,具體一點說,也就是信息富有狀態下的信息公平。

  當代中國信息分化的社會調控必須考慮到信息化的推進與信息分化的調控兩者的關系問題。正確的思路應該是:信息分化必須有效加以控制,社會信息化的發展則不可逆轉,同時還特別要注意通過大力推進社會信息化來有效縮小社會的信息差距,減輕社會的信息分化。當代中國信息分化的社會調控原則主要是:發展優先原則、政府主導原則、公眾參與原則、社會公正原則、人文關懷原則、法律護駕原則。

  關於當代中國信息分化社會調控的策略,該成果根據當今學術界流行的“社會—技術”范式進行了比較廣泛的考慮。從技術層面上講,社會信息化發展過程中的信息分化必須以社會的全面信息化來對抗。從社會層面上講,社會信息化發展過程中的信息分化的解決辦法則多種多樣。綜合起來看,當代中國信息分化社會調控的關鍵對策是:強化信息基礎,推進發展進程﹔開展信息扶貧,減緩信息貧困﹔發展教育事業,縮小知能差距﹔重視利益調整,確保社會安全﹔消除信息特權,維護信息公平﹔學習國外經驗,加強國際合作。
(責編:陳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