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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實力:國有企業發展的戰略基礎

2011年05月15日16:21

  湖南大學工商管理學院歐陽潤平教授主持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的倫理研究》,於2000年立項, 2004年1月結項,其最終成果為專著《道德實力:國有企業發展的戰略基礎》。課題組主要成員有:張運來、吳長林、余鑫。現將該成果的基本內容摘編如下:

  一、國有企業改革政策的倫理分析

  國有企業改革,從政策的主流價值導向看可以分為三個階段。一是1980-1992年以短期經濟利益為導向的階段。主要改革政策包括放權讓利、利改稅、承包經營責任制等,目的是通過物質刺激調動國有企業經理、廠長、員工的生產經營積極性,從而提高生產經營效益。二是1992—2001年以產權利益為導向的階段。主要通過上市融資、債轉股等實現股份制改造,目的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三是2002年至今以政治、經濟、社會和諧發展為導向的階段。通過建立道德、產權和法律等約束激勵機制,促進國有企業在平等公正、有序競爭、誠實守信的體制環境中培育和提升競爭力,目的是構建真正有利於國有經濟和其他經濟成分共同發展的環境。不難看出,國有企業改革政策的價值導向已經由原來的重物質輕精神,轉變為義利並重、物質經濟和精神道德並舉的方向﹔改革路徑則由以犧牲非國有經濟包括普通公眾利益為代價的不平等扶持,轉向給予各類市場主體平等的發展空間。因而,國有企業改革已進入以平等、互信、互惠、自由為理念基礎的新倫理環境中。


  二、國有企業改革實踐的倫理審視


  縱觀國有企業改革實踐的二十余年,有相當一部分國有企業虧損、衰退、倒閉。就其深層原因,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利益失衡、責任失控、經營管理失信等敗德問題。反觀那些成功的企業,他們在市場競爭中各種合力的推動下,整體上突破了計劃經濟時期的道德藩籬,初步接受並認同了與市場經濟理性相適應的道德意識和道德要求,從而實現了管理者從義利對立向義利統一的價值理念的轉變,提出了誠實經營和誠信管理的經營理念,創造性地發明和弘揚了民主管理傳統、制度契約和人本管理等等。二十余年國有企業的改革表明:產權是否明晰雖然重要,但決不是企業經營管理好壞的充分條件﹔產權清晰不等於產權私有,私有並不必然帶來企業成功﹔相反,原被忽視的道德因素卻隨著國有企業的成長,特別是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而日益顯現出重要性。


  三、全球化背景下國有企業發展的倫理環境


  任何企業的發展都要受到倫理環境的影響。企業隻有與倫理環境保持和諧的一致,才能夠實現可持續發展,這是企業發展戰略的內在要求。當前,國有企業的發展面臨著四個方面的倫理挑戰。首先,經濟的全球化對中國的企業倫理提出了挑戰。在經濟的全球化今天,伴隨著資本、技術、資源在全球范圍內流動,各國在市場經濟規則、信用機制、道德能力等方面存在著沖突與競爭,作為國際貿易組織中的一員,中國企業面臨規則、信用、道德以及價值思維的嚴峻挑戰。其次,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樹立以人為本、統籌協調、全面發展的新型發展觀對國有企業提出了挑戰。隨著國有企業逐步退出競爭性行業,隻在關系國計民生和國家安全的行業中處於主導地位,其對社會、政治、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影響將和以往不同,從而面臨更多的道德壓力。再次,隨著市場體制不斷完善,各個市場主體的平等意識和理性意識不斷提高,以及非公有制經濟的成熟和道德進步,使國有企業面臨較高的社會道德預期,從而承受著巨大的外部公眾道德壓力。第四,國有企業因其自身的特殊性而帶來的道德壓力。國有企業一方面作為企業必須服從經濟規律創造利潤,另一方面作為影響國計民生和國家經濟安全的杠杆性企業,又必須服從政府政治需要保持政策性穩定,也就是說國有企業既有贏利性的一面也有非贏利性的一面,由此,政治與經濟規律的差異、贏利組織與非贏利組織的差異必然使得國有企業需要更卓越的道德協調能力。


  四、國有企業發展的倫理責任與倫理目標


  綜上所述,國有企業是否應該承擔與權利不對等的道德責任,或者說高於非國有企業的道德責任?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實踐中許多國有企業將義利統一作為公司理念或經營哲學,用以指導處理經濟與道德、利潤與義務的關系,並對義利內涵進行了具有市場經濟特征的繼承與弘揚。其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點:(1)企業的經濟責任為利,社會責任為義,義利統一的企業才是道德的企業。(2)企業之義分三個層次:最低層次的義為守法,中間層次的義為在守法基礎上履行較同行企業更高的質量服務和環境保護責任,最高層次的義是毫無功利訴求地遵行良心原則。(3)與此相應,企業處理義利關系的原則和義利統一狀態也有三種層次:基礎層是義利並存,即謀利不違法,謀義不損利﹔中間層是義利共溶,即為了謀利而更多地謀義﹔最高層是義利共生,即謀義不為謀利而利自生。(4)企業義利統一的過程受到許多因素的影響,主要因素有主要領導人及領導群體的道德素養和道德推動力、政府道德信用水平、員工道德水准、顧客與合作伙伴道德水准、企業的經營實力和成長階段以及社會風氣等。根據上述企業義利統一思想,關於國有企業是否承擔更多道德責任的問題有兩個基本看法:第一,根據權利與義務對等的原則,由於國有企業擁有更多的公共資源使用權利,因而其應當承擔看上去多於非國有企業但實質是與資源權利對等的道德責任,如環境保護、社會就業、所得稅等﹔第二,由於具有贏利與非贏利的雙重屬性,因而,國有企業的道德低線是義利並存,即按照權利與義務對等的正義原則,在贏利的同時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資源責任,義利共生是國有企業發展的倫理目標。這既是國有企業應有的道德自覺,也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對國有企業提出來的倫理要求。為了人的全面發展,實現經濟與社會、物質與精神、生產與生活,科學與人文的和諧進步,告別義利對立,從義利並存、義利共溶走向義利共生,是國有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戰略導向。


  五、企業道德實力與道德價值


  國內外許多財務價值不錯的公司轟然倒下的事實有力地証明僅僅用經濟指標或財務指標來衡量企業的價值,或以此判斷公司品質的優劣是遠遠不夠的,也是不真實不完全的。引導企業可持續發展需要全面綜合的價值導向。與發達國家許多長盛不衰的優秀企業一樣,同仁堂、寶鋼、海爾等許多國有企業成功的根基在於良好的企業道德。良好的企業道德是比經營實力更重要的道德實力。道德實力是企業遵循與市場理性相適應的道德原則,一貫尊重和盡力滿足利益相關人利益,與利益相關人和諧交往,共同發展而產生的道德凝聚力和影響力。滲透在企業的員工關系、顧客關系、股東關系、融資關系、供銷關系、同業關系、社區關系和社會影響之中。企業道德實力決定企業所有經營活動的優劣,決定企業是否能夠與內外利益相關人保持和諧並得到廣泛支持與合作。企業道德實力客觀地蘊涵在企業的具體活動和結果中,是可以通過民意調查方法量度的企業價值,由顧客忠誠度、員工忠誠度、股東穩定度、供銷優化度、融資資信度、同行聯系度、社區融洽度和社會美譽度構成。企業道德價值所反映的企業道德實力是企業贏得競爭的真正核心力。集中在國計民生重大領域的國有企業要實現可持續發展,必須力求經濟實力與道德實力的同步增長,並將道德實力作為長期發展的戰略基礎。


  六、國有企業培育企業道德實力的基本方法


  國有企業改革本質上是對封建性計劃經濟體制的否定,並不意味著也不應該否定計劃經濟時期國營工廠和其他經濟組織,長期積累的一系列與集體主義精神、主人翁精神、奉獻精神、為人民服務相適應的優秀管理方法和傳統。如果說國有企業在管理上要改革,則只是根據市場經濟的道德要求對上述道德原則和管理傳統進行擴展和升華。優秀國有企業的成功經驗即是最有力的証明,並且印証出企業道德化管理的可行性。根據優秀國有企業道德化管理的經驗,國有企業培育道德實力的過程實質上是一個企業道德內化的過程,基本方法包括建立:(1)義利統一的倫理化決策機制,將企業的義利並存或義利共生的道德追求融入每一個決策和執行過程﹔(2)揚善抑惡的激勵機制,(3)自律與他律相結合的多元德育機制﹔(4)民主開放的監督機制﹔(5)以信任為紐帶的團隊機制。企業道德實力的培育特別需要企業高層管理者的道德推動力。在發達國家,企業道德化管理已經成為一種新的管理潮流,企業道德價值評估也在摸索之中。期望我國國有企業在道德化管理上得到自覺的理性指導,並引導非國有企業的倫理進步。這既有待於國有企業的努力,也有待於相關理論研究者的努力。
(責編:陳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