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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中國家環境倫理問題研究

——《發展中國家現代化進程中的環境倫理問題研究》成果簡介

2011年05月15日16:21

  江西師范大學曾建平教授主持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發展中國家現代化進程中的環境倫理問題研究》(批准號為02BZX062),最終成果為《環境正義——發展中國家環境倫理問題探究》。課題組成員有:余小江、李俊紅、陽子龍。

  環境與發展是當代國際社會關注的重大問題。解決環境與發展之間的矛盾,必須要有正確的環境倫理思想作為指導。西方環境倫理思想對全球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正在發生一定的影響。但是,西方的各種生態哲學體系主要是面對西方的具體情況,適應西方的社會體制,在西方的歷史文化基礎上提出來的。雖然它在全球生活中具有廣泛的價值意義,但不可避免地帶有明顯的“西方中心主義”色彩。因此,在當代環境問題上,究竟是誰之環境?誰之正義?這是一個必須面對且迫切需要回答的重要問題。

  “環境正義”或“環境公正”,在廣義上是指人類與自然之間實施正義的可能性問題,即種際正義﹔狹義上包含兩層含義:一是指所有主體都應擁有平等享用環境資源、清潔環境而不遭受資源限制和不利環境傷害的權利,二是指環境享用權利與承擔環境保護的義務的統一性,即環境利益上的社會公正。其中主要涉及發展中國家與發達之間的國際正義、后發民族與先發民族之間的族際正義、落后地區與發達地區之間的域際正義、弱勢群體與強勢群體之間的群際正義。其中,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之間的國際正義是主要矛盾。

  在現代化的進程中,發展中國家面臨著貧困與環境、人口與經濟、發展與環境、現代化與全球化的雙重壓力,因此發展中國家的環境倫理就要研究如何緩解這個雙重壓力,達到雙重超越:既要加速現代化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又要避免現代化的負作用﹔既要維護發展主權、爭取發展機會,又要對子孫后代、對全球環境的安全承擔責任﹔既要參與經濟全球化,又要防范西方某些國家利用不平等的國際秩序造成損害。該項目研究主要涉及以下幾個問題。

  一、關於環境倫理思想

  1.批判接受西方環境倫理思想。最早誕生在西方社會的環境倫理思想是倫理學的進步,是達致人與自然和諧的必要途徑。這一思想有著其合理性、深刻性,然而,當前發展中國家對它的創新性給予了過多的欣賞,而對它的局限性則缺少深入的反思和批判。事實上,無論是人類中心論還是自然中心論,總體上都從屬於並服務於西方發達國家的生態環境保護運動。它們都有著局限性和片面性,其突出表現是:對於發展中國家的不公正性和不適應性﹔西方發達國家在環境理念與實踐上的背離,特別是他們對發展中國家的環境侵害及其非倫理性﹔西方發達國家在全球環境問題上的本應承擔更多責任但他們卻對自己的責任百般推諉。

  2、辨証認識可持續發展思想。發展是時代的主題,也是時代的難題。目前,在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過程中遭遇到實踐層面和理論層面的嚴重障礙和制約。在實踐層面,可持續發展的矛盾主要是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當代人和后代人之間出現的價值清理和優先排序﹔在理論層面,可持續發展至少在認識論、方法論上受到挑戰。從理論研究上看,人們大都把研究重點從各自領域集中在可持續發展“如何可能”的問題上,卻忽略了對可持續發展本身所賴以成立的前提進行反省,即忽略了可持續發展“是否可能”的問題。人們往往把它當作一個無需清算的自明的規定,而實際上,它所隱含的理論前提是值得反思的和探究的。比如關於代內與代際問題,由於后代需求的虛無性、代際平等的虛無性、時間延續的虛無性,側重於時間的連續性的可持續發展或許陷入了一個循環的二難困境中。關於可持續發展的代價性問題,由於人的實踐活動是否必然干預自然生態系統、人們在時間和空間兩個維度上不能超越“零和博弈”關系的限制、發展過程中的“所得”與“所失”之間難以權衡,同時由於人的行為的生態性標准難以確立、人的認識存在限度、生態性行為不可試錯,這使得發展的無代價性和發展的生態性成為不可能。

  二、關於發展中國家的環境倫理問題

  發展中國家要追求的國際層面的環境倫理觀所涉及的問題主要有:(1)貧困與環境問題。貧窮本身就是發展中國家的最大“污染”。發展中國家的環境惡化主要是由貧困造成的,環境的惡化加劇貧困。發展中國家反貧困與環境保護應當在制度公正、倫理勵新和經濟正義等非經濟性方面做出變革。(2)人口與環境問題。發展中國家過多的人口不僅加劇了原有的貧困狀況,而且進一步惡化著他們本來就脆弱的生態環境。在發展中國家還普遍存在一些落后、陳舊的人口價值觀。如果我們不能認識人口問題與環境問題的內在關聯性,不能確立合理的生育倫理觀,並有效地解決人口問題,就不可能實現可持續發展。(3)綠色壁壘與環境保護。能否跨越“綠色”屏障,關系到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命脈和發展前途,關系到全球環境問題的解決,也關系到全球經濟與環境正義的實現。跨越綠色壁壘的倫理原則主要有共識性原則(共同責任,差異責任,合作義務)、禁止性原則(反對干涉內政,禁止污染轉移,反對濫用資源)和命令性原則(支持發展中國家發展,給予非歧視性待遇,平等享用全球公共資源)。

  三、關於發展中國家環境倫理的實踐形式

  實踐形式是落實環境倫理思想的橋梁。就發展中國家的環境倫理主體而言,政府、企業和公民在政府決策、企業活動、個人行為上,環境倫理有著不同的原則要求和行為規范。政府和企業都是社會的主要“集體組織”,是實現環境倫理思想的集體選擇或行動。如果政府的環境制度、環境決策或企業的環境意識、環境行為沒有包含環境倫理理念,那麼這樣的環境倫理思想是無實際效果的。環境倫理不僅是一種可資社會追求的整體性倫理思想,也是一種可由個人信仰的個體性德性倫理。它既可以為組織所規約,也可以被個人所信從。消費是個人指向環境的主要行為,而消費又是“人的本質”的表現和確認,也是人的本質的不斷升華、不斷發展的重要條件。改變人類不健康的消費方式,全面提倡綠色消費是實現人的全面自由發展的必然選擇。

  四、關於中國的環境倫理問題

  中國的現代化進程所面臨的突出問題是:發展要求強烈,可持續性觀念尚未完全確立﹔政府的可持續發展意識強烈,民眾的可持續發展意識淡漠﹔環境權利觀念發展迅速,環境責任意識相對遲緩﹔傳統倫理觀念堅固,環境倫理觀念難以踐履﹔工業文明意識突出,生態文明仍需澄明。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是我國政府認識“發展”這一問題的新的裡程碑,是推動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的指導思想,也是中國環境倫理學的基本理念。

  從以上分析可得出以下結論:第一,在經濟全球化進程中,不存在普適性的環境倫理思想,西方環境倫理思想及其實踐既創造了倫理的風氣之先,起到了思想啟蒙作用,又對發展中國家造成了生態國際不公正﹔第二,發展中國家不同的經濟狀況、文化傳統、價值觀念、社會心理等決定了有適合自己發展的環境倫理理論﹔第三,發展中國家在現代化進程中提出的實現環境倫理形式,這種形式不是普遍性的,而是具有適應發展中國家發展的特質。
(責編:陳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