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30多年來,隨著我國經濟建設快速推進,社會建設在現代化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顯。沒有社會建設,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等將面臨重重阻力﹔沒有必要的社會基礎,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等將難以平穩有序進行。社會建設內容廣泛,而核心問題之一是社會組織建設。隻有大力加強社會組織建設,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的功能,才能為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等提供良好社會條件,並促進社會和諧。
社會組織的本質功能。社會組織具有完善市場機制、保障改善民生、繁榮發展文化、促進公眾參與等諸多功能,其本質功能可概括為兩個方面:一是社會協調功能,二是道德建設功能。對於一個社會來說,在政府與個人之間須有一些協調性、媒介性的社會組織。這些社會組織不僅可以協調政府與個人的關系,而且可以在組織社會生活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同時,社會道德建設也離不開社會組織。社會組織既是道德規范的重要制定者,也是道德實踐和道德監督的重要主體。例如,行業協會、職業團體、公益組織等一方面通過行業規范和職業道德來遏制個體的自私自利行為,另一方面通過組織活動來擴大利他主義的影響。從這兩個本質功能看,社會組織是社會的潤滑劑和黏合劑。
社會組織的行政化和高門檻問題。一般認為,目前加強社會組織建設,關鍵在於社會組織“去行政化”以及降低准入門檻,讓更多的社會組織快速成長起來。這種看法有一定道理,但還需要深入研究。首先,關於“去行政化”。由於歷史原因,我國的社會組織確實存在“行政化”問題。這在基層社會組織——社區中特別明顯:社區大都成了“政府的腿”,而沒有成為“居民的頭”,在某種意義上是政府的從屬機構和延伸物。社區組織“去行政化”的過程,實際上是一個不斷減少行政性、增加自治性的過程,是正確處理與政府關系、與政府合理分工的過程。這裡需要注意兩個問題:一是對“去行政化”要有正確的理解。“去行政化”的主要涵義在於社會組織相對於政府是不同類型的組織,因而有不同於政府的目標、功能、運行規則。這決定了社會組織不應成為政府的從屬機構和延伸物,但不能把“去行政化”理解為社會組織與政府越沒有關系越好。二是對“去行政化”的原因要有正確的認識。社會之所以需要社會組織,目的就是為了協調政府與個人、個人與個人之間的關系,而行政化趨勢妨礙了社會組織協調政府與個人、個人與個人之間的關系,所以需要“去行政化”。其次,關於准入機制。應當承認,由於歷史原因,我國社會組織的門檻確實比較高。針對這種情況,強調降低“門檻”或“鬆綁”對於社會組織的發展是必要和重要的。但同時應看到,任何社會的組織都有准入機制。比如在經濟領域,經濟組織也有市場准入機制。因此,准入有一個適度的問題,過嚴、過寬都不利於社會組織健康發展,都會妨礙社會組織有效發揮應有的功能,妨礙其協調政府與個人、個人與個人的關系。所以,加強社會組織建設,最重要的是促進社會組織真正發揮本質功能。
社會組織發展和改革的著力點。我國的社會組織體系和管理體制脫胎於計劃經濟時期,具有“單位制”的許多特點,還不能完全適應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深入發展的形勢,還不能在社會轉型中充分發揮功能作用。當前,促進社會組織發展和改革可以從兩個方面著力。一是改革社會管理體制,使社會生活及社會管理領域廣泛地向社會組織開放。在現行社會管理體制中,政府與社會組織之間的分工不夠明確,政府對社會組織管理過多,社會組織對政府依賴過多,導致社會組織的自治能力較為低下。應通過改革提高社會組織的自主性,讓社會組織獨立自主地開展社會公益活動。目前,社會管理特別是基層社區管理幾乎完全依靠政府的力量來推動。如果這些與民生密切相關的社會事務廣泛地向社會力量開放,積極引導和鼓勵有意願、有能力、合乎規范的社會組織參與進來,那麼,能夠向群眾提供的社會福利和社會服務就會更多,社會運行效率也會提高。二是改革社會組織自身的運行和管理機制,增強自律、自主和自我管理能力,提高其組織的運行效率。目前,我國登記的社會團體有25萬多個、基金會有2500多個,這些組織覆蓋各個區域、行業、界別,如果能進一步提高它們的運行效率,就會對社會管理和建設發揮更大作用。社會組織管理機制改革可能比經濟組織管理機制改革難度更大,在經濟組織管理機制改革中可以通過建立激勵機制來提高組織的效率,而這種方法對社會組織改革來說不一定能奏效。所以,如何改革社會組織管理機制還有待結合我國實際進行探索。或許,推進社會組織管理的專業化、建立第三方評估機制、建立群眾監督機制、實施淘汰或退出機制等措施,能夠在一定程度上促進社會組織提高效率。
當前加強社會組織建設的重點。就具體實踐而言,加強社會組織建設,當前的重點主要是:完善法律,拓展領域,加強監管和評估監督,建立退出機制。推動社會組織健康發展,首先應在法律層面嚴格規范社會組織的行為以及准入、監管、退出程序,明確社會組織的權責范圍,使社會組織的登記和管理走上法制化軌道。社會建設與社會管理創新,需要在制度和政策上開放更多的領域,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在發展社會組織方面,不僅應繼續推動扶貧濟困、社區建設、公益慈善等領域的社會組織發展,而且應拓展領域,尤其是推動志願服務、養老、就業等領域的社會組織發展。隨著社會組織的不斷發展,需要建立健全監管體系,對違法違規和無效的社會組織實行退出機制。應當指出的是,加強社會組織建設,必須從我國實際出發、根據社會現實需要來進行,西方一些好的社會組織管理方法可以借鑒,但照搬西方社會組織的發展模式無助於我們推動社會組織健康發展。
(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理論與方法研究中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