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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哲学基础理论及其意义阐释

2021年04月07日11:16

西安交通大学邬焜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信息哲学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批准号为:13AZD096),最终成果为专著《信息哲学基础理论及其意义阐释》。课题组成员有:Joseph E.Brenner、王健、邬天启、毕琳。

成果基于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中国信息哲学所取得的研究成果,采取逻辑和材料相结合、哲学和科学相结合,以及复杂信息系统方法,通过再造式的梳理、分析综合的研究,具体回顾了中国信息哲学创立和发展的历程、展示了中国信息哲学的基本观点和理论,并在此基础上对中国信息哲学在变革人类哲学方面所取得的革命性突破的意义和价值进行了具体的评价和阐释。另外,该成果还对中国信息哲学和当代西方意识哲学、当代西方的某些信息哲学的观念和理论、信息思维和系统思维的异同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比较性和批判性的研究。

一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由于哲学超越了具体科学的经验解释的层面,所以,哲学是人类创造的所有知识领域中最具有自由性质的学问。哲学所阐释的普遍理性的普遍性品格决定了它一定是某种能够具有最为普遍解释力的普照之光,人类的所有知识层次和领域都会在不同程度上笼罩于这一普照之光之下。真正的哲学应当具有科学的品格,而科学本身又一定会具有哲学的韵味。

哲学自由的本质恰恰在于:对于已有的知识、社会、生活和实践而言,哲学并不仅仅是一个庸俗的比附者,而更应当是一个变革现实的批判者、设计者和推动者。

马克思说:“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的精神上的精华。”信息时代的哲学精神一方面应当从对信息科学、信息技术的相关理论和方法的批判性审视中升华出来,另一方面还应当从对信息生产、信息经济和信息社会发展的现实世界的批判性审视中升华出来。由于信息时代的精神与传统的人类文明精神截然不同,所以,从20世纪80年代初诞生和发展起来的信息哲学对传统哲学,也包括当代西方哲学的根本范式采取了一种革命性批判的态度,通过这一批判,信息哲学实现了对人类已有哲学的理性超越。这样,信息哲学便能够很好地体现出哲学所应有的最为自由的学问的本质、品格和精神。

二 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

该成果的“第一编”具体回顾了中国信息哲学的诞生过程和发展历程,并讨论了信息哲学的性质及其在哲学变革中的作用。对于中国信息哲学的诞生和发展,成果主要展示了“缘起、创立、深化、成熟、拓展、国际化、评价”等阶段和内容。

在该编中,成果论证和强调了哲学的元哲学或最高哲学的性质。“存在领域的划分”是哲学的最高问题,只有在这个问题上具有区别于其他哲学的划分方式的哲学才可能成为元哲学或最高哲学。西方传统哲学在存在领域划分问题上具有三元性的特征:上帝(绝对理念、客观精神)、物质和精神(个体精神)。随着科学的昌明发展,上帝(绝对理念、客观精神)被逐步消解,能够遗留下来的只有物质和精神两大领域。所以,“存在=物质+精神”便成了传统哲学的立论之基。西方哲学界宣称人类哲学发生了多次转向,但是由于这些所谓的转向并没有在哲学最高问题上发生根本性的转变,所以,这些转向都不具有哲学根本革命的性质。由于信息哲学重新划分了存在领域:“存在=物质+信息(精神仅只是信息活动了高级形态)”,所以,信息哲学实现了人类哲学的第一次根本转向,导致了人类哲学的第一次根本性革命。

该编内容概括了信息范式导致的人类科学和哲学根本变革的12个方面:信息本体论:一种关于物质和信息双重存在的全新存在论学说;信息认识论:一种关于人的认识发生的多维中介建构与虚拟的学说;信息演化论:一种关于物质形态和信息形态双重演化的理论;信息时空观:一种全新的时间和空间内在融合统一的理论;全息境界论:一种关于事物普遍联系的机制、过程和结果的学说;信息价值论:一种关于物质价值和信息价值的双重价值理论;社会信息论:一种关于社会性质和社会进化方式的新理论;信息生产论:对人类实践和生产活动本质的新认识;信息思维论:一种关于科学与哲学的思维方式变革的理论;顶天立地的统一信息科学论:一种关于“科学的信息科学化”的当代科学发展的理论;对现有科学研究纲领的整合作用;对现有科学和哲学的全方位改造作用。

该成果的“第二编”具体展示了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诞生和发展起来的中国信息哲学在哲学基础理论方面所取得的积极成果。

中国信息哲学的确立是在提出、论证和阐释世界的物质和信息双重存在性理论的基础上展开的。信息哲学把信息看作是区别于直接存在的物质世界的间接存在的世界领域;信息有三个基本形态和一个综合形态:自在信息(客观信息)、自为信息(主观信息的初级形态)、再生信息(主观信息的高级形态)、社会信息(前三种基本信息形态的有机综合);信息有三个不同性级的质:信息第一性级的质是直接存在的一级客观显示,信息第二性级的质是直接存在的多级客观显示,信息第三性级的质是信息的主观代示质。信息哲学提出了四个世界的理论:世界一(直接存在的物质世界)、世界二(自在信息的世界)、世界三(自为、再生信息即主观精神的世界)、世界四(社会信息即人所创造的文化世界)。

信息哲学从信息活动的维度上对人的认识和实践活动进行了具体的规定。指出:知识是认识主体通过感知和思维的信息加工、创制而形成的系统化的信息的集合;智能是有认识和实践能力的主体把握、处理、创造、开发、利用和实现信息(包括知识)的能动方式和方法;实践并不是纯粹的物质性活动,它是主体目的性信息,通过计划性信息的实施在客体中实现的过程。在人类的活动中,信息、知识、智能、实践具有全息统一的性质。人的信息活动的智能化发展存在两个方向:一个是由低到高的层次递进智能化建构的方向,另一个是由高到低的层次智能化全息控制、综合参与和相互转化的方向。在人类哲学和科学(包括人工智能)发展历程中始终存在某种追求完满智能的上帝情怀。上帝情怀是一种追求完满理想化、追求无限永恒性、追求绝对终极性的具有简单性、极端化色彩的思维范式,这种思维范式具有极大的局限性。因为世界的存在和演化都是复杂的,其间充满了多维、多层、多向度的交织、互动的不确定性和随机性,它并不只是一架数的计算的机器。

信息哲学提出了哲学认识论的信息中介论,把人的认识的过程和机制描述为一个通过多级信息中介(信息场、主体心理和认识结构、物化工具、自然史和社会史)所实现的信息建构和虚拟的活动。由于中介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相对于不同的中介系统人们可能把握的对象、对象层次、对象特征等都将会有所区别,这样,人的认识方式和人所确证的真理都必然会具有一定程度的相对性和多元性。

信息哲学认为所有的事物都是物质和信息的统一体,所有的信息都必须由相应的物质结构来载负(没有裸信息),所有的物质结构中都凝结了多重性质的信息(没有纯物质)。当物体在相互作用中发生改变的时候,它的物质结构和信息内容必然会同时发生变化,由此变化所构成的事物、世界的演化便一定是双重的。相互作用必然会凝结相应变化的信息,使演化生成之物信息体化。这样,在相互作用的演化过程中,时间空间化了、空间时间化了。这样,信息哲学便建立了一种时间和空间具有内在融合统一性的全新时空观,揭示了事物必然会以全息的方式存在。信息哲学揭示:事物的进化和退化都是有极限的,没有永恒的发展,也没有永恒的退化,宇宙和事物演化的总体规律只能是永恒的循环。

因为物质守恒,信息不守恒,所以,人类在生产中只能创造信息,而不可能创造物质,信息生产是人类生产活动的实质。在信息时代,人类的生产活动将会更多地通过信息化、智能化、虚拟化的方式来实现。信息哲学认为:能动地把握、利用、开发、创造和实现信息是人类社会的本质;把握、利用、开发、创造和实现信息的间接化(社会化)程度是社会进化的尺度。

信息哲学把人看作是一种多维的存在:自然和社会;生理、心理和行为。这众多维度具有相互规定、协同生成和发展的内在统一性关系。在相互割裂的情况下,不可能形成现实的人。全面发展的人的合理素质结构应当是知识、能力、人格素质的全面综合。信息时代的教育必然会导致教育方式的信息化:网络化教育体制和自导式学习体制的协同发展。

信息哲学建立了以自然本体为基的一般价值哲学。信息价值论强调:价值乃是事物通过内部或外部相互作用所实现的效应;天道价值高于人道价值;信息处理方式的变革是文明形态变革的技术前提;网络民主是国家集权、世界霸权的消解器;智能化社会是信息社会发展的高级阶段;失业大军的快速增长是社会的极大进步,由此也必然会带来新的人类阶层的分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的社会必然会带来新的社会问题和全新社会协调体制的诉求,与之相应的便是人的本质的新进化。

近代以来人类历史上的三次科学技术革命同时带来了人类科学世界图景和科学思维方式上的三次大的变革,这就是人类的科学世界图景从实体实在论,过渡到场能实在论,再过渡到信息系统复杂综合论,而人类科学思维方式则相应地从传统的实体思维,过渡到能量思维,再过渡到信息思维。

该成果的“第三编”具体而讨论了中国信息哲学对于人类哲学的发展所具有的革命性意义和价值。

在过去的30多年里,中国学者已经从对信息本质的哲学规定出发,建立了一种包括信息本体论、信息认识论、信息进化论、信息价值论、信息思维论、社会信息论在内的严谨的概念化体系,对信息的自然属性、生物学意义、认识和方法论功能,以及社会价值等方面都进行了别具一格的具体阐释。

作为元哲学的中国信息哲学已经在如下六个方面建立了自己的理论:赋予信息一个哲学本体论的地位,从最为一般的存在论层面揭示和规定信息的普遍性品格和核心本质;从基本物理学的层面为信息提供一个产生和存在的根据;从相互作用的现实逻辑的层面为从自然信息到生物学信息,再到人类认知的信息能力和社会层面的信息进化提供某种合理的动力学描述;为信息价值提供一个一般性定义;为信息思维方式提供一个最一般的解释模型;为统一信息科学的建立提供一个最一般的基础性纲领。

信息思维所代表的新的科学和哲学的新范式,相比于其他从系统和复杂性观点出发的主流进路具有更为基础性的地位。作者从本体论、认识论、进化论、时空观、价值论、社会发展理论、经济发展理论、科学和哲学的变革、系统思维和信息思维等九个方面对中国信息哲学提出的信息思维和通常流行的系统思维进行了深入的比较研究。

中国的信息哲学能够成为建立统一信息科学的哲学基础。中国信息哲学用自己的方式提出了一个统一的信息理论的层次体系,这一体系试图要消除我们观念中人为设定的不同类型的信息之间的绝对分离。中国信息哲学认为,申农通信信息系统的模型具有多方面的局限,不能作为信息活动的一般系统模型。为此,中国信息哲学根据人的信息活动的特征分别建立了人的认识发生的信息创生系统和人的目的实现的信息实现系统。

中国信息哲学用自己的方式阐明了人与环境、人与社会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所现实发生的信息转化、信息创造和信息实现的动力学机制,划分了人的信息活动的层次,揭示了这些层次之间由下至上和由上至下的复杂的相互作用关系。这其中体现出的信息本体论和信息认识论相统一的哲学路径显然要比当代西方意识哲学所坚持的本体论和认识论相互割裂的研究路径具有更为合理而深刻的性质。

近年来,法国学者布伦纳运用他所倡导的现实逻辑对信息现象进行描述,并对中国信息哲学进行学理性阐释。其相关的研究集中在如下三个方面:为中国信息哲学提供某种现实逻辑的支持;揭示信息的逻辑基础并不具有笛卡儿的物质和精神二元分立的性质;运用这个新的信息活动的现实逻辑为诸多层面的信息活动、信息相互作用,以及信息的价值和它们的演化过程和机制提供更为完整的描述。

信息哲学的建立不仅有利于人们利用当代科学、技术、社会发展的积极成果重新建立对自然、社会和思维领域的认识,而且还有助于人们建立一种更为合理的价值观,从而能够更好地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多层面的、综合而交织的复杂性关系。信息哲学给人们带来的全新的自然观、认识观、社会观和价值观不仅能够积极地推动人类信息社会的发展,而且还可以在此基础上促进建立一种更为文明和民主的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新秩序。

该编对西方信息哲学家弗洛里迪先生仅仅以熵量的多少来评判善恶的伦理原则的简单性和单极化思维方式进行了批判。成果指出:一个合理的伦理原则应当把诸如信息和熵、有序和无序、整体性和还原性、确定性和非确定性、决定论和非决定论、目的性和随机性、必然性和偶然性这些看似对立的因素兼容起来,并在这些相关对立因素之间保持某种合理的张力。

该编内容根据中国信息认识论的相关理论对当代西方意识哲学,尤其是胡塞尔现象学进行了批判。成果中提出:胡塞尔的现象学把意识发生的原因归结为意向活动的意向构造,这一理论具有单维度、单极化的简单性特征。关于人的认识作为宇宙进化的最高产物的复杂性“涌现”现象,对其所发生原因的解读理应在多维度、多极化的综合建构中进行。

(责编:刘琼、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