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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博爱论研究

2021年03月19日15:53

中国人民大学向世陵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儒家博爱论研究》(项目批准号为:13AZX011),最终成果为同名专著。课题组成员有:辛晓霞、贺更粹、王心竹、王春林、姜智。

一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该成果研究的目的,是重在揭示“博爱”的观念和境界,正本清源而还儒家博爱观以本来面目。博爱深深地扎根于中华文明的沃土,自它的产生始,就注定与中华民族精神的塑造及其价值关怀分不开。从先秦、汉唐到宋元明清,博爱的传统从不曾中断。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史,固然有战争、瘟疫、剥削和压迫等苦难,但“和”为一个中华民族本身,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它是先民们在相互尊重和互助互惠中创造出来的历史。

进入近代社会,一方面,因为中国遭受的屈辱而导致了对自身传统和历史的不公正评判,含有差等之爱因素的儒家仁爱成为维护上下尊卑秩序的落后的标志,基督教的“博爱”在中国却成为西方先进文化的象征;但另一方面,中国的先进人士将西方传入的博爱观念与中国本土的思想资源相融合,使传统的博爱观得到更新并随时推进。康有为、谭嗣同、孙中山等近代思想家希望通过改造儒家的仁爱体系,使传统的仁爱能和西方的现代文明衔接起来。

博爱在传统社会,并不仅仅是观念的宣扬,它也在相当程度上导向了实际的行动。不论是汉以后大一统国家的政治制度,还是明清之际民间社会的同善救济,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博爱理念已深入社会的方方面面。人际交往的亲亲为先与治国理政的爱人为大作为儒家仁爱的两大基本内涵,在形式上似乎存在一定的紧张,但从两千多年历史发展的实际看,它们是能够协调并相互适应的,在总体上是如同儒家学者所期待的那样,是由根到枝叶的渐进生长或推恩的关系。

博爱观念当然只是儒家仁学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在儒家思想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仁爱或博爱本身就是社会提倡的思想,在规范化为制度之先,它具有指导和引领的作用;在制度形成之中和之后,它影响着制度的制定者、执行者和遵守者,潜在地调节着他们的行为。由于仁爱(包括博爱和差等之爱)的润滑和调节作用,使刚性的制度和规范的秩序能够得以维持,并能够灵活地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情势和人际关系,使国家不至于因缺乏黏合剂而最终分裂。

博爱观念自身在历史发展中也在不断调整和推进,经历了从朴素情感到理性把握的转向和升华,成为一道永不枯竭的浸润中华民族精神及其生命智慧的源头活水,在今天更展现出了它既独特又普遍的魅力。我们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离不开对包括儒家仁爱—博爱论在内的中华优秀文化的继承和弘扬。不论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还是倡导“天下为公”,在理论上都属于博爱论研究和讨论的内容,它们集中体现了该成果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 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

该成果研究,在方法上,注意思想史考察和观念辨析相结合,坚持依循历史自身规律与实事求是的经典诠释相结合,图书资料的查找采集与田野调查相结合,注意克服人云亦云和粗枝大叶的错误,在比较研究中做到客观和适度,追求历史合理性与科学真理性的辩证统一。在此基础上,既有理论也有实践,既有纵向溯源,也有横向展开,创新明显,特色突出,其主要内容、重要观点和对策建议分述如下。

(一)主要内容

1.儒家博爱观念的起源及其基本内涵

儒家博爱观念如何起源是一个首先需要弄清的问题。具体从博爱观念的萌发到揭示仁与爱的关联、爱的先人后己与自爱等蕴涵:阐明爱在于传递,分析爱、亲、仁之间的关联和互惠关系;从亲社会行为入手揭示爱心生成的心理依据,以及爱人、人爱与物爱的推广;诠释“天下为公”与博爱的理念,突出大同之道与选贤任德、公平无私的博爱要求。同时,讨论爱的观念与孔子仁学的产生,揭示爱有差等的恰当理解。认识孔墨之间爱的异同:墨子“非儒”与孟子对无父无君的“禽兽”的指责只是一面;另一面是孟子也有自己的“兼所爱”思想,诸子并不区分兼爱、仁爱的概念。

2.儒家博爱论的体系构建、亲民实践和价值重建

从先秦到汉唐的博爱论,在理论上主要限于经验的层面,将博爱论与宇宙观相结合,从形而上的角度阐释和论证博爱的精神和价值,是宋明理学承担起的任务。这部分内容也是全部博爱理论的重心所在。在宋儒,重点分析张载、二程、张栻、朱熹、陆九渊建立在同气同性同心同理基础上的“民胞物与”、“天地万物一体”和“天下一家”等博爱论以及仁与爱的关系论辩;在明儒,一方面阐明王阳明、湛若水“一体之仁”的亲民情怀;另一方面彰显博爱的实践尤其是杨东明、高攀龙的“同善”呼唤。最后以谭嗣同、孙中山为代表,揭示近代思想家立足西方进化论和平等博爱基础上的新“仁学”和人类互助观。一句话,“生生之仁”贯穿于宋元明清博爱仁学的理论与实践。

3.儒家与基督教博爱思想的比较及相互影响

阐明基督教的传入及其合儒的努力。基督教博爱思想对清末以来中国思想界的影响,基督教以自身的博爱思想与儒墨仁爱、博爱、兼爱思想的对接,社会对基督教博爱思想的接受与儒家博爱思想被遮蔽情形的造成。集中研讨基督教博爱的传入、性质、特点及与儒家博爱进行比较,揭示从神爱到人爱与立足人自身言爱的同异,强调在明确各自特点的基础上探讨如何发挥儒家博爱之所长。

4.儒家博爱的制度化研究

儒家博爱的制度化即“博爱”理念的实践。该成果主要讨论侧重“外王”层面的汉唐的制度化。阐明“制”度以治世,制度是践行博爱的有效路径。汉唐博爱观念的扩展,包括汉代政治架构中的“博爱”诉求、“威势成政”的要件与内核、以孝治天下的先行、“远之为大”的仁义法、普爱无私与公天下等方面。博爱的制度实践,包括契合于社会治理和基于“家国同构”的凝聚力与文化惯性、维护亲情的制度安排、仁孝的法律践行、不孝入刑、连坐范围的缩小、五刑改革、救助灾荒和矜恤老幼妇孺等多方面内容。

5.儒家博爱论在基层社会的实践

阐明儒家民本思想通过养民、爱民的博爱实践而得以贯彻。讨论绅权与皇权、礼俗与教化、爱人与循礼等多方面的关系。揭示在基层社会,爱民的职责主要由乡绅来承担,分析博爱在基层社会的贯彻及仁德措施的落实,重视生命关怀和德行教化,阐明乡绅开展的慈善事业和承担履行的教化职责。

6.儒家博爱观在少数民族社会的影响

儒家博爱不止流行于汉族地区,也有向少数民族的扩展和交流,并涉及文化交流与民族和国家的认同。重点分析儒家博爱观对回族、壮族和藏族文化的影响:回族方面,包括早期交流、明清“以儒诠回”对博爱思想的汲取及其对回族民众的影响,二元忠诚、敬主与爱人相统一等回族博爱的特定表述,以及课功、施济与睦邻等实施方式;壮族方面,揭示儒家博爱观念在壮族地区的传播、南下汉人的推广与壮乡民风的转变,汉壮博爱观在以仁孝为本和爱民情怀上的共性,仁民爱众的土司治政、以“仁爱”化“性恶”的济世哲学等方面特点;藏族方面,包括在汉藏高层和民间交往中儒家博爱观念的传播,藏族社会、文化和藏传佛教对儒家博爱观念的吸纳,反映在藏族历史文献和社会日常生活中的博爱价值及它们在藏族社会的新发展等。此外,还对云南多个少数民族(以白族、彝族、傣族为中心)历史上受儒家博爱思想影响的情况进行了分析。

(二)重要观点

上述六部分内容,第一次系统揭示和阐发了儒家博爱观,其中提出的重要观点如下。

第一,提出和阐明了“博爱”观念的起源。强调“博爱”是中华文化自身源远流长的基本价值。“爱有差等”只是“仁爱”的内容之一,与博爱属于互补而共存的关系。

第二,澄清近代以来在“亲亲为大”等问题上对于仁爱的不恰当理解,同时肯定“亲亲”作为儒家博爱源头的意义。阐明从“里面”仁性(理)出发看问题,是中国哲学不依赖外在上帝解决爱之根源的一个重要的基点。

第三,提出和阐释了爱的先人后己、自爱、爱的互惠性、爱心生成的

心理依据等观点,注重从亲社会行为方面进行分析。孟子强调恻隐之心的先天性与《孝经》注重爱亲观念的后天培育互不可缺。

第四,从形而上的层面全面阐明了博爱思想体系的构建及其历史发展,通过对从传统儒学到宋明新儒学以至近代思想家对儒家仁爱—博爱观的继承发展等的揭示,及其对墨子兼爱观的诠释分析,系统阐明和总结了儒家关于兼爱、一本义、廓然大公、一体之仁、天下一家、同善等发明博爱的观念体系。

第五,提出和阐明“为仁”不仅“由己”,更在“亲民”和爱人。仁政是执政者仁民和爱物的体现,它表现在爱民惠民、给民以利,关爱贫苦孤弱等弱势群体等一系列行为上,其间,贯穿的是慈善和互助的精神。

第六,对基督教博爱的传入、性质和特点等进行了新的概括分析,提出儒家仁爱中的博爱意涵借助与基督教的对话碰撞而被进一步激发,阐明以博爱为内核的儒家仁学与基督教博爱思想同在普遍之爱,异却在爱的发端和最终目的,虽然都讲“四海之内皆兄弟”,但浸润于天地万物一体与获得上帝的恩典和救赎明显区别。

第七,提出和阐明儒家的博爱不仅是一种观念体系,它在秦汉以后已被融入于国家的礼法制度,使“天下为公”的观念进入不同朝代的政治生活之中,实际限制、调节着礼制社会的私欲和秩序,在根本上维系了中国民族的和谐共生。

第八,提出关爱民众民生除了官府的制度性措施之外,在皇权不能及的基层社会,施行博爱与慈善的主要承担者是士绅或乡绅,阐明了他们凭借自身之力展开的慈善救助和自觉承担和履行的教化职责。

第九,提出和阐明儒家仁爱—博爱作为主流文化在少数民族地区的传播和影响。随着儒家文化的传播,各少数民族在思想观念、生活习惯、行为方式和社会风俗等领域程度不同地受到影响,儒家博爱观念对他们产生了潜移默化的作用,具有润物无声的功效,亦因此积淀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和国家认同。

(三)对策建议

该成果认为应在大力传播弘扬中华文明自身的博爱观上下功夫,明确博爱是中华文明几千年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强调天下为公,都体现了对传统博爱思想的承接。所以,希望能加强对中华传统博爱观的宣传和推广。

三 成果的价值

该成果作为创新性成果和关于儒家博爱论的新学说:澄清了近代以来对儒家博爱观念的误解,全面系统地阐明了中华文化的博爱根源、儒家博爱观的思想本质及其理论展开;侧重研究了儒家仁学的心理依据、价值构建、内核发掘和外延的多项展开;集中揭示了“为仁”既“为己”又“爱人”的基本特点,强调“亲民”、“天下为公”和“博施济众”等不只停留于口头,它们都在不同程度上成为社会实际的考量。而且,从哲学的概念分析推广到对大一统国家下的礼法制度建设和基层社会管理、慈善救助事业、民族文化交流及与域外基督教博爱的比较等方面的深入研究,提出了不少新的系统性的理论观点,在儒家博爱问题上可以说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从而,该成果对当代中国的文化建设和文明塑造,对充满爱心的善的健全人格引导,对从“天下一家”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民族向心力的培育和对统一国家下扶危济困慈善事业的推进,都在一定程度上做出了理论解答,为进一步坚定我们的理论和文化自信提供了的精神食粮。

(责编:刘琼、黄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