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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论和实践路径

孙西辉2019年12月27日08:32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原标题: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论和实践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坚持和平发展道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继承、创新和发展,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外交经验的科学总结和理论提升。自“人类命运共同体”提出以来内涵不断丰富、相关实践不断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根植于优秀的中华文化,是新时代中国倡导公正的国际权力观、和平合作的发展观、互利共赢的利益观、包容互鉴的文明观、共同协作的安全观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

树立共同体思想克服文明冲突的观念局限

“文明冲突论”在当前国际关系领域影响广泛。该理论的核心观点认为,全球政治格局正以文化和文明为界限重新形成,其他人类文明类型可能共同对西方文明提出挑战。该理论在价值判定上强调异质文化的排斥性、竞争性和冲突性,一些西方学者和政客将“文明冲突论”刻意从文化理论范畴扩展到意识形态领域,期望用该理论为他们维系全球霸权行为服务。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仅在理念上而且在行动上可谓是对“文明冲突论”的超越。

“人类命运共同体”以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为基础,倡导命运共同体和世界和谐。马克思强调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认为在共产主义社会可以形成“自由人联合体”,即“真正的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继承和发展了这一思想,找到了人类由“抽象的共同体”或“虚幻的共同体”走向“真正的共同体”的逻辑路径。为此,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着眼当前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客观现实,依托经济全球化为实现路径,以人类前途与命运的休戚与共为目的,始终强调世界各国利益与安全相互交织的事实必须是生存与发展相互依存、不可分割。

同时,“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还汲取了中国传统文化的道义思想养分。孔子强调“君子义以为上”;墨子提出“义,利也”;孟子主张“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正确的义利观是中华民族一以贯之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只有处理好义利关系,才能做到义利兼得。基于这种价值观,“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体现了当前各国尤其是大国对外行为的道德规范。世界各国应认清“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连带效应,正确处理相互间的义利关系,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应当兼顾别国利益,在寻求自身发展时兼顾别国发展。此外,各国不仅应该在竞争中求合作,在合作中谋共赢,加强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帮助,而且应该共同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捍卫全球正义,维护世界和平。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行动政策,应以和平发展与合作共赢为政策导向。一方面,各国的对外政策必须以促进各国共同发展、构建休戚相关的命运共同体、维护世界和平与和谐为目标,这要求各国将和平发展作为对外政策的核心理念。和平犹如空气和阳光,受益而不觉,失之则难存。没有和平,发展就无从谈起。和平是世界人民的永恒期望,各国无论大小、强弱、贫富,都应该做和平的维护者和促进者。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维护各国稳定、应对全球治理问题和促进世界和平都离不开发展,为此就需要各国促进本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不妨害他国发展。另一方面,保持和平发展,要求各国的对外政策必须以促进相互尊重、平等合作、互利共赢为目标。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各国之间不仅利益相互交织,而且面临共同的威胁与任务,这要求各国加强合作,共同应对和解决问题,促进和平与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事关各国人民的利益和命运,涉及方方面面的领域和问题,各国需要风雨同舟、众志成城、通力合作。面对共同挑战和威胁,各国在对外事务中并非是零和博弈关系,而是共荣共损的休戚相关者,这要求各国在对外政策中坚持互利共赢的理念。

携手应对共同挑战深入推进全球治理

那些依然秉持“文明冲突”观念,将“文明冲突论”付诸行动的西方政客,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现实挑战。中国已经进入新时代,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正在积极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以落实“一带一路”倡议为抓手,推进全球治理机制趋于完善。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各国共同努力,而不同国家间的相互关系必然对各国的交往与合作产生重要影响。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构建新型国际关系。面对深刻变化的国际形势,习近平主席提出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的目标。在对外政策的实践中,中国针对不同类型的国家提出不同的落实思路。一是推动构建新型大国关系。对于中美关系,两国领导人通过各种场合的会晤,引领中美管控分歧、深化合作、增进互信。对于中俄关系,两国坚持“结伴不结盟”的原则,许多大项目的合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在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密切协调配合,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保持高水平运行。对于中欧关系,中国与欧洲国家、欧洲次区域以及欧盟的合作深入发展。二是推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在正确义利观的指导下,中国提出“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原则,重视周边外交工作。在东南亚方向,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推进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提出建设中缅经济走廊等。在周边地区的其他方向,中国与各国的交流和合作也不断加强。三是推动构建中非、中拉命运共同体。中国提出“真实亲诚”的对非洲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外交原则,使中非与中拉在贸易、投资和金融领域的合作不断增强。

共同的风险和威胁使各国面临共同的治理任务,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各国加强全球治理方面的合作,完善全球治理体系的制度和机制。中国正在积极参与全球治理行动:一是推进全球金融治理机制的建立。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凸显了全球金融治理机制的失灵,中国积极提供全球金融机制改革议案,推动落实金融体制改革方案,建立新机构补充完善全球经济治理机制,推动G20深入发展。二是推进全球气候治理。中国长期重视气候变化问题,把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采取了一系列行动,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重要贡献,如自行确立减排目标、认真落实减排文件、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等。三是参与网络空间与太空治理。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和航天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空间与太空正不断冲击传统的国家主权和国家安全,全球网络治理和太空治理也成为各国日益重视的治理领域。中国提出网络安全五项原则,提出网络的“国际法治”思想,主张禁止太空武器化,倡导治理太空碎片问题。四是参与全球安全治理。安全问题是当今世界两大主题之一,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主动参与全球安全治理,倡导新的安全共识,维护国际法治,维护联合国的地位与权威。

不断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用行动助力全球治理。2015年3月,中国政府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指出“一带一路”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与此同时,我们要加强与沿线国家的双边合作。以合作规划或合作备忘录的方式,落实一批合作项目,提升了与相关国家(集团)的双边关系。在多边机制中,我们应深化“一带一路”倡议机制化,加强与沿线国家的合作。亦如,我们可以通过亚太经合组织、上海合作组织、亚洲合作对话、亚信会议、中国—东盟“10+1”机制、中阿合作论坛等各种多边机制,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推动沿线国家参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行动计划。

中国所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相当意义上是对“文明冲突论”的超越,它承载着中国对建设美好世界的崇高理想和不懈追求。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解决世界向何处去等问题提供了全新选择,符合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我们应当携手世界各国人民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谋求世界更美好的未来共同担当。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

(责编:孙爽、刘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