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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新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

馬新彥2020年06月03日09:53來源:光明日報國家社科基金專刊

原標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

作者系國家社科基金專項課題重大項目“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民法典中的價值定位與規范配置”首席專家、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

民法典編纂歷時五年有余,終於在全面小康決勝之年、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取得重大戰略成果之際問世了。民法典將“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一項重要的立法目的,體現了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的鮮明中國特色,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民法典中的全面貫徹落實從規范體系上發揮了統帥作用。從人格權獨立成編的民法典編排體例的創新,到居住權等權利的創設﹔從民法典以基本原則為基礎的價值體系的構建,到內在價值體系引領下邏輯嚴密的外在規范體系的成就,都在更高程度上體現和表達了“富強、民主、文明、和諧,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體現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的本質要求,體現社會主義制度在思想和精神層面的質的規定性,凝結著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精髓,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重要立法目的的民法典面世,對建設法治國家、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民法典頒布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全面融入法律體系邁出的重要一步

黨的十八大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進行了高度凝練及概括,之后黨中央相繼印發《關於進一步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的指導意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立法修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為全面培育、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供了有效行動指南。《規劃》將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塑造民法典的精神靈魂,加快推進民法典各分編的編纂工作,推動民事主體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主要任務之一,這不僅是因為民法典內在價值體系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天然契合性,還因為民法典規范體系對社會生活的全面覆蓋性,以及民法典在法律體系中的基本法屬性。《規劃》還強調,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律法規的立、改、廢、釋全過程,力爭經過5到10年時間,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全面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民法典的頒布,意味著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全面融入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邁出重要一步。隨著社會經濟生活的飛速變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因其在民法典體系構建中的地位,還將為民法典條文解釋與漏洞填補提供價值指引。

民法典是中國走向法治強國的重要法律基礎

法治國家的基本標志是將社會生活的全部內容納入法律的調控和治理范圍,法律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但法律要建立在尊重人格尊嚴、人格自由、維護權利的基礎之上﹔權力受約於法律、服務於權利。市場經濟是法治的經濟基礎,市場經濟孕育的契約觀念、主體意識、權利意識、平等和自由觀念是法治的文化基礎,以市場經濟為經濟基礎的民法是法治真正的法律基礎。

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決定實行改革開放,1992年黨的十四大確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經過此后二十多年的探索和實踐,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的探索和實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日益完善,為法治國家建設奠定了重要實踐基礎,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調整市場經濟中平等主體之間關系的民法提供法律保障,這使民法具有了自身價值追求的品質和屬性。在近代法典化時期,伴隨著資產階級改造封建勢力的成功,自由與私權神聖等觀念成為市民法的核心理念及法律正義的重要價值。但隨著社會的發展,無度的自由與極端個人主義的私權神聖卻成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羈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當代中國精神的集中體現,在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引領社會全面進步、推進法治建設進程、促進經濟發展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對於鞏固全體人民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礎、抵制錯誤思想和腐朽文化的侵蝕具有重要意義。

我國民事法律制度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歷史進程中不斷發展完善的,不同時期的民事單行法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斷成熟的見証。民法典的頒布是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在制度上的高度概括,是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理念的集中表達。民法典人格權的獨立成編及其全面的規范配置是民法典的一大亮點。對於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隱私、遺體等給予特別保護的條款,對於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給予特殊保護的條款,對因違約行為損害他人人格權承擔賠償責任的條款,新聞報道不合理地使用民事主體的姓名、肖像、個人信息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條款,對人體基因、人體胚胎的人格利益予以尊重和保護的條款,對實施性騷擾行為人科以民事責任的條款,非法限制他人自由、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行為人的民事責任的條款,將生活安寧界定為隱私權的重要內容,對民事主體個人信息進行保護的條款等等,都表達了對人格尊嚴、人格自由前所未有的更高關懷。民法典對國家所有權、私人所有權、集體所有權等三種權利的規定,集體所有權中三權分置的權利結構的設計,尤其是民法總則中權利平等原則的創新規定,既表達了平等、自由的價值理念,又是對極端個人主義的私權神聖的矯正與平衡。民法典在公、私權的合理配置與協調方面進行的創新性規定,在市場管理方面、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社會公共秩序維護方面、個人信息的保護方面,以賦權性規范、義務性規范的確立為公權力服務於權利設定了必要的限度,為公權力的行使劃定了合理的邊界。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為經濟基礎,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價值引領,民法典必將成為中國走向法治強國的重要法律基礎。

民法典是培育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的全民教科書

法不僅調整人的行為,更作用於人的思想,因為調整人的行為而具有規范、訓誡、懲罰及救濟功能,因作用於人的思想而具有教育、教化功能。《規劃》強調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全面融入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其意義還在於通過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轉化為具有剛性約束力的法律規定,形成全社會普遍認可的、充滿正能量的價值理念和高尚的社會風尚,以矯正不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與榮辱觀。

民法之所以被冠以“典”,源於民法典規范的理性化編排、條文之間關聯性與體系性的處理均以其內在價值體系、思想理念、精神品格為准則和基礎,即在內在價值體系、價值理念統一性基礎之上構建邏輯一致性的外在規范體系。民法之所以被冠以“典”,還源於民法規范對現實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各個角落的無縫隙覆蓋。這意味著民法的教育功能滲透到了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民法的懲罰功能盡管弱於刑法,但絕不意味著民法教育功能的弱化,因為法的教育功能的實現絕非僅依賴於法的懲罰性和責難性,民法的賦權性規范教育人們對權利的敬畏與尊重,對於培養人的美德和良習甚至更有作用。

民法典以倡導性規范、賦權性規范、義務性規范等體系性的規范設計和創新性的規范配置,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全面落實於調整人與自然的關系、人與社會的關系、人與人的關系、家庭成員之間關系的制度體系中。通過各項法條教育人們誠實守信、相互信賴、彼此尊重,不欺行霸市、不蔑視弱者﹔教育人們在謀求個人利益時不算計、不損害他人利益、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在追求個人自由時尊重他人的自由,在謀求平等、公正待遇時不犧牲他人的平等與公正﹔引導人們向德向善,孝敬老人、愛護幼小。總之,民法典“以道德理念錘煉良法,以美德義行催生善治”,以剛性約束力的法律規定傳達法的道德理念,是培育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的全民教科書。

(責編:孫爽、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