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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強:增進人民情懷 深入實地調研 扎實推進社會學研究

李強2019年06月05日08:25來源:光明日報國家社科基金專刊

原標題:增進人民情懷深入實地調研扎實推進社會學研究

作者清華大學

我出生於1950年,算是新中國的同齡人。1978年,也就是恢復高考的第二年,我考入當時剛剛復校的中國人民大學,開始求學和學術研究生涯。可以說,我是伴隨新中國成長起來的一代人,也是親歷和見証改革開放的一代人。1979年,鄧小平同志在黨的理論工作務虛會上指出,“政治學、法學、社會學以及世界政治的研究,我們過去多年忽視了,現在也需要趕快補課。”隨后中國社會學開始了全面恢復與重建,今年恰逢40周年。回顧中國社會學走過的40年歷程,審視我個人40年的治學生涯,感受最深的一條,就是做好中國社會學研究,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研究導向,深入社會實踐搞調研,立足中國國情搞研究。習近平總書記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指出,“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要多到實地調查研究,了解百姓生活狀況、把握群眾思想脈搏,著眼群眾需要解疑釋惑、闡明道理,把學問寫進群眾心坎裡。”我體會,習近平總書記的講話既是殷切希望又是嚴格要求,指明了做好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特別是社會學研究的前提和關鍵,我們要認真思考、深入踐行。

以人民為中心,就是要以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作為社會科學研究的最高宗旨,尊重人民群眾的首創精神,尊重人民群眾的主體地位,理解人民群眾的意願需求,將科學研究與為人民服務緊密結合在一起。以人民為中心,絕不是一句空話,要實實在在落實到科學研究各環節之中。作為社會科學研究工作者,首先要了解人民群眾的真實意願、真實想法。這不是我們在書齋裡就可以推測、猜想出來的,而要經過扎扎實實、科學嚴謹的社會調查。

就我所從事的社會學研究來說,歷來非常重視社會調查,通過社會調查獲得一手的研究資料。深入了解人民群眾的意願、需求就是調查的核心目標。總體上說,我國社會學社會調查的目的,就是要認識中國社會,而這是具有相當難度的。首先,中國是有著近14億人口的超巨型社會,盡管用抽樣的方法可以用盡量少的樣本獲取總體信息,但僅僅建立抽樣框的難度也異常巨大。其次,我國地區差異、人群差異、城鄉差異大,東南沿海與中西部發展不平衡現象也很突出,如果隻了解某些地方而沒有把握全局,就會產生認識上的偏差。最后,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發生巨大變遷,這對調查研究的挑戰也是巨大的。記得20世紀90年代中期我在全國做調研,好不容易將數據收集整理出來,結果僅僅幾年時間,城市的就業體制、住房體制、單位體制都發生巨變,費大力氣得到的全國數據已經難以解釋現實,調查研究又得重新進行。

由此,我深深體會到,以實地調查研究為基礎的社會科學研究,是一項非常艱苦的工作,來不得半點虛偽和驕傲,必須秉持誠實、謙遜、實事求是的態度。社會調查就是要追求得到社會事實,即使得到一手數據,也必須做很多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的細致工作,還要學會撥開繁蕪叢雜的表面現象,尋找被表面偽裝掩蓋的社會事實。正如馬克思所說:“在科學的道路上沒有平坦的大路可走,隻有在崎嶇小路的攀登上不畏勞苦的人,才有希望到達光輝的頂點。”

我也深知,個人的研究和認識總是有局限性的,而克服局限性的一個重要途徑就是深入社會調查。時刻聯系人民群眾,深入群眾之中的社會調查,是提高認識水平的重要途徑。我體會,每一次社會調查都能獲得新鮮知識、豐富營養,這是社會學學者知識更新、信息更新的重要源泉。人民群眾的生活實踐是最鮮活的,每一次社會調查都有極為充實的感覺,也會從中獲得極大的樂趣。通過社會調查、基層調查,接觸最普通的群眾,可以檢驗自己的研究是否符合人民意願,檢驗所研究的問題究竟是真實的社會問題,還是脫離實際的偽問題。總之,社會學研究的很多課題,都需要到人民群眾的一線實踐中去檢驗。尤其是那些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與群眾利益息息相關的研究,更需要隨時了解人民群眾的態度和反應。

中國社會學恢復重建40年來,在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導向和堅持以社會調查為基礎方面都取得了長足的進展。近年來,我國社會學界在民生和社會治理兩方面的研究,既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原則,又充分發揮了社會學學科在社會調查方面的優勢。

民生研究成為近些年來社會學學界關注的一個焦點,這凸顯了以人民為中心的學術導向。關於民生研究的具體內容,黨的十九大報告有一句話闡釋得非常生動:即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對於所有這些方面的研究,我國社會學學界始終堅持以社會調查為基礎、了解真實情況的實事求是的學術風格。

當然,民生研究也是有很大難度的。群眾需求是多方面、多層次的,民生需求也會因條件改變而發生變化。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項永無止境的事業。社會學學者要明確,通過社會調查了解百姓真實心理、真實期望,也是一項永無止境的事業。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原則,還特別體現在社會治理的研究之中。我們知道,治理、善治是學界多年來已有的概念,而社會治理則是中國理論界在改革開放實踐探索中提出的新概念,凸顯了人民群眾參與治理的新需要。對社會學而言,社會治理也是一個嶄新的研究領域。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基層社會、基層社區發生了巨大變化。城市從過去大多是國有企業、單位大院的治理方式,變成今天商品房社區的治理方式,很多由大院轉型而來的老舊小區,還不能適應這種新的治理方式,農村社區變化就更大了。傳統治理方式失效,新的治理模式還在探索之中,亟須體制機制上的創新。為此,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文件和十九大報告都強調社會治理創新。我們在基層社會調查中感到,社會治理體制機制的創新,很大程度上不是學者的發明,而是人民群眾一線實踐中創新經驗的總結。我國按行政體制計算的基層社區有近66萬個,如果按照農村自然村和城市居民實際居住小區計算的話,更是不可勝數。這麼多基層社區在近年來的社會治理實踐中,創造了眾多新的治理范式。

社會學工作者要將這些來自基層、來自一線的社會治理經驗,總結為社會科學理論范式。我常常對我的研究團隊講,社會治理模式是來自基層的,我們研究者不是去發明治理模式,而是要深入了解基層治理的成功經驗,尊重基層的創造,尊重群眾的創造,這也是以人民為中心原則的重要內容。在近年來的社會調查中,我目睹了基層社會治理的眾多創新,深深感到,人民群眾確實具有無限的創造力,很多社會治理實踐、社區治理實踐已經大大走在前面了,學者的研究反而顯得有些滯后。作為學者、研究者,我們要堅持深入實地調查研究的作風,將來自基層治理的寶貴經驗梳理提煉成科學的理論范式,將社會學和社會科學研究更好地融入為人民服務之中。

(責編:孫爽、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