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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開顯於經學的哲學洪流

——“群經統類”中的宋明儒學

何俊2019年04月10日08:23來源:光明日報國家社科基金專刊

原標題:開顯於經學的哲學洪流

作者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群經統類’的文獻整理與宋明儒學研究”首席專家、復旦大學特聘教授

【項目論壇】

在經歷了晉室東渡與民族融合、佛教中國化,最終催生出唐宋變革的重大社會轉型中,以理學為標識的宋明儒學,以一種哲學新形態回應著時代需求。宋明儒學通過徹底消化漢唐以來的新舊傳統,使先秦儒學在更高的理論形態上獲得復興,成為此后引導整個近世中國前行的思想洪流。盡管宋明儒學是一場涵攝形上哲思、知識累積,直至生活方式范疇的文化運動,但二十世紀三四十年代,馬一浮先生提出“六藝該攝一切學術”的識見,將宋明儒學統類於“六藝”,並開列“群經統類”的目錄,為理解宋明儒學基於經典的傳承與創新給出了一條路徑。

回歸經典的創新

循此路徑,首先清楚地看到,宋明儒學的成就源於回歸經典的創新。任何新的思想的闡明都不能憑空囈語,而須基於知識的推拓。開啟宋學的啖助新《春秋》學,以分析的方法指出漢唐《春秋》學的固陋與三《傳》的割裂,從而追求在兼綜三《傳》的基礎上,重新理解《春秋》的微言大義,推動新的思想萌發。這一思想方法上的創新,其性質是對傳統經學知識范式的突破,引入了哲學的分析批判思維,在分析批判過程中建構起新的思想。后續的宋儒將這一哲學思維進一步推向縱深,不僅實現了傳統中國知識范式的轉移,使傳統經典系統《五經》在獲得新的闡明的同時,進一步構建起與舊經典相關聯的新經典系統《四書》,注入了儒家經典的開放性,而且在闡釋經典的過程中,實現了經義的型塑,獲得了思想的創造,將整個儒學提升到新的理論高度。從某種意義上講,宋明儒學之所以能對唐宋變革的重大社會轉型作出有效的回應,並且引導此后近世中國的前行,正是因為宋明儒學在漢唐經學的知識傳統中引入了哲學的分析與批判思維,使得傳統中國的知識系統獲得本質上的創新。需要指出的是,分析的、批判的哲學並不是隨心所欲的,而是建立在對時代問題的深刻理解上。整個宋明儒學的思想展開,雖然在形式上寄身於經典的傳釋,但秉持問題意識,內容無不是來自歷史與現實的思考,唯此,明體達用才會成為宋明儒學的論學宗旨。同時,分析的、批判的哲學是受制於邏輯的約束的,這可以由宋學開山胡瑗的蘇湖教法中獲得體會。經義並非來自師者的獨斷,而是以論辯的過程呈現。無論是書院的對講,還是經典新詮中的古今對話,思想既由論辯展開,論証自然成為必需的前提。直面時代與強調論辯,使得宋明儒學的哲學方法在引導思想創新的同時,克服了玄遠清談與靈動禪悟,培植起思想及其方法的現實感與厚重感。值得欣慰的是,宋明儒學的創新並沒有造成中國思想與文化的斷裂,而是在轉進中保持著延續。宋儒雖然在知識范式乃至精神上突破了漢唐,但是正如王安石酬答歐陽修的詩句所言,“他日若能窺孟子,終身何敢望韓公”,他們使自己的創新上溯孔孟,洋溢著引得源頭活水的自我期許與自信。

建構理的世界與培植理性

從分析的、批判的哲學論辯不難理解,邏輯的力量將指向理性的訴求。確認萬物存在的背后具有理據,闡明歷史表象的背后具有邏輯,這正是宋明儒學被標識為理學的根本原因。宋明理學的架構是《周易》,由易學轉出理學,一方面使得宋明理學的全部論述建基於自然之上,從而使理學上升為形而上的本體,另一方面迫使宋明理學的建構必須合乎理性的原則。換言之,確立一切事物背后的理,與呈現這些理的方法,具有高度的吻合性,即都依賴於人的理性的挺立。事實上,作為具有明顯實踐理性傳統的儒學,如何從易學轉出理學,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從《周易程氏傳》可以看到,程頤煞費苦心地論証,雖然在易學史上存在著辭、變、象、佔四種解卦方法,但唯有辭的方法足以把握卦爻之義,並能夠涵攝變、象、佔的方法,從而將理學牢牢地鞏固在具有邏輯力量的語言上,而排斥了充滿感性經驗的變、象、佔﹔而他獨取《序卦傳》作為釋傳《周易》六十四卦的基礎文獻,則足以保証其對易理的解釋獲得連續的一貫性而避免碎片化。可以說,高揚理性,以理性建構並呈現理的世界,這是宋明儒學在接續先秦儒學的基礎上,創造性地以哲學改造漢唐經學,實現經學向理學轉型的最顯見標志,也是最根本的成就。因為這一成就,宋明理學使儒學獲得了宋儒自稱為“再辟”的真正復興,更使得格物窮理的精神深入人心,化為慣習,為現代中國接引科學奠定了基礎。在高標道理、培植理性的同時,別有意趣的是,宋明理學始終沒有讓理與理性陷入高孤,而強調理與現象世界的顯微無間,理性與感性的共生同存。“活潑潑地”,這既是世界的存在,也是人的存在。理與理性的標舉與培植,絕不是要喪失存在的這種“活潑潑地”的性質與狀態,而毋寧要使得這種“活潑潑地”能夠轉經理與理性而呈現。毫無疑問,這中間是存在著張力的,並由此可能陷入更嚴重的緊張與沖突。為了避免這種緊張與沖突,或者為了某種理論的徹底性,宋明時期的不同思想者也自然地有所偏向,甚至不免於偏執而失中和。

心的標舉與主體性挺立

除去理與現象、理性與感性的張力所帶來的理論偏執,從宋儒對理的建構所呈現出的理的性質看,理的世界的建立內在地存在著延異為心的外化的可能。前文述及,理學脫胎於易學。易學所依賴的全部卦爻象都來自觀物,物雖然是客觀的存在,但物之象的觀察與攝取及其所涵之理的賦予,卻極大地取決於人的主觀指向。因此,理的性質就難以斷言純是外在的客觀,而更近似於見之於客觀的主觀﹔當理學家由物理的觀察進一步延入人事,理的這一性質彰顯得更為清晰。在南宋王宗傳的《童溪易傳》中,可以清楚地發現外在的客觀之理不自覺地延異為心的外化。事實上,由於宋明儒學的宗旨在明體達用,天道的建立原本在於人事的安頓,因此理的建構自始是伴隨著心的自覺的。之所以要指出理向心的轉化,只是為了從理論上還原宋明理學中理學延異為心學的邏輯過程。在追求純然之理的世界中,心的呈現當然不是理論上的失足,而應該視為理學豐富性的展開。最為重要的是,心意味著宋明理學對人的主體性的張揚,宋明理學由此而始終將人立在全部論述的中心,而心則是人的根本。以往的研究多聚焦於心體工夫的展開,以內聖為指向。這並不違背宋明理學的事實,卻有所遮蔽心體自覺的豐富性。胡瑗高足徐積解《艮》“思不出其位”時指出,這是警戒在位者的話﹔如果是學者,卻應該且必須無所不思,無所不言,因為學者沒有職權可以踐行自己的思考與認識。徐積以在位與否限定“思不出其位”的解釋,正面打開心的無所不思,無所不言,顯然已溢出內聖的范圍而廣及社會,如果聯系宋儒與君同治天下的自我期許,正足以看到宋明理學基於經典所自覺到的心,正是人的主體性存在的表征。特別是,上引徐積釋“思不出其位”,在《宋元學案》中引錄,這充分告訴后人,清儒仍然對這樣的思想予以認同。換言之,整個宋明理學自始至終都是將心視為核心理念,並追求心的開放。

為天下開太平

建構理的世界,追求心的開放,這是基於經典的宋明儒學在哲學上最顯著的闡明。但理與心在宋明儒學那裡,仍然仿佛只是韓愈講的道與德的“虛位”,必待注入仁與義的“定名”,才足以完成理論的圓滿。這個仁與義,便是宋明理學托名於堯、舜之道的民本主義。無論禪讓,還是周禮,任何的制度與運作,內在的精神要求都是要體現對人的關懷,對生命的尊重,這是宋明理學上承孔、孟仁義思想的核心,也是宋明理學必要由《五經》舊經典進一步確立起《四書》新經典的思想上的根本。從《洪范》的“八政”,到《孟子》的“王道之始”,在尊重自然、不違時令的前提下,以民生經濟為首務,以養生喪死無憾為起點,正如胡瑗《洪范口義》所講:“聖人之治天下,未有不以足食為本。”致力於生產,續之以通商,這是“邦厚民富之道”﹔而天下非一家所有,聖人也不能獨治,必集眾智而后興。宋明理學雖然極性命理心之精微,但全部的關懷仍然集於世俗人間,必欲為天下開太平。這是宋明儒學的價值取向,它既是對孔、孟注仁義於宗周舊傳統的繼承張大,為近世中國的世俗化提供支持,又是對儒家人文主義傳統的創新發展。

從中晚唐至清中晚期的長時段來看宋明儒學,各時段有不同的思想者,充滿了豐富性。彰顯這樣的豐富性是宋明儒學研究的重要職責。但是正如宋明儒學標之以“理學”而足顯其精神一樣,對宋明儒學整個思想洪流的認識將有益於豐富性的理解。從傳統思想依據於經學這一知識傳統的事實出發,基於經典而觀宋明儒學,則如上述,宋明儒學由知識上的創新而引發的追求事理、挺立人心、關懷人間,構成了它的精神主流。

(責編:王楠、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