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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運富:異時用字的變化與“古今字”研究

李運富2019年01月15日13:28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國家社科基金專刊

作者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古今字資料庫建設及相關專題研究”首席專家、北京師范大學教授

漢字是自身能表情達意又能記錄語言的符號。當漢字記錄語言的時候,字符單位與語符單位並非一對一的固定關系,一個字可以記錄不同的詞,一個詞也可以用不同的字來記錄。這種同字異詞和同詞異字的現象,既為漢字的使用帶來方便,也為文本的閱讀帶來困難。特別是異時用字的變化,使得漢字漢語的對應關系錯綜復雜。異時用字變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與語言文字本身的變化有關,也與社會歷史文化的因素有關。用字變化可以反映不同時代的用字背景和用字習慣,因此不僅閱讀古書需要研究異時用字變化,描寫漢字發展史也需要研究異時用字變化。

古代學者的“古今字”觀念

古人早就注意到異時用字不同帶來的閱讀麻煩,並且在注釋古書中用“古字”“今字”或“古今字”等表述加以說明。如《周禮•夏官》:“諸侯之繅斿九就。”鄭玄注引鄭眾:“‘繅’當為‘藻’。‘繅’,古字也,‘藻’,今字也,同物同音。”

古代學者提出“古今字”的目的是為了解讀文獻,通常用大家熟知的“今字”溝通功能相同而比較生僻的“古字”。如“故人不耐無樂,樂不耐無形,形而不為道,不耐無亂”。形,聲音動靜也。耐,古書能字也。后世變之,此獨存焉。

關於“古今字”的訓詁目的和用字實質,清代段玉裁有非常精准的認識。他的有關論述如下。

《經韻樓集•卷四》:“凡鄭言古今字者,非如《說文解字》謂古文籀篆之別,謂古今所用字不同。”

《說文•亼部》“今”字注:“古今人用字不同,謂之古今字。”

《說文•八部》“余”字注:“余、予古今字。凡言古今字者,主謂同音,而古用彼今用此,異字。若《禮經》古文用余一人,《禮記》用予一人。”

《說文•言部》“誼”字注:“凡讀經傳者,不可不知古今字。古今無定時,周為古則漢為今,漢為古則晉宋為今,隨時異用者謂之古今字。”

可見古人所說的“古今字”是個訓詁學概念,屬於異時用字問題。凡是不同時代的文獻記錄同一詞項而使用了不同的字,都可以叫“古今字”。要點有三:一是“同物同音”,即音義相同,在文獻中記錄同一詞項﹔二是“文字不同”,使用一組不同的字符來記錄同一語言單位﹔三是使用時代有先后,先“古”后“今”,但“古今”相對無定時。

現代“古今字”研究的誤區

一是在“古今字”的性質上,把用字問題誤認為造字問題。如前所述,“古今字”是個學術史概念,指的是不同時代使用不同字符記錄同一詞項的用字現象。可20世紀以來,大多數學者都把“古今字”看作造字現象,典型的說法如:“古今字是字形問題,有造字相承的關系。產生在前的稱古字,產生在后的稱今字。在造字時間上,古今字有先后之分,古今之別。古今字除了‘時’這種關系外,還有一個重要的特點,就是古字義項多,而今字隻有古字多種意義中的一個,今字或分擔古字的引申義,或取代古字的本義。”這種認識的“古今字”也被叫作“分化字”。但實際上“分化字”是單方概念,“古今字”是組概念﹔“分化字”與“母字”之間音義有別,而“古字”與“今字”必須音義相同﹔“母字”在單個義項上可以跟“分化字”構成用字層面的“古今字”關系,但構成“古今字”關系的字組並不限於有造字相承關系的“母字”與“分化字”。所以把用字的“古今”關系看作造字的“分化”關系,既不合學理,也不合學史。

二是在“古今字”的材料上,把不同角度的歸屬誤當成概念糾葛。“古今字”是著眼於時代的先后對同詞異字現象的一種表述,它所適用的材料,換個角度也可以同時歸屬於別的關系。如“線”“綫”“線”,從使用的時代先后看,“線—綫”“線/綫—線”都可以稱為“古今字”﹔從字詞的形義關系看,則“線—綫”“綫—線”可以歸屬“異體字”﹔從筆畫的繁簡看,“綫—線”又屬於“繁簡字”。這種同一對象可以多屬的情況,是切換觀察角度造成的,並不違背思維邏輯,因為角度不同的類別屬於不同的平面,不同平面的概念原本沒有交叉糾纏的地方。“綫—線”可以分別歸屬“古今字”“異體字”“繁簡字”,並不意味著“古今字”包括“異體字”“繁簡字”,或者“古今字”跟“異體字”“繁簡字”彼此交叉。事實上,交叉的是材料(多屬),就這幾個概念而言,它們屬於不同的系統,彼此之間並無瓜葛,因而無需作內涵和外延上的分辨,當然也不能彼此對立,將材料作是此則非彼的絕對劃分。遺憾的是,現代人對於“古今字”的研究,主要精力恰恰放在“古今字”跟“異體字”“通假字”“同源字”“繁簡字”等字際關系的辨析上,結果或包含,或交叉,或對立,材料與概念混同,越辨越亂。

三是在“古今字”的學史評價上,強人就己,誤設臧否。現代學者往往先入為主地把“古今字”看成“分化字”,並以此為檢驗是非的標准,結果常常出現不符合歷史事實的論斷。如段玉裁有時會把“古今字”的古字稱為“假借字”或把今字稱為“俗字”等,有人就從概念對立出發,批評段氏混淆失誤,認為段既說某某是“古今字”,又說某是“假借字”某是“俗字”,自相矛盾。其實段玉裁是從不同角度來分析同組材料而已,說是“古今字”乃著眼於用字時代的先后,說是“假借字”或“俗字”則是進一步說明這個字的來源或屬性﹔這些概念所處層面不同,解釋目的不同,根本就不矛盾。

“古今字”研究的正確方向和學術價值

20世紀以來研究或涉及“古今字”材料的論著(含教材)在300種以上,單篇論文約250篇,內容多屬概念爭論和字例歸屬分辨,至今沒有對歷代注明和列舉的古今字材料進行全面匯總,也沒有對歷代學者有關古今字的學術觀點進行系統梳理,致使現代人在論述“古今字”問題時,或誤解歷史,或無顧歷史,把本來屬於不同時代的異字同用現象混淆於孳乳造字形成的文字增繁現象,並且陷於各種概念的辨析泥坑而無法自拔。這種以今律古想當然的學史研究誤區急需撥正。

研究學術史的最高原則是求真。首先要從“古今字”的學術事實出發,在特定的歷史背景和學術環境中,准確理解古人的原意,這樣才能客觀評價“古今字”的學術史意義並發掘其現代研究價值。也隻有還原歷史真相,才能弄清楚現代學者對“古今字”發生誤解的原因。

筆者主持的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古今字資料庫建設及相關專題研究”正是基於這樣的思考進行的。通過對歷代注釋材料和列舉材料的全面搜集和辨析,提取到具有“古今”同用關系的字組1萬多組,建成“歷代注列古今字字組匯編”數據庫,圍繞“古今字字組”設置“字組關系”“語用實例”“注列原文”“相關考論”等參數。以此為基礎,對“古今字”學術史進行全面系統的梳理和研究。我們把“古今字”學術史分為四個階段敘述:唐以前、宋元明、清代、現代。唐以前的“古今字”以解讀文獻為目的,跟經籍的古今版本、經學的古今流派、語言的古今變化等交織雜糅,需要在材料上仔細甄別。宋、元、明時期,“古今字”不再限於具體文本的解讀,比較注重相關字組的類聚,以致常常把同一字符的不同形體也當作“古今字”看待。清代的“古今字”研究進入到學理高度,往往超脫解讀文獻的實用目的,有意識地關注不同時代的用字現象和同一詞項的用字行廢問題。現代的“古今字”研究基本上偏離了初衷,從用字范疇走向造字范疇,強調形體分化而產生新字的孳乳方式,甚至把沒有形體相承關系的用字差異排除在“古今字”之外。這樣的“古今字”其實不再是古人的“古今字”。

正本清源,還原真實,學術史料才有利用價值。匯編歷代注列“古今字”字組和系統描述“古今字”學術史,對現代學術的價值體現在兩方面。一是理論方面。有助於探求漢字職用演變規律和解釋漢字職用的各種現象,從而建立“漢字職用史”和“漢字職用學”。因為“古今字”反映了不同時代的用字面貌,漢字的職能和語詞的用字為什麼會發生變化,變化的結果由哪些因素決定,漢字使用的基本規則和行廢規律,漢字職用的分布特點等,都需要歷史的描述和理論的闡發。二是應用方面。古代學者注列的古今字材料,以及對相關材料的考証和解說,有助於掃除古籍閱讀中的字詞障礙,這是“古今字”學說原始功能的延續﹔漢字使用的普遍現象和個性特點也可以幫助整理古籍,包括版本斷代、古書改字和用字轉換等﹔“古今字”所溝通的字詞關系是大量的,理清每個字的記詞歷史和每個詞的用字歷史,使每個字符的形跟每個語符的音義建立符合實際的確定性聯系,字典詞書的編撰和修訂就有了豐富而堅實的材料依據,所以“古今字”研究也是完善現代字典詞書的有效途徑。

(責編:孫爽、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