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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英:社會學研究的“道”與“術”

石英2018年09月11日11:12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國家社科基金專刊

作者系陝西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專著《質性社會學導論》入選2017年《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

“道”和“術”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范疇。“道”,可理解為真理、規律、本原﹔“術”,即技術、方法、工具。孔子曰,“朝聞道,夕死可矣”。老子曰,“有道無術,術尚可求也。有術無道,止於術”。庄子曰,“以道馭術,術必成。離道之術,術必衰”。伴隨著改革開放的步伐,中國大陸社會學學科恢復重建已有40年。近年來,社會學界關於“術”的討論較多,甚至爭議熱烈,而對社會學之“道”,似乎並未引起足夠的重視和關注。

2017年度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文庫成果《質性社會學導論》(以下簡稱《導論》)的核心觀點,就是主張將質性研究方法由“術”而“道”,上升為社會學的基本理念和出發點,促進其主流化。全書共八章,通過對國內外質性研究方法從興起到傳播發展歷史進行系統梳理,回溯反思早期社會學中國化探索路徑,總結中國共產黨社會調查傳統和成功經驗,打通從具體方法、方法論、認識論到本體論的邏輯演繹和理論遞進路徑,嘗試確立“質性社會學”解釋框架和理論范式。

質性研究,是發端於人類學、爾后於20世紀60年代末在西方社會科學領域逐漸成形的研究方法體系,90年代被引入中國大陸。《導論》對“質性”概念做出界定:質性,漢語詞匯本意解釋為資質,本性。作為外來翻譯語言,“質性”與“量性”相對應,一層意義是強調通過語言語義表述、文字文本分析來探討事物“質的”方面﹔另一層意義是強調符號互動過程,隱含著“過程”與“意義”雙重含義,也意味著通過“體悟”而不是“測量”獲取的對社會本質及規律的理解。也就是說,“質性”概念本身就帶有“道”的含義。

社會學研究對象是人類社會。關於什麼是“社會”,從不同角度定義,種類繁多,共同的一點,是強調其為特定環境下人們“社會關系”的總和。不同國家、不同民族、不同社群人們個體與個體、個體與群體之間“社會關系”的深處,是由歷史所形成的“文化”。文化,也決定或影響著社會成員的思維、認知方式。譬如,東方民族偏“質性思維”,西方民族偏“量性思維”。當然不能一概而論,但不可否認,這種看不見摸不著而無處不在的社會“文化”,也是社會學之“道”的重要存在形式。

量性思維的文化土壤誕生了近代自然科學,取得了巨大成功。而依靠直覺感悟、類比認知的質性思維被斥為“不科學”而遭到邊緣化。《導論》認為,研究者以參與者身份而不是旁觀者視角,“扎根”、互動,將心比心的社會調查研究方式,可能更加契合於中國傳統文化之“道”﹔“社會學想象力”更多的是人類大腦在進化中形成的直覺思維能力,而不能將其轉化等同為數學計算能力。直覺思維雖不具備形式邏輯的嚴密性,但不一定就不符合辯証邏輯﹔其機理和科學性雖目前尚未認知,但不等於“不科學”甚或“偽科學”。《導論》還認為,“質性思維”與“大數據思維”具有認識論的同一性﹔大數據方法為實現費老倡導的社會學“科學性”與“人文性”的統一和融合,提供了一種可行路徑。因此,《導論》倡導質性社會學,並不是要否定、摒棄社會學量化研究方法,而是主張兩種方法論取向的互補與融合。事實上,量化分析的數字和模型可以准確描述社會的宏觀狀態和發展的階段性結果,質性研究方法則擅長呈現社會發展的細節與過程。宏觀狀態的數量把握固然有助於政府決策和人們對身處社會的認識,而今天中國社會可能更需要關注的是細節和過程。

探尋社會學之“道”,尤其體現在社會學基本原理的提煉建構。《導論》認為,中國傳統文化思維方式“天人合一”“家國同構”整體觀內在隱含著“社會全息”思想。並從生物全息現象、全息攝影和中醫“人體全息論”切入,通過與現代自然科學“全息理論”相類比,提出了“社會全息論”假說。表述為:組成社會的任一部分,如社區、社會組織、街道、村庄乃至家庭,都包含著社會系統整體的全部潛在和顯現的信息。實際上,社會學研究即是對這些顯現信息的“採集”和潛在信息的“挖掘”過程。潛在信息往往比顯現信息更加豐富,也更加重要,可能更接近事物本質、決定發展演變的走向趨勢。因此,社會研究不能僅靠外在表面呈現指標數據的採集“測量”,更要靠參與其中的深度“挖掘”。基於統計學原理的社會學研究常常困擾於樣本的“代表性”問題,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社會學“術”與“道”的不協調、不適應。社會全息理論有可能破解困擾經典社會學的這種“代表性悖論”,為“窺一斑而知全豹”“解剖麻雀”的典型調查法提供科學依據,並由此奠定質性社會學的理論基礎。

“道可道,非常道”。“道”的含義非常之廣。處於不同地理空間的“社會”因文化差異而“道”有所不同,從時間上看,同一國家、民族的社會之“道”也處於不斷發展變化之中。按照馬克思主義的觀點,事物的發展由量變到質變,社會歷史的進程呈螺旋式上升。就是說,社會發展具有階段性,不同階段社會治理的側重點應有所不同。黨的十九大報告作出了我國現階段社會主要矛盾變化的判斷,從“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到“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表明我國正由“數量型社會”轉型為“質量型社會”。質性社會學以提升社會質量為目標,提出了本體論意義上的“質性社會”概念。這裡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也即社會學之“道”的變動調整。

取道質性研究,回歸人文傳統。質性社會學倡導基於深入“扎根”的個案研究而不是泛泛大面積問卷調查,基於平等的人心交流溝通體悟而不是居高臨下的數據運算模型演繹的研究方式,就在於追求社會學“術”與“道”的統一。

(責編:孫爽、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