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项目查询   专家查询   网站地图   重大项目要览   管理规章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设为首页   

优秀成果选介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研究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研究”成果简介

  2012年05月23日10:26  来源: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厦门大学朱仁显教授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研究”(项目批准号为08BZZ035),最终成果为同名研究报告。2012年1月经同行专家鉴定,以优秀等级结项。课题组成员:李泽彧、卢碧珍、刘会芳、周蕾、杨慧、林其密、江涛、刘新月、姜凯东。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这项成果的研究基于理论和实践双重考虑。在理论上,一是试图对拥有130万个组织、约3000万从业人员的事业单位的社会职能、法律地位、举办主体、服务内容、财政供给、运行方式、利益分配等进行宏观研究,为事业单位分类提供理论依据;二是弥补我们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理论研究上的不足,加深对各类事业单位的了解,前瞻性地思考其未来改革的不同取向;三是根据中央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文件精神和我国公共事业发展的实际,参照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提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基本原则、分类标准和基本程序;四是对我国部分省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实践进行理论总结,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改革的理论和政策。在实践上,一是为了回应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回答在建设服务型、高效型、人民满意型政府过程中如何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高公共服务的品质;二是研究当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的具体问题,寻求原因,析疑解惑,寻求更多改革共识;三是总结改革经验,提出改革对策,直接为政府和事业单位提供决策参考。

  二、成果内容

  1.事业单位改革的战略框架。如何沿承分类发展的现实基础,描绘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蓝图,设计整体战略框架是个现实问题。这项成果通过回顾我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探索与实践,总结了应该坚持的七项原则:依法分类原则、政事分开原则、企业化原则、市场化原则、配套化原则、以功能确定类别的原则以及三个有利于的原则。针对分类标准问题,主张以社会职能分类标准为主,并结合法律地位、举办主体、服务内容、财政供给、运行方式、利益分配等几个方面对目前五花八门的事业单位进行认定,明确其究竟属于监督管理类、社会公益类、中介服务与生产经营类中的哪一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推进分类改革的基本程序,就是在把握社会组织的变迁,特别是事业单位随社会变迁而演变的趋势的基础上,遵循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原则,根据分类改革的标准,科学审查其职能,组织机构鉴定,规范程序,稳步推进。

  2.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构想--实现整合后的回归。这项成果在界定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所承担的各项职能的基础上,明确行政执法职能、行政监督检查职能、行政支持职能的范围和具体形式。同时,针对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推进改革的基本思路,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回归行政机构;具有公益性的监测、检验、鉴证类事业单位转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承担支持职能的事业单位转为社会中介组织。总之,就是要通过从紧从严认定其所属职能,分类整合推进改革,从而最终实现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行政职能的回归与分流。

  3.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构想--实现真正的非营利化。这项成果认为,公益类事业单位其实就是通过改革后要保留并加以发展完善的单位,这类机构改革的重点是实现真正的非营利化。因此,应当针对公益类事业单位在现实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结合改革目标,从组织结构、法人治理结构、结构布局、财政制度、监管制度探讨其改革路径。具体而言:应当合理对公益类事业单位定性并划分其边界;细化公益类事业单位为纯公益性和准公益性,并进行差别化管理;完善公益类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结合社会公共需要和政府职能转变,合理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财政监管和评估体制;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制度,加大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力度。

  4.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构想--转企改制。这项成果认为,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不同,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可以划分为生产经营类和中介服务类。这两类单位的改革要以市场化、社会化为基本取向,撤消事业单位建制,核销事业编制,退出事业单位管理序列。根据转企改制的要求,借鉴国有企业改革经验,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事企分开为突破口,推进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改制,使其成为真正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出售转让、兼并重组、撤销破产、保留过渡等形式,逐步置换原有国有资产,实行“国退民进”。

  5.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的路径选择。这项成果认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属于公益类事业单位,当前面临公益性定位不明确,资金投入不足且方式不合理,相关文化与法律法规不完善,管理制度和评估体系不健全的问题。公益性文化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就是通过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组织的内部改革与外部改革,以科学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促进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提高公益文化的供给能力,最大程度地满足公众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需求。

  6.民办非企业单位改革的路径选择。这项成果认为,民办非企业单位虽有别于事业单位,但其在整个社会发展过程中起到了必不可少的作用,已日益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一支重要力量。这类企业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自律规范、作用明显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体系,逐渐形成民办和公办社会事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

  7.我国部分省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实践分析。这项成果首先针对浙江、江苏、深圳等地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情况进行了调研,总结了其分类改革的经验。从分类标准来看,浙江省的分类改革法较为科学全面,可将其划分为四大类五小类;从改革的侧重点来看,浙江省侧重于产权改革,江苏省侧重于专项改革,深圳市则侧重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创新。这些地区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践中各有特色,都有值得借鉴的经验,同时也存在改革瓶颈,需要寻求破解改革困局的崭新路径。另外,这项成果还补充介绍了浙江省温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经验以及广东、上海浦东新区和浙江省民办非企业的改革实践,以便更好地理解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同时,选取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以及福建省中小学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案例进行分析,探索事业单位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方法及对策。

  8.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顺利实施的制度供给。这项成果认为,为了顺利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需要从法律、绩效管理、岗位流程、财政、国有资产管理、治理结构、社会保障等方面探索新的制度支撑。具体而言:一是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完善绩效管理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分配激励机制;三是实现岗位流程再造,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四是制定科学合理的财政制度,保证分类改革实践资金配套;五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防止事业单位在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六是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激活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体制;七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为分类改革保驾护航。

  三、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1.学术价值。我国有各类事业单位130多万个,种类繁多,情况复杂,其活动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影响深远。这项成果根据功能分类标准,将事业单位分为监督管理类、社会公益类、生产经营类三种类型,并通过列举法明确了代表性事业单位的归属,区别了分属三种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的特征,并且对民办非企业这一特殊组织的特征也进行了深入考察,区分此类组织与事业单位的差异,更清晰地把握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性质和方向。这些研究有助于充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理论,尤其是对三种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征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2.应用价值。这项成果借鉴一些地区的改革经验,紧扣我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从法律、绩效管理、岗位流程再造、财政、国有资产管理、治理结构、社会保障等方面探索新的制度支撑,可以为主管部门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供决策参考。

(责编:秦华、陈叶军)


点击返回首页

点击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