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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公社委员怎样当“社会公仆”

李景治  2011年11月28日08:49  来源:北京日报

  1871年3月18日,巴黎公社委员外出执行公务,需要解决交通问题。巴黎市政厅原有一些专供政府要员们使用的豪华轿式马车,公社委员觉得,作为人民公仆也乘坐这样的马车出去执行公务非常脱离群众。因此,在5月9日的公社会议上,决定“取消供市政厅使用的豪华轿式马车”。大多数公社委员都是步行上下班,因公外出需要交通工具时,也只坐普通马车或骑马。尤其是那些地地道道工人阶级出身的委员,总是到万不得已时才乘车。即使是因公外出乘车,他们也是再三斟酌,而且还要自己掏钱,不在公费中报销。

  瓦尔兰和茹尔德都曾任公社的“财政部长”,曾经支配过400万法郎。但他们却两袖清风,不为金钱所动。他们的家距财政部大楼并不是很近,但他们始终坚持步行上下班。旧官吏把乘坐豪华马车视为莫大的荣耀,而公社委员却将豪华马车看作他们与人民群众之间的障碍。当他们乘着马车奔驰在大街小巷,穿行于黎民百姓之间的时候,只觉得浑身不自在,甚至可以说是如坐针毡。这种心理的对比,正反映了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和思想观念。

  为了解决公社委员及其他公职人员的吃饭问题,4月10日的公社会议决定,在市政厅开设公共食堂,规定公共伙食标准为每人每餐2法郎。公社委员因时间紧张或公务缠身,就在公共食堂自己掏钱买定价份饭吃。饭菜的价格和花样都是有规定的,午餐标准1.5法郎,晚餐2法郎,每人只准喝半瓶劣质葡萄酒。就是这样一个公共食堂,公社也严禁公社委员们的家属使用。平时,瓦尔兰和茹尔德在财政部办公,他们中午下班常到圣多米尼克大街附近的一家小饭馆吃饭,每顿饭只花25个苏。有时瓦尔兰也到名叫“锅子”的工人食堂就餐。

  马克思、恩格斯对巴黎公社委员的这种行为有过高度的评价,称赞巴黎公社委员是人民的“勤务员”、“社会公仆”。今天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对执政党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干部队伍建设面临新的挑战。我们有必要重温马克思、恩格斯的教导,进一步弘扬巴黎公社的“公仆”精神。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责编:高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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